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沧海青城(lgt228) 发表:验证计划!大型设备搬迁可能会有损坏或性能下降。但是一般化学法不会啊,是否这块不用进行方法验证
1、需要对地址变更通知,实验室应在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CNAS秘书处;
2、实验室要立即停止使用认可标识/联合标识,并制定相应的验证计划,保留相关记录,待CNAS通过现场评审方式确认后,方可继续(恢复)在相应领域内使用认可标识/联合标识。
3、如果实验室地址变更而未及时通报CNAS秘书处,或CNAS尚未确认,实验室就使用认可标识,CNAS将视情况做出暂停或撤销认可处理。
按这样的话,就不是简单的自己确认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