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求助】CNAS CL01-2018和RB/T 214-2017 关于合同评审章节中的判定规则

浏览0 回复24 电梯直达
Insm_b22d1469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
  8楼这位从来没有涉足过CMA资质认定和CNAS能力认可,东扯西绕答非所问扯了一大堆,没有一句是针对楼主问题的回答,也没有一句谈及楼主想了解的东西。
  楼主的问题是:CNASCL01:2018RB/T 2142017中关于合同评审章节中的判定规则,具体是指什么?很明显,只有CNASCL01:20187.1.3条和RB/T 21420174.5.4条谈及了此“判定规则”,就是指对检验检测证书/报告中的检测结果进行符合性判定的规则。请问这是合同该不该签的“判定规则”吗?


  两个条款意思非常明确,就是如果获认可项目所依据的标准(检测方法或规范)中已包含有“符合性判定规则”,则无需征得客户同意,直接签订合同,出具带有符合性判定结论,并加盖CNASCMA标识的证书/报告。如果所依据的标准方法中没有包含“符合性判定规则”,而是依据其它标准(包括客户提供的“判定规则”)进行符合性判定,则应征得客户同意。这种情况下,对于获CNAS认可的实验室来说,还要求在出具的证书/报告中清晰的标明“本证书/报告的符合性判定不属于本机构的认可范围”(依据CNASR01:2020《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第5.3.4)。




不知楼主是否把判定规则与判定依据弄混了?“当声明与规定要求的符合性时,描述如何考虑测量不确定度的规则”,这是CNAS-CL01:2018/3.7中判定规则的定义,判定规则和判定依据一样原则上不需要认可,可直接使用,当判定依据本身含有检测方法才需要认可。你说的CNAS-R01:2020/5.3.4条是针对检测项目,所以不适用。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en_liujingyu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请再看看楼主的问题:CNAS CL01-2018和RB/T 214-2017 关于合同评审章节中的判定规则,具体是指什么?是运用不确定度来判定结果PASS还是FAIL的意思吗?
  CNAS-CL01:2018的第7条描述了实验室管理体系的全部11个“过程”要求,其中首当其冲的第一个“过程”就是“合同评审”,合同评审是实验室全部工作(老外称为“过程”)的第一项,可见其重要性。CNAS CL01-2018的7.1条花了很大的篇幅(共用了8个子条款)专门对“合同评审”做了规定。
  7.1.1(共有4个款项)是做“合同评审”要达到的目的或宗旨,也是对实验室合同评审工作是否可以通过(PASS还是FAIL)的判定原则。排在最前面的两项是:a)明确规定要求,形成文件,并被理解;b)实验室有能力和资源满足这些要求。因此判定“合同评审”工作是否达到要求的判定原则,首要的是(顾客的)“规定要求”是否“明确”、“理解”并“形成文件”了,排在第二位的是本实验室是否有能力、有资源(人力资源、物质资源、信息资源、外部资源)来实现并“满足这些要求”。这两项是评判合同评审是否到位的重中之重,其他的子条款都是对怎样实现这些要求,以及对实现这些要求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如何加以解决的规定。因此,不确定度评定属于另一项工作(过程),与合同评审工作完全是两码事,合同评审工作不讨论测量不确定度问题,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与评定工作(即不确定度评定“过程”)由其他条款做专门规定。
  RB/T 214-2017 关于合同评审的规定在4.5.4条,不如CNAS-CL01规定得详细和具体,建议可参照CNAS-CL01的规定。
路云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原文由 Insm_b22d1469(Insm_b22d1469) 发表:
不知楼主是否把判定规则与判定依据弄混了?“当声明与规定要求的符合性时,描述如何考虑测量不确定度的规则”,这是CNAS-CL01:2018/3.7中判定规则的定义,判定规则和判定依据一样原则上不需要认可,可直接使用,当判定依据本身含有检测方法才需要认可。你说的CNAS-R01:2020/5.3.4条是针对检测项目,所以不适用。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你说的“判定依据”,实际上就是CNAS-EL-03:201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第6条所说的“判定标准”:



      我9楼所引用的CNAS-R01:2020第5.3.4条,不是要表明是否需要认可的意思,而是要表明所出具的报告,是否需要说明“符合性判定活动”是否在认可范围内的声明。这不是楼主所说的“判定规则”。
路云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无论是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还是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都在第3.7条给出了“判定规则”的明确定义。12楼某人东扯西绕,尽搬一些与“判定规则”无关的条款出来闲扯,大家千万别被此人所误导。


en_liujingyu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楼主的问题是“CNAS-R01:2020中5.3.4结论依据是否可以理解为:只涉及限值要求的判定标准?”。提到的5.3条标题是“实验室或检验机构使用 CNAS 认可标识和声明认可状态的特殊要求”,5.3条的第4个子条款5.3.4条的全文是“实验室或检验机构签发的带 CNAS 认可标识 或认可状态声明的报告或证书中包含部分非认可项目时,应清晰标明此项目不在认可范围内;实验室或检验机构签发的带 CNAS 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的报告或证书中的结果/结论依据部分非认可项目时,应清晰标明结果/结论所依据的合格评定活动不在认可范围内。”
  11楼提出来的参阅关于“合同评审”章节中的判定规则主题讨论帖,转移了话题,对本主题帖没有“参阅”价值。5.3.4条提到的“依据部分非认可项目”,应该是不仅仅指“涉及限值要求的判定标准”,而是泛指CNAS的所有“认可项目”,只要“包含部分非认可项目”,在给出的报告或证书中的结果/结论中,就应该“清晰标明”这部分内容不在本实验室的 CNAS 认可范围内。
路云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15楼这位理屈词穷无言以对,便做起缩头乌龟玩失联术一个月。现如今半夜三更见没动静又跑出来桶鸡舍搅局了。麻烦15楼这位自己爬上1楼,睁大眼睛看看清楚,楼主的问题是怎么问的,楼主的原话是怎么说的,与合同评审有没有关系。对比一下,看看是谁在这里转移话题。
卍字不是字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


      15楼这位理屈词穷无言以对,便做起缩头乌龟玩失联术一个月。现如今半夜三更见没动静又跑出来桶鸡舍搅局了。麻烦15楼这位自己爬上1楼,睁大眼睛看看清楚,楼主的问题是怎么问的,楼主的原话是怎么说的,与合同评审有没有关系。对比一下,看看是谁在这里转移话题。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我也搞不清楚那个人扯东扯西的在回答些啥,而且还是个专家号。

就这个问题,我也想顺势问下,合同评审里怎么跟客户明确判定规则?

根据CNAS-GL015:2018《声明检测或校准结果及与规范符合性的指南》里5.5条款,它提到的大概就只是带保护带式的依据不确定度评估来进行符合性声明。虽然这条款是针对出具在报告里的声明,但是这个判定规则也是需要写入程序文件并且在合同里明确的。

CNAS-TRL-010:2019《测量不确定度在符合性判定中的应用》4.4条款,里面又提到需要提供多种判定规则供客户选择。也就是说前面提到的5.5条款只涉及到了其中一种判定规则。

那我们究竟在合同评审时应该怎么写?一定要把所有判定规则罗列让客户选择?客户自己都不懂这个。有没有相关的范本参考一下?
路云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原文由 卍字不是字(Ins_0d32abf1) 发表: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我也搞不清楚那个人扯东扯西的在回答些啥,而且还是个专家号。
就这个问题,我也想顺势问下,合同评审里怎么跟客户明确判定规则?
根据CNAS-GL015:2018《声明检测或校准结果及与规范符合性的指南》里5.5条款,它提到的大概就只是带保护带式的依据不确定度评估来进行符合性声明。虽然这条款是针对出具在报告里的声明,但是这个判定规则也是需要写入程序文件并且在合同里明确的。
CNAS-TRL-010:2019《测量不确定度在符合性判定中的应用》4.4条款,里面又提到需要提供多种判定规则供客户选择。也就是说前面提到的5.5条款只涉及到了其中一种判定规则。
那我们究竟在合同评审时应该怎么写?一定要把所有判定规则罗列让客户选择?客户自己都不懂这个。有没有相关的范本参考一下?
      15楼那位滥竽充数鱼目混珠的伪“专家”,根本就没有从事过CNAS的能力认可工作,也从未涉足过CMA资质认定的工作。既没有接受过CNAS的官方培训,也没有接受过政府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CMA资质认定培训。存心恶意地就是在本论坛无休止的搅局,专门寻找新人和非计量专业人士忽悠误导。
    其实楼主的问题并不复杂,就是问“判定规则”是什么,如何运用。个人认为,在实际检测活动中,只需在签订合同前,把有可能出现误判的情况与客户讲清楚,提供几种解决方案(即“判定规则”),让客户了解并选择,将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的方案写入《委托合同》中即可。
janet_hj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
      15楼那位滥竽充数鱼目混珠的伪“专家”,根本就没有从事过CNAS的能力认可工作,也从未涉足过CMA资质认定的工作。既没有接受过CNAS的官方培训,也没有接受过政府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CMA资质认定培训。存心恶意地就是在本论坛无休止的搅局,专门寻找新人和非计量专业人士忽悠误导。
    其实楼主的问题并不复杂,就是问“判定规则”是什么,如何运用。个人认为,在实际检测活动中,只需在签订合同前,把有可能出现误判的情况与客户讲清楚,提供几种解决方案(即“判定规则”),让客户了解并选择,将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的方案写入《委托合同》中即可。
您讲到关键了,如何在签合同的时候同客户讲清楚,还提供几种解决方案让客户选择,很多客户估计都是听不懂的,有妙招举例吗?
路云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原文由 janet_hj(p3278972) 发表:
您讲到关键了,如何在签合同的时候同客户讲清楚,还提供几种解决方案让客户选择,很多客户估计都是听不懂的,有妙招举例吗?
      不需要跟客户讲得那么深奥专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告知客户,让他了解为什么要考虑不确定度对符合性判定的影响,什么情况下应该考虑,什么情况下可以忽略。该考虑而不考虑时,误判的风险有多大。我想客户应该能听明白的。
猜你喜欢最新推荐热门推荐更多推荐
品牌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