大家好!
我们实验室是校准实验室,最近在评估不确定度时发现很多问题。想请教大家。
1.关于重复性
看了很多CNAS文件,重复性测量次数都要求在10次以上,或至少6次以上。
目前知道根据CNAS-TRL-001文件是贝塞尔法是小于6次时应用的。但是我们实际只测试了2次。因为我们一个样本2次平行,每个平行还需要做四个不同浓度的稀释,所以从时间上看是不可实现的。为了追求不确定度满足要求用极差法公式是否可行?极差法公式除以根号n还要除以极差系数,是否是正确的,在一些文章里,如http://www.doc88.com/p-7178911110098.html 3.3极差法没有除以根号n. 不知道哪个正确?
2.关于不确定度评估
还是上述情况。我们在评估不确定度时,按照浓度梯度稀释,理论上是要做工作曲线,但是我们画了工作曲线之后(大概是Y=A+BX),我们不知道是否要定义这个斜率B要满足什么要求,找不到法规出处。也不知道怎么计算这种不确定度。是2次平行的八个梯度稀释结果用贝塞尔法计算,还是只用最终2个数据结果极差法计算不确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