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享】它山之石:数据处理时修约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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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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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
  仔仔细细拜读了本版块刘版主和专家路先生关于仪器的“分辨力”和“测量结果”及其“修正值”、“误差”、“不确定度”及“修约”等关系的45个楼层的辩论,我有如下观点供大家讨论中参考:
  1.技术讨论是讨论技术,大家应心平气和,本着和谐、友好、平等、相互学习、相互探讨的态度参加讨论,讨论中什么观点都可以表达,发表任何技术观点都该鼓励,但对不同观点要切忌恶意攻击和谩骂。骂人“胡说八道”者的技术观点值得点赞,但其一贯的骂街行为令人怀疑道德品质恶劣。本论坛是技术交流平台,不是骂街擂台,希望有关人员不要把在别的论坛上的骂街陋习带入本论坛。
  2.无论是测得值、测量结果的修正值、误差、不确定度等,修约后的末位数位置均取决于出具该测量结果所用仪器(注:此处应该用“测量设备”,包含了仪器、仪表、量具、软件、辅助设备等,为表述简便,以下均统称“仪器”)的“分辨力”。仪器分辨力达不到的数位,写得越多越证实他是“假账真算”,毫无意义。因此,楼主帖子的说法完全正确。
  3.“分辨力为1℃的干燥箱上的仪表,示值给出105℃时,代表着104.6℃至105.4℃这么一个区间的量之值”不仅仅是“表象示值”,也是客观反映的“真像”。数字式仪器显示装置的“末位数”跳一个字代表的量值叫“显示装置的分辨力”,“显示装置的分辨力”为1℃,绝读不出小数点后的数字。JJF1001还有一个术语“分辨力”,其前面没有定语“显示装置的”,这就是“仪器的分辨力”。仪器的分辨力是其显示装置的分辨力的一半,这就是“分辨力为1℃的干燥箱上的仪表,示值给出105℃时,代表着104.62至105.4℃”的科学根据。


        感谢en_liujingyu专家一过来就仔仔细细审阅了我们的“分辨力”和“测量结果”及其“修正值”、“误差”、“不确定度”及“修约”等关系的45个楼层的讨论!并给出了很全面的点评。

      再一次对en_liujingyu专家致以深深的谢意和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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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6 14:19:15 Last edit by pxsjlslyg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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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人反对不同观点的发表。认为自己的观点正确,或认为对方观点的错误,得拿出证据,拿出依据。拿不出证据,道不出依据,在别人拿出证据是自拍脑袋信口开河瞎编臆造的东西时,仍然死不承认,却又拿不出证据来否定对方的观点继续搅局,那就是胡说八道。换了马甲跑到本论坛来继续忽悠新人或忽悠非计量人士的,恰恰是47楼这位穿着“文明居士”道袍的伪君子。
      无论是测得值、测量结果的修正值、误差、不确定度等,修约后的末位数位置均取决于出具该测量结果所用仪器(注:此处应该用“测量设备”,包含了仪器、仪表、量具、软件、辅助设备等,为表述简便,以下均统称“仪器”)的“分辨力”。仪器分辨力达不到的数位,写得越多越证实他是“假账真算”,毫无意义。因此,楼主帖子的说法完全正确5
      大家看看,47楼某人这番说词有没有给出任何证据和依据,没有任何证据和依据,不是自拍脑袋瞎编臆造的胡说八道是什么。
      无论是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第5.3.8.3条,还是GB/T27428-2017《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和表示》第7.2.6条,都明确规定测量结果应修约至于不确定度的末位一致







      “分辨力为1℃的干燥箱上的仪表,示值给出105℃时,代表着104.6℃至105.4℃这么一个区间的量之值”不仅仅是“表象示值”,也是客观反映的“真像”。数字式仪器显示装置的“末位数”跳一个字代表的量值叫“显示装置的分辨力”,“显示装置的分辨力”为1℃,绝读不出小数点后的数字。JJF1001还有一个术语“分辨力”,其前面没有定语“显示装置的”,这就是“仪器的分辨力”。仪器的分辨力是其显示装置的分辨力的一半,这就是“分辨力为1℃的干燥箱上的仪表,示值给出105℃时,代表着104.62至105.4℃”的科学根据。
      不打自招地用一个打引号的“真像”,也难以掩盖这块“假戏真做”的遮羞布。读不出小数点后的数字,不代表没有办法获得小数点后的数字。否则要进行多次测量取平均值干什么?数字指示秤要检测出“化整前的示值P”干什么?
      仪器的分辨力是其显示装置的分辨力的一半,这就是“分辨力为1℃的干燥箱上的仪表,示值给出105℃时,代表着104.62至105.4℃”的科学根据。
    干燥箱“示值给出105摄氏度”,“示值误差为-0.2℃”时“修正值”是 0.2℃,说“其实际温度应该在104.8℃~105.6℃”完全是错误的,测量结果只能是105.2℃,没有多少到多少的说法
      同样是表达温度范围,修正前的温度范围上下限值就是科学的,修正后的上下限值就成了错误的,这是什么狗屁逻辑呀?105℃是所显示的示值的不确定区间范围的中心,105.2℃是经修正后的实际温度的不确定区间范围的中心,两者仅仅是差了修正值而已(只相当于坐标平移),也被你扯出个颠覆性的结论出来,这样的歪理,也亏你说得出口。
      仪器对被测对象的测量结果修约末位数受其“分辨力”的限制,不可能比“分辨力”的末位数还小(以平均值为最终测量结果是计算的,不是直接读得的,应比“分辨力”多保留一位数,但还是受到分辨力的制约)。“误差”也可以是被测参数,因此误差也可以通过测量获得测量结果,误差的测量结果理论上末位数可以无限小,但实际上同样受到出具误差测量结果使用的仪器“分辨力”限制,同样除了平均值为测量结果者外,得不到小于“分辨力”的末位数。
      这不是废话吗,谁说没有受到“分辨力”的制约呀?谁要你修约到“无限小”位呀?不确定度的首位,就是测量结果欠准位的首位,这一点你是懂还是不懂?不确定度0.7℃,测量结果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与不确定度的末位一致),何错有之?即便是单次测量结果,如果仪器经过了校准获得了仪器的实际示值误差和“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已涵盖测量仪器“重复性”(单次测量结果的实验标准偏差)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经修正后的测量结果,同样有可能得到小于“分辨力”的末位(取决于不确定度的末位是哪一位)。
      因此JJF1059.1规定其末位数和测量结果末位数应该对齐。这里用了“与”,不用“向”,“与”是并列关系无主次,因此“对齐”是相互的。
      纯粹就是断章取义、强词夺理、正经歪念的谬论。规范写得清清楚楚:被测量的估计值应修约到其末位与不确定度的末位一致。这没有主次关系吗?这是相互的意思吗?谁修约在前,谁修约在后拎不拎得清啊?
      前面我多次讲“分辨力”指的是“所用测量设备”的分辨力,不是“被测对象”的分辨力,因此区分被测对象和所用测量设备很重要。“现在被校对象的分辨力是1℃,校准结果末位数为0.7℃”,这种情况的确会发生。因为校准被校对象所用测量设备是“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的分辨力很可能是小数点后1位,很可能是0.1℃,校准结果末位数的位置理所当然受到分辨力0.1℃制约,也在0.1位。测量结果及其不确定度末位数均在0.1位,因此它们的末位数一定要,也一定会(相互)对齐。再假如使用这个分辨力1℃的被校对象监控(测量)干燥箱温度,该测量结果的末位数只能是整数位,该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也只能与测量结果末位数对齐为整数位,所谓不确定度是0.7℃也就违背科学了。
      又是一典型的偷换概念。U=0.7℃明明指的是被校对象(干燥箱)的“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也被他扯成了计量标准“复现量值的不确定度”。这个不确定度评定过程没有考虑被校对象(干燥箱)的“分辨力”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吗?计量标准的分辨力(0.1℃)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是多少?被校对象的分辨力(1℃)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是多少?你分别算给大家看看,再合成、扩展一下给大家看看是多少?还有什么你能想到的不确定度分量,你尽管合成进去好了。看看你评出来的“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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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6 18:55:12 Last edit by luyunnc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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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刘彦刚(pxsjlslyg) 发表:

      因为不确定度也要受到被校准仪器分辨力的影响,对于该实例,在被校准仪器分辨力为1摄氏度的情况下,仅考虑量传误和被校准仪器分辨力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其U就达到了0.8℃(k=2),原楼主的校准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时0.7℃(k=2)应该是不对的。见我在7楼的内容:



      仅考虑量传误和被校准仪器分辨力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其U就达到了0.8℃(k=2),可见在这么大的被校准仪器分辨的情况下,完全有可能U就达到了1℃(k=2)。

再者,就U为0.8℃(k=2),又与U为1℃(k=2)相差几何。从该方面也证明了,对于被校准仪器分辨为1℃,给出校准结果应与分辨力对齐。你说呢?
      你的这种“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的评定方法本身就是有问题的。被校对象的“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理应用校准的原始数据进行评估,而不是用被校对象的最大允差去套算。你这个套算出来的不确定度,不是被校对象实际的不确定度,而是人为规定的被校对象的不确定度的极限值(可作为被校对象的“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的合格判据),与具体哪一台被校对象无关,只要是同型号规格的被校对象,这个“合格判据”全国都一样。而且用最大允差去套算,就不应该再去考虑被校对象“分辨力”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了。这种方法并不是用在对被校对象进行校准的校准过程,而是用在用被校对象来进行测量的下一级测量过程(且是做不修正测量)。当所使用的测量仪器(上级计量机构的被校对象)的“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不知道,只知道它是经检定“合格”的,此时可以用所使用的测量仪器的最大允差去套算出一个不确定度的极限值,用来作为下一级“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中,由测量仪器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en_liuji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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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楼说的“没有人反对不同观点的发表”但愿能够成为现实,事实如何,让我们听其言观其行。“认为自己的观点正确,或认为对方观点的错误”,这是常见的技术讨论中的正常现象,不足为奇,包括“路云”先生本人也皆是如此,不应该指责和大惊小怪。
  52楼说“得拿出证据,拿出依据”应该值得点赞,但要看提此要求的人怎么看待别人拿出的证据和依据。将别人的证据和依据假装看不见,充耳不闻者,有之。退一万步讲,即便人家没有给你证据和依据,对别人的观点也应该认真听,仔细想,而不是一味指责,挖苦,甚至谩骂,封别人的口。
  所谓“搅局”、“胡说八道”、“忽悠”、“穿着‘文明居士’道袍的伪君子”的语言,就是“骂街者”道背离中国传统文明礼貌,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品质低劣,祸害技术论坛语言环境,最直接、最典型的“证据、依据”。
  至于“路云”是不是真姓实名,算不算“马甲”,本论坛的“路云”与其他论坛的“路云”是不是同一个人,包括本人在内的本论坛所有版友,没人感兴趣,也没人指责他。使用昵称是每个人的权益,在不同的论坛平台使用什么昵称,以及发表的帖子、文章属于那个平台,在本论坛发表的帖子和文章同样属于本平台,任何人都无权干涉。版友们关注的包括“路云”在内的每个人的技术观点对自己的工作、学习是否有益。52楼用词汇“马甲”转移技术讨论话题,不知其真实用心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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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7 0:56:14 Last edit by en_liujingyu
en_liuji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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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就52楼提出的几个技术问题,谈谈我个人的看法:
  1.无论是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第5.3.8.3条,还是GB/T27428-2017《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和表示》第7.2.6条,都明确规定测量结果应修约至于不确定度的末位一致。
  答:说对了。这里使用了连词“与”,表示两者之间的并列关系,“与”是相互的,没有主次和主从关系。连词“向”分主从,前者为被动,后者为主动,前者必须遵从后者。
  2.不打自招地用一个打引号的“真像”,也难以掩盖这块“假戏真做”的遮羞布。读不出小数点后的数字,不代表没有办法获得小数点后的数字。否则要进行多次测量取平均值干什么?数字指示秤要检测出“化整前的示值P”干什么?
  答:“真像”用了引号是强调与“假象”的对应,强调用“真像”操作才可以避免“假戏真做”、“假账真算”。多次测量的目的是设计的测量方案一次测量的结果准确性达不到,而又没有更好的方法代替,就不得不以增加工作量,牺牲工作效率为代价,提高测量结果的准确性,数字指示秤要检测出“化整前的示值P”,正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因此,凡设计的检定方法准确性满足检定要求的,没有一个检定规程要求做多次测量取平均值的。
  3.不确定度的首位,就是测量结果欠准位的首位,这一点你是懂还是不懂?不确定度0.7℃,测量结果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与不确定度的末位一致),何错有之?
  答:我再强调一下,不确定度从来不讲“首位”,所谓“首位”纯属你的臆造,因此,我对你的臆造的确不懂。不确定度0.7℃,测量结果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与不确定度的末位一致),一点都不错,本论坛内也没有一个人说“错”,因此你的反问毫无意义。但我告诉你,这里也拒绝使用你说的“首位”。
  4.规范写得清清楚楚:被测量的估计值应修约到其末位与不确定度的末位一致。这没有主次关系吗?这是相互的意思吗?谁修约在前,谁修约在后拎不拎得清啊?
  答:的确写得清清楚楚,这里使用的是连词“与”,说明两者必须保持末位数相互对齐。但此处有个特殊情况,是讲测得值的修约,告诉我们不确定度评定没问题的情况下,如何对测得值修约。前面我说过,“相互对齐”是“向”正确的那个对齐。既然测得值末位数错误,就必须“向”末位数正确的不确定度对齐。反之,如果测得值的末位数位置正确,不确定度的末位数就必须“向”测得值的末位数对齐,尽管不确定度评定正确,有效数字也不超过两个,但也许为了“向”测得值末位数对齐,必须将不确定度的两个有效数字修约为一个有效数字。
  5.U=0.7℃明明指被校对象(干燥箱)的“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也被他扯成了计量标准“复现量值的不确定度”。这个不确定度评定过程没有考虑被校对象(干燥箱)的“分辨力”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吗?计量标准的分辨力(0.1℃)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是多少?被校对象的分辨力(1℃)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是多少?
  答:“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其实就是计量标准“复现量值的不确定度”,因此,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由校准机构在“校准证书”中给出,而不是使用单位给出。校准证书告诉你“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是U=0.7℃,那么也就是告诉你校准机构使用他的计量标准校准你的测量设备“复现量值的不确定度”,你所说的“计量标准的分辨力(0.1℃)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是计量标准“复现量值的不确定度”一部分,但计量标准“复现量值的不确定度”的末位数肯定受所用计量标准分辨力的制约。使用单位需要评定的不确定度,是使用该被校测量设备实施测量所得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
刘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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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这种“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的评定方法本身就是有问题的。被校对象的“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理应用校准的原始数据进行评估,而不是用被校对象的最大允差去套算。你这个套算出来的不确定度,不是被校对象实际的不确定度,而是人为规定的被校对象的不确定度的极限值(可作为被校对象的“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的合格判据),与具体哪一台被校对象无关,只要是同型号规格的被校对象,这个“合格判据”全国都一样。而且用最大允差去套算,就不应该再去考虑被校对象“分辨力”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了。这种方法并不是用在对被校对象进行校准的校准过程,而是用在用被校对象来进行测量的下一级测量过程(且是做不修正测量)。当所使用的测量仪器(上级计量机构的被校对象)的“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不知道,只知道它是经检定“合格”的,此时可以用所使用的测量仪器的最大允差去套算出一个不确定度的极限值,用来作为下一级“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中,由测量仪器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是的,我这样给出的不是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我的确给出的是该示例校准结果最小测量不确定度的预评定,而实际某次校准,其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都不可能小于该值。结合我们该具体示例来说,校准结果测量不确定度的最小值为0.8摄氏度,而实际某次校准,其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都不可能小于0.8摄氏度。也就与1摄氏度相差无几了,那么校准结果与不确定度未位对齐,不也是精确到1摄氏度了吗?
刘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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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人反对不同观点的发表。认为自己的观点正确,或认为对方观点的错误,得拿出证据,拿出依据。拿不出证据,道不出依据,在别人拿出证据是自拍脑袋信口开河瞎编臆造的东西时,仍然死不承认,却又拿不出证据来否定对方的观点继续搅局,那就是胡说八道。换了马甲跑到本论坛来继续忽悠新人或忽悠非计量人士的,恰恰是47楼这位穿着“文明居士”道袍的伪君子。
      无论是测得值、测量结果的修正值、误差、不确定度等,修约后的末位数位置均取决于出具该测量结果所用仪器(注:此处应该用“测量设备”,包含了仪器、仪表、量具、软件、辅助设备等,为表述简便,以下均统称“仪器”)的“分辨力”。仪器分辨力达不到的数位,写得越多越证实他是“假账真算”,毫无意义。因此,楼主帖子的说法完全正确5
      大家看看,47楼某人这番说词有没有给出任何证据和依据,没有任何证据和依据,不是自拍脑袋瞎编臆造的胡说八道是什么。
      无论是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第5.3.8.3条,还是GB/T27428-2017《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和表示》第7.2.6条,都明确规定测量结果应修约至于不确定度的末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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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样,骂人是不对的,en_liujingyu可是长我们十几岁的计量长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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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7 3:40:08 Last edit by pxsjlslyg
刘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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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楼说的“没有人反对不同观点的发表”但愿能够成为现实,事实如何,让我们听其言观其行。“认为自己的观点正确,或认为对方观点的错误”,这是常见的技术讨论中的正常现象,不足为奇,包括“路云”先生本人也皆是如此,不应该指责和大惊小怪。
  52楼说“得拿出证据,拿出依据”应该值得点赞,但要看提此要求的人怎么看待别人拿出的证据和依据。将别人的证据和依据假装看不见,充耳不闻者,有之。退一万步讲,即便人家没有给你证据和依据,对别人的观点也应该认真听,仔细想,而不是一味指责,挖苦,甚至谩骂,封别人的口。
  所谓“搅局”、“胡说八道”、“忽悠”、“穿着‘文明居士’道袍的伪君子”的语言,就是“骂街者”道背离中国传统文明礼貌,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品质低劣,祸害技术论坛语言环境,最直接、最典型的“证据、依据”。
  至于“路云”是不是真姓实名,算不算“马甲”,本论坛的“路云”与其他论坛的“路云”是不是同一个人,包括本人在内的本论坛所有版友,没人感兴趣,也没人指责他。使用昵称是每个人的权益,在不同的论坛平台使用什么昵称,以及发表的帖子、文章属于那个平台,在本论坛发表的帖子和文章同样属于本平台,任何人都无权干涉。版友们关注的包括“路云”在内的每个人的技术观点对自己的工作、学习是否有益。52楼用词汇“马甲”转移技术讨论话题,不知其真实用心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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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就52楼提出的几个技术问题,谈谈我个人的看法:
  1.无论是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第5.3.8.3条,还是GB/T27428-2017《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和表示》第7.2.6条,都明确规定测量结果应修约至于不确定度的末位一致。
  答:说对了。这里使用了连词“与”,表示两者之间的并列关系,“与”是相互的,没有主次和主从关系。连词“向”分主从,前者为被动,后者为主动,前者必须遵从后者。
  2.不打自招地用一个打引号的“真像”,也难以掩盖这块“假戏真做”的遮羞布。读不出小数点后的数字,不代表没有办法获得小数点后的数字。否则要进行多次测量取平均值干什么?数字指示秤要检测出“化整前的示值P”干什么?
  答:“真像”用了引号是强调与“假象”的对应,强调用“真像”操作才可以避免“假戏真做”、“假账真算”。多次测量的目的是设计的测量方案一次测量的结果准确性达不到,而又没有更好的方法代替,就不得不以增加工作量,牺牲工作效率为代价,提高测量结果的准确性,数字指示秤要检测出“化整前的示值P”,正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因此,凡设计的检定方法准确性满足检定要求的,没有一个检定规程要求做多次测量取平均值的。
  3.不确定度的首位,就是测量结果欠准位的首位,这一点你是懂还是不懂?不确定度0.7℃,测量结果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与不确定度的末位一致),何错有之?
  答:我再强调一下,不确定度从来不讲“首位”,所谓“首位”纯属你的臆造,因此,我对你的臆造的确不懂。不确定度0.7℃,测量结果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与不确定度的末位一致),一点都不错,本论坛内也没有一个人说“错”,因此你的反问毫无意义。但我告诉你,这里也拒绝使用你说的“首位”。
  4.规范写得清清楚楚:被测量的估计值应修约到其末位与不确定度的末位一致。这没有主次关系吗?这是相互的意思吗?谁修约在前,谁修约在后拎不拎得清啊?
  答:的确写得清清楚楚,这里使用的是连词“与”,说明两者必须保持末位数相互对齐。但此处有个特殊情况,是讲测得值的修约,告诉我们不确定度评定没问题的情况下,如何对测得值修约。前面我说过,“相互对齐”是“向”正确的那个对齐。既然测得值末位数错误,就必须“向”末位数正确的不确定度对齐。反之,如果测得值的末位数位置正确,不确定度的末位数就必须“向”测得值的末位数对齐,尽管不确定度评定正确,有效数字也不超过两个,但也许为了“向”测得值末位数对齐,必须将不确定度的两个有效数字修约为一个有效数字。
  5.U=0.7℃明明指被校对象(干燥箱)的“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也被他扯成了计量标准“复现量值的不确定度”。这个不确定度评定过程没有考虑被校对象(干燥箱)的“分辨力”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吗?计量标准的分辨力(0.1℃)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是多少?被校对象的分辨力(1℃)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是多少?
  答:“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其实就是计量标准“复现量值的不确定度”,因此,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由校准机构在“校准证书”中给出,而不是使用单位给出。校准证书告诉你“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是U=0.7℃,那么也就是告诉你校准机构使用他的计量标准校准你的测量设备“复现量值的不确定度”,你所说的“计量标准的分辨力(0.1℃)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是计量标准“复现量值的不确定度”一部分,但计量标准“复现量值的不确定度”的末位数肯定受所用计量标准分辨力的制约。使用单位需要评定的不确定度,是使用该被校测量设备实施测量所得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
        在这里我想到史老师,虽然他错误地一直坚持反对不确定度理论,但他从不骂人。我有时甚至觉得史老(看他头像和他在论坛中的帖文内容,应该称得上史老了),还是很可爱的哦!
小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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