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新闻】国务院召开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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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国务院副秘书长徐绍史主持会议。中国政府网

2月8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国务院副秘书长徐绍史主持会议。上海市副市长周太彤、福建省厦门市副市长黄菱、湖南省副省长贺同新、河南省郑州市市长赵建才在分会场发言。

  吴仪强调: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

    吴仪在讲话中强调指出:“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一个关键就是要有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对广大群众而言,没有比生命和健康更重要的事了,把这么大的事情交给了你,是多大的信任,因此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同志都应该有一种自豪感和一种使命感,不要辜负了人民和国家的信任。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不能用来为自己或小集团谋私利。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经常想一想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从哪里来的、应该为谁所用这个重要问题。大家都知道郑筱萸等人违法违纪案件,他们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一个根本原因就在这个重要问题上没有想清楚、想正确,手中有了权力就忘乎所以,以权谋私,为所欲为,最终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这起案件教训极为深刻,暴露出许多问题:第一,暴露出监管法规制度存在问题。一方面是相关药品监管法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漏洞。一些规章规定的程序不严密,解释权和自由裁量权过大。有些规章的立法程序不严格,甚至有的规章可以被个别人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擅自修改。另一方面是对公共权力监管的法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特别是缺少对审批等重要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办法。第二,暴露出监管工作思想有偏差,对政府部门工作定位不正确,没有处理好政府职能部门与企业的关系、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商业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关系,单纯强调“帮企业办事,促经济发展”,没有把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落实好。第三,暴露出对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有缺陷,审批权力配置不科学、制约不合理、运行不公开、监督不到位。第四,暴露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薄弱,干部队伍管理松懈,机关作风建设不得力。第五、暴露出重大决策不民主、不科学,在出台重大监督措施、处理重大问题、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没有落实民主集中制。这些问题,食品药品监管局是一个典型,其他政府部门或多或少都可能存在。我们要以此为鉴,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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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仪: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彻查大案要案

    吴仪在讲话中还指出:“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中存在着‘打不疼’、‘打不死’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够,执法不严、打击不力。有些涉嫌犯罪案件该移送的没移送,滞留在行政执法环节,没有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甚至以罚代刑、一罚了之。食品药品安全人命关天,怎么能如此草率?必须明确,对这种伤天害理的行为,无论涉及到什么人,当刑则刑,决不姑息!公安机关要适时介入,积极侦查;检察机关和行政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要通过严厉查处一批涉案金额大、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狠狠打击他们的嚣张气焰,向公众展示党和政府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要加强案件督查督办力度,对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一查到底;对跨区域、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加强协作,联合办案;对发案率高、重大案件久拖不结的地区和单位,上级政府要组织力量直接查办,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坚决打掉各类“保护伞”。要加强教育和执法监督,纠正监管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罚代管等行为。要做到案情没有查清的不放过,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内外勾结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追究责任的不放过,防范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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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措施:

  上海:3·15将开通食品药品监管热线“962727”

    发言人:上海市副市长周太彤

    2006年9月,上海开始着手构建药品流通实时监控系统,2006年11月初完成并进入试运行,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投入运行。上海市药品流通实时监控系统覆盖了全市所有128家药品批发企业,这128家药品批发企业批发的药品占到全市药品销售额的98%以上。在此基础上,上海进一步完善药品隐患与违法行为发现机制,正在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管热线“962727”,现在已进入试运行阶段,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将正式开通.

运用信息技术 创新监管机制

着力提高整顿与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效能

上海市副市长 周太彤

(2007年2月8日)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将上海市运用信息技术,加强药品监管工作的主要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一、应用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效率

  整顿与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不能光靠“人海战术”。在2006年排查“齐二药”的专项行动中,上海共花了近一周的时间,先后出动了监督人员15000多人次,对3000多家单位逐一进行调查,这种传统排查方式费时费力,也容易延误时机。为了提高监管与应对药品突发事件的效率,市政府在2006年8月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题会议上提出,“要紧紧依靠信息技术实施监管,向技术要监管效率,利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建立新的监管模式”,“积极探索构建统一监管平台,掌控医药企业的运作状况和产品的流转信息。”

  2006年9月,我们开始着手构建上海药品流通实时监控系统,2006年11月初完成并进入试运行,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投入运行。上海市药品流通实时监控系统覆盖了全市所有128家药品批发企业,这128家药品批发企业批发的药品占到全市药品销售额的98%以上。通过药品流通实时监控系统,便能够初步查明进入本市各类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生产单位、批准文号、批号、供货单位、购进数量、流向等基本信息,为药品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不良药品的召回和假劣药品的追溯提供了技术支撑。

  今年1月上旬,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查封某一种问题药品的紧急通知后,当天晚上我们就迅速启用药品流通实时监控系统,搜索该药品在本市药品批发流通环节情况,仅用了10分钟,就查明了该问题药品在上海的进货单位、进货数量等基本情况,立即对这些药品采取了监控措施,防止问题药品蔓延。

  目前,上海市正在积极完善并扩大这一实时监控系统,从药品扩展到植入性医疗器械,并将不良产品召回等环节纳入系统管理,使信息技术在药品监管领域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去年“齐二药”、安徽华源“欣弗”药害事件排查的经验,我们专门组织了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课题组,对本市突发药品安全事件的处置原则、程序、工作制度和网络进行了研究,并制修订了《上海市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实施预案》和各项工作制度。根据《应急处置实施预案》,重新构建了本市突发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网络,明确了突发药品安全事件的报告、应急预案的启动、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流程、力量调动、一线处置人员的职责分工和有关信息的对外发布等具体规定。同时,将药品流通实时监控、举报受理中心等获取的信息作为应急管理的基础信息,纳入应急管理系统统一指挥调配。最近,我们开展了对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应急处置药品安全事件的业务培训,今年一季度将组织全市药监系统人员开展一次模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突发药品安全事件的能力。

  三、创新监管机制,掌握监管主动权

  上海市以全面整顿与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为契机,着力完善药品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与公正执法的机制。2000年市药监局成立之初,市政府就要求上海药品监管部门率先建立起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的机制,药品监管的经费、人员的收入待遇、办公用房及监管装备,均由公共财政予以保障,切断了药品监管部门在经济利益上与企业的联系,杜绝“靠药吃药”等问题的发生,保证执法的公正性与严肃性。

  二是进一步完善药品抽验机制,加大药品抽验力度。从2001年开始,上海市就实行了行政抽样与技术检验分开的改革,增强抽样的针对性,及时发现问题。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共拨出3000多万元经费用于药品抽验。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定期公布药品抽检结果,充分发挥了技术监督的威慑力。今年,我们将继续完善药品抽验机制,进一步提高抽验项目的靶向性和针对性,优化抽验经费的使用效能。

  三是进一步完善药品隐患与违法行为发现机制。上海市建立了网格化的药品监管网络,实行监督重心下移和监管关口前移,在街道与居委会,在乡镇与村委会,聘请药品协管员、监督员和信息员,建立联系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发现违法行为的蛛丝马迹,快速采取行动,防控药品安全风险。我们正在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管热线“962727”,现在已进入试运行阶段,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将正式开通。

  四是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机制。我们强调“三个主动”,即主动思考、主动探索、主动出击,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日常监管与动态监管上,克服“重审批许可,轻动态监管”的倾向。我市药监部门建立了与企业法人约谈制度,促进药品研究机构和生产经营企业增强法制意识与质量意识,加强质量控制,加强企业自律,严防违规操作,严防有质量问题的药品流入市场。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应用和完善信息技术,创新监管方式,努力提高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的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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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全国首部关于生鲜食品监管的地方规章

    发言人:厦门市副市长黄菱

    2005年9月1日,厦门市以市长令颁布了全国第一部关于生鲜食品监管的地方规章——《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使食品安全工作有法可依。我市从“十五”开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同步制定食品安全五年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按年度组织实施。

    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运行后,整合并提供了工商、检验检疫、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政府有关部门等五个类别8639个注册用户,覆盖了全市的28个批发市场,40个超市,128个农贸市场,纳入了28个检验检疫单位。将工商部门红盾网的数据资源,与质检部门及市场开办单位之间实现数据流的实时共享。与生鲜食品安全有关的政府部门通过统一平台参与监管,将复杂监管流程整合规范,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特别明显的效果是,便于社会监督。

为民办实事 加强生鲜食品安全监管

厦门市副市长 黄菱

(2007年2月8日)  

  同志们:

  根据会议的安排,我代表厦门市政府介绍我市加强生鲜食品监管的做法。

  一、政府重视,部门协同,构建生鲜食品监管机制

  厦门是一个港口旅游风景城市,也是生鲜食品的销区。主要的生鲜食品批发市场、75%以上的集贸市场、大型超市集中分布在岛内的思明、湖里两个区;岛外的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四个区主要是农村市场。

  市委、市政府连续5年将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生鲜食品,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狠抓餐桌污染治理,从四个方面力求抓实、抓到位。主要做法是:

  第一,建立良好的分工协调机制。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农业、质检、卫生、工商、海洋渔业、贸发局等部门组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分工明确,生产环节由农业、质检部门负责,餐饮领域由卫生局负责,水产品由海洋渔业局负责,流通环节由工商局负责,贸发局承担牵头组织协调工作。

  第二,立法、规划先行。2005年9月1日我市以市长令颁布了全国第一部关于生鲜食品监管的地方规章——《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使食品安全工作有法可依。我市从“十五”开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同步制定食品安全五年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按年度组织实施。

  第三,加大投入。市政府连续五年将食品安全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每年投入5000万元用于生鲜食品生产、流通、检测检验、网络监控的全程监管。特别是结合《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加大计算机网络体系建设投入,先后投入100万元,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创建了我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信息系统”,对蔬菜、肉类、禽类、水产、冻品、水果等6种生鲜食品进行监管,全方位覆盖全市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生鲜门店,有效解决了生鲜食品市场准入、来源合法、商品质量合格等问题。

  第四,实施分类监管。一是对监管区域分类监管,按照各区经济发展水平、食品经济总量和监管难度,把全市各区分为两级,市区为一级监管区域,实行强制性的重点监管,综合索证索票率必须达到90%以上;岛外各区为二级区域,实行普及性的强化监管,综合索证索票率必须达到60%以上。二是对监管品种分类监管,重点监控群众消费量大的肉、蔬菜、水产、禽类、水果等品种。三是对市场分类监管,对农贸市场、超市、生鲜门店实行不同的管理标准,其中超市的综合索证索票率要求达到100%。四是信用分类监管,对食品经营单位日常管理和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核,把食品经营单位分为A、B、C、D四等。

  二、应用网络技术,加强生鲜食品监管

  “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运行后,整合并提供了工商、检验检疫、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政府有关部门等五个类别8659个注册用户,覆盖了全市的28个批发市场,40个超市,128个农贸市场,纳入了28个检验检疫单位。将工商部门红盾网的数据资源,与质检部门及市场开办单位之间实现数据流的实时共享。与生鲜食品安全有关的政府部门通过统一平台参与监管,将复杂监管流程整合规范,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特别明显的效果是,便于社会监督。“系统”开设了当日索证索票公示和上市凭证信息查询等搜索窗口,并且在工商红盾网上设立了链接窗口,方便市民随时从网上进行查询;在市场经营摊位上设立索证索票公示栏,方便市民查阅当日食品的上市凭证;我们还从社会上聘请了225名义务食品安全监督员。

  企业参与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在我们的积极引导下,食品经营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仅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自行投资购买电脑就超过300台,增聘了系统管理员和操作员200多人。

  通过建立“系统”,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责任,规范了执法行为,推进了量化管理,“系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功效:

  一是主体合法的快速验证。对入网的食品经营者,按照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进行信息登记,通过交易号审批,确保主体准入合法,“系统”各管理端口均可对食品经营者的合法性进行快速验证。

  二是商品质量的快速查验。通过网上查询,工商执法人员可以对辖区内食品经营者进行快速查验,对无票经营者实行重点巡查,提高了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问题食品的快速下架。通过“系统”的社会公示和内部公示,各监管部门之间可以及时通报食品安全信息;对于问题食品,可在较短时间内通过群发功能向社会预警和通报,实现问题食品的快速下架。

  四是电子台账的快速查询。“系统”提供了包括供货商、品种、数量、当日进销情况等内容的电子台账录入平台,超市和农贸市场管理员只要把当日的销售情况录入“系统”,即可形成完整的进销台账,工商管理部门可以按照权限迅速调阅。

  五是工作绩效的实时考核。“系统”有效地防范和杜绝了以往索证索票工作虚报、多报等弊端,监管数据的透明化促使监管部门、市场开办单位自觉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市场索证索票率和工商所综合索证索票率自动排序功能,实现了对市场开办单位和基层工商所的工作绩效的量化考核。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虚心学习兄弟省市的经验,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水平,推动我市食品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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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追究行政与刑事责任结合加强食品药品监管

  发言人:湖南省副省长贺同新

    近年来,湖南省集中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大力开展药品稽查打假工作,不断净化药品市场,保证药品质量。从2003年起,湖南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与公、检、法机关建立了工作协作机制,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对制售假劣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免费为司法机关提供司法技术鉴定

大力整治药品市场秩序 切实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湖南省副省长 贺同新

(2007年2月8日)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就湖南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一、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把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来抓。从2004年开始,连续4年都将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列为我省为群众办的8件实事之一。省政府成立了专门机构负责督促落实和考核奖惩,省人大、省政协每年都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和行风评议,督促政府和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10多位省领导先后20余次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进行视察和现场办公,帮助解决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初步形成了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机制。

  二、严格规范行政许可,加强药品监管

  把好药品审批关,是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首要环节。近年来,我们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大力规范药品行政许可行为,做到药品审批于法有据、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一是认真清理行政许可事项。2004年以来,我们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集中清理,先后依法撤销了“非处方药审核登记”、“医疗机构药品登记备案”等23项于法无据的行政许可事项。核准的50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在《湖南日报》上进行公布。为了防止以规范性文件形式违法设置行政许可项目,还建立了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事后备案的制度。

  二是依法制定行政许可程序。在清理和依法确定行政许可事项的基础上,我们根据各项目中涉及的不同内容、不同要求,将大项目细化分解为多个小项,分别制定严格的工作程序。对每一项行政许可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具体化、规范化,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我们还按照以事定岗、以法定职的原则,对行政许可职权进行分解,制定了25份行政许可职权分解方案。将每一项许可行为分解为受理、审查(调查)、审核把关、审定(决定)等4个岗位,把每一项具体的许可职权以及不同许可环节的工作要求层层落实、职权到岗、责任到人,既分工明确,又相互监督。

  三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我们按照“统一受理、分别办理、限时办结、实时公布、及时送达、全程监督”的原则,对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由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负责受理许可申请,监督审批全过程,并送达许可决定;对行政审批过程进行网上实时公布,并可以进行网络查询,将每项审批工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批;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购用情况实行在线实时监督,保证监督工作细化到每一针、每一片。

  三、加大药品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

  近年来,我省集中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大力开展药品稽查打假工作,不断净化药品市场,保证药品质量。主要是注重“四个结合”。

  一是坚持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相结合,发挥药品检测技术的支撑作用。从改革全省药品抽验机制入手,大力强化监督抽验,全面推进药品快速检测工作,积极开展探索性检验,及时有效地发现追踪市场上的假劣药品,为药品打假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是坚持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督相结合,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对全省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了100%,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针对假劣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出现的动态趋势和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2006年我省先后开展了疫苗、中药制剂擅自添加化学药品成分、血液制品、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专项检查,组织了取缔无证经营、挂靠经营和打击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七项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

  三是坚持严格执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同时,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从2003年起,我们在全省药监系统实施行政处罚“办、审、定”三分离制度,对罚没款数额较大、吊销许可证或批准证明文件的案件,由稽查部门调查,法制部门审核,案审委员会审定。使行政处罚不纵不枉,既保证打假治劣,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坚持追究行政责任与追究刑事责任相结合,避免以罚代刑。从2003年起,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与公、检、法机关建立了工作协作机制,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对制售假劣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免费为司法机关提供司法技术鉴定。

  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形象,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我们一定认真学习领会本次会议精神,贯彻执行好国务院关于加强药品监管工作的各项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神圣的使命感,做好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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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严把"三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发言人:郑州市市长赵建才

  郑州严把“三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第一“关”就是严把源头生产关。加强农业标准化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二是“逢进必检”,严把批发市场入市关。最后是派驻专人,严把市场检测关。郑州在市区97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农(集)贸市场设立检测室,派驻149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每天对市场上实行市场准入的农产品进行检测。对市区76家大中型超市、连锁店经营的农产品,由市农产品质检中心执法人员直接进行抽检,不合格的不准在市场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自2003年1月1日起,郑州市农业局把每日的检测结果在郑州晚报、河南电视台等媒体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保障人民群众餐桌安全

郑州市市长 赵建才

(2007年2月8日)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郑州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一、领导重视,加大投入

  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紧抓不放,2002年成立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市长担任组长。2003年以来,市政府每年都把“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发布农产品质检日报”列为向全市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先后实施了蔬菜、猪肉、水产品、水果等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市财政拨出8461万元专款建立了总建筑面积1.91万平方米的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农产品质量检测专项经费纳入预算,逐年增加,市“中心”专项经费预算2006年达到700多万元,2007年将超过1000万元。

  二、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

  1999年8月,我市出台了《郑州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市农业局聘用65名有学历的下岗职工,进行培训,进驻市区 55家大型批发、农贸市场,对蔬菜进行质量安全检测。2002年底,市政府批复成立了市“中心”,编制50人,实行全额预算管理。2004-2006年,市政府又批准同意市农业局先后聘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84人,进行猪肉、水产品市场准入检测和市区新增农贸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目前,市农业局共有199人每天对市区所有的97家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3个定点屠宰场、76家超市、连锁店进行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市农业局专门成立了督查组,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执法队伍的监督,以确保建设一支廉洁、公正、公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执法队伍。

  三、建立完善“两级三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我市已建立健全了“两级三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两级”是指市“中心”和各县(市)、区“中心”。市“中心”除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之外,还具体负责市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连锁店、专卖店、配送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管;各县(市、上街区)“中心”,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管;市内五区“中心”负责本区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三层”是指市“中心”,各县(市、区)“中心”,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配送中心建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机构。“两级三层”层层把关,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

  四、严把“三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严把源头生产关。加强农业标准化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2006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以副市长挂帅的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组,明确目标、措施和政策,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市农业局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和44个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市政府自2005年起每年安排资金200万元,并在此基础上逐年增加经费用于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标准化生产、“三品”认证和品牌农产品的奖励扶持。截至2006年底,全市已有175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通过了省农业厅的认定,面积达到130万亩;认证有机食品6个、绿色食品57个、无公害农产品45个。

  二是“逢进必检”,严把批发市场入市关。市农业局在郑州市区三大蔬菜批发市场、三大水产品批发市场和三个定点屠宰厂,派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和执法人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检测、监控。对进场交易的蔬菜、水产品实行企业自检、政府抽检、执法人员复检三层把关体系,做到“逢进必检”,检测率达到100%,检测不合格农产品严禁进入市场销售。

  三是派驻专人,严把市场检测关。我们在市区97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农(集)贸市场设立检测室,派驻149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每天对市场上实行市场准入的农产品进行检测。对市区76家大中型超市、连锁店经营的农产品,由市农产品质检中心执法人员直接进行抽检,不合格的不准在市场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自2003年1月1日起,市农业局把每日的检测结果在郑州晚报、河南电视台等媒体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五、实行“四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基地监测通报制。市农业局每月对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测结果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的名义向各县(市)、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通报,有力地促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开展。

  二是农产品销售摊位(专柜)公示制。对所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售农产品的集贸市场、超市、专卖店、连锁店实行市场准入,要求开办者在经营摊位(专柜)的显著位置悬挂农产品标示牌,每天如实标明农产品品种、产地、进货渠道、进货时间、合格证明以及自检结果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市“中心”也将抽检结果和企业自检结果在市场和超市进行公示。

  三是抽检督察制。市农产品“中心”每天出动3个执法队、20多人、5台农产品安全检测执法车,对派驻的149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的工作进行督查,对市区农产品进行有计划地抽检,督察企业自检体系的正常运行。市农业局组织专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和执法人员的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四是工作考核奖惩制。每年对各县(市)区及其“中心”,以及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专卖店、配送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严格的考评并进行奖惩。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全市人民的餐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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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仪]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彻底查办大案要案。

  [吴仪]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中存在着"打不疼"、"打不死"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够,执法不严、打击不力。有些涉嫌犯罪案件该移送的没移送,滞留在行政执法环节,没有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甚至以罚代刑、一罚了之。食品药品安全人命关天,怎么能如此草率?必须明确,对这种伤天害理的行为,无论涉及到什么人,当刑则刑,决不姑息!公安机关要适时介入,积极侦查;检察机关和行政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

  [吴仪]要通过严厉查处一批涉案金额大、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狠狠打击他们的嚣张气焰,向公众展示党和政府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要加强案件督查督办力度,对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一查到底;对跨区域、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加强协作,联合办案;对发案率高、重大案件久拖不结的地区和单位,上级政府要组织力量直接查办,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坚决打掉各类“保护伞”。要加强教育和执法监督,纠正监管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罚代管等行为。要做到案情没有查清的不放过,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内外勾结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追究责任的不放过,防范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来源: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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