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新闻@调查】商务部出台《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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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2月25日专电(记者雷敏)商务部日前出台推荐性的《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提出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规范》称,经营有食品项目的超市、便利店和大型综合超市等企业,在食品的采购、运输、储藏和销售过程中,应避免所有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的因素。此外,《规范》对超市购物环境、营销设施设备、附属设施设备等的设置作出了推荐性要求。

    《规范》明确,企业应对新入职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了解企业相关规定和工作流程,掌握各个环节过程中保证食品安全的要点,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此外,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记录并存档培训和考核的情况。

    据悉,为配合该《规范》的出台,中国连锁经营协会(CCFA)日前在京与英国环境卫生协会(CIEH)共同举办了首期《CIEH-CCFA高级食品卫生证书》《CIEH-CCFA食品安全注册培训师证书》课程,来自TESCO-乐购、沃尔玛、家乐福、物美、超市发、全聚德等国内外连锁企业的6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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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商务部制订的《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正式颁布实施。该办法是我国首次以法规的形式对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进行规范。

    该办法对超市现场制作食品、问题产品的退出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依据《规范》超市应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构,负责处理突发的食品安全问题;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的超市企业,需建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10亿元以下的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食品安全。经营面积在5000平方米的超市,至少设立一名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问题商品必须在48小时内下架,超市自制凉菜要在4小时内销售完,直接入口的食物必须遮盖防尘等规定。

    目前,我国超市连锁企业达几千家,连锁店面达到几万家,由于企业规模和管理等方面千差万别,一些超市食品质量问题突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不同程度地存在。(仇兆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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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的食品安全一直为人们关注,商务部正式颁布了我国首部零售业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像自制凉菜的销售时间不能超过一天、超市销售的食品最起码要为消费者预留出一天的存放时间、直接入口的食物必须遮盖防尘等等,超市整个食品供应链的各个环节都有具体要求。

    一直以来,超市许多食品的保质期限只有一天,当天销售的食品当天就会到期了,这给许多消费者带来了不便。吃不完的食品扔了可惜,但由于这些食品拿回家后不能存放,所以不得不一次次的倒掉。最近,商务部颁布的《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中规定,如果一种食品仅有两天的保质期,超市最起码该为消费者留出一天的存放时间,不能销售当天就已到期的食品。

    南城百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店长梁锋说:作为商家,预留保质期一天(等方面),对于商家是一种压力。

    为了保证新鲜,很多超市都在销售当天生产包装当天到期的产品。许多商家认为,《规范》中一些细则的实施确实存在着一定的难度。除了食品要为顾客预留保质期外,接触直接入口食物的超市工作人员,除了进行正常清洗消毒外,洗手时搓手要超过20秒。商家们普遍表示,这涉及到个人卫生习惯问题,不可能安排人天天盯着。但规定既然出台了,今后就会努力按照《规范》的要求来做。但是,消费者有了新的顾虑。

    市民邓先生说,如果商家把昨天没卖完的食品,今天混起来装起来一起卖,我们是不知情的。还有,食品在生产过程中,如果不符合卫生标准,我们也是不懂的。

    《规范》中要求,由生产者和超市预包装或分装的食品,严禁更改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散装食品应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区分销售,并明确生产日期。长期以来,许多规范不断出台,但由谁来真正监管这些规定的实施,很多时候都是一个不了了之的话题。随着食品安全闹剧的不断上演,消费者心中有着难以消除的顾虑就不奇怪了。对此,一些大超市的负责人表示,对于超市本身,销售过期食品这种情况在卖场里是不允许存在的,有严格的流程控制。此外对于执行《规范》中规定的凉拌菜要提前半小时消毒,制作好的凉拌菜保证在24小时内销售完毕;问题商品48小时内必须下架以及相关操作人员的卫生问题等方面,各个大型超市都有能力达到要求。同时呼吁相关部门真正履行起监管的职能。

    南城百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店长梁锋认为:监管部门要对各个点进行负责;商家要自觉去遵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一些法律法规。

    市民邓先生说,希望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形成一种监管机制,使市民能够吃到放心食品。

    有规有矩还得加上手才能画出方圆。《规范》的出台是好事,但得加上职能部门的监管才能使它的作用真正落到实处,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维护行业秩序。这样才不至于让《规范》变成一个无言的结局。同样,对于商家来说,面对日益严格的规定,只有通过不断提高技术,规范经营,才能走出一条更好的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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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日报报道:

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为推动连锁超市的规范化运营,提高超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增强消费者的购物信心,提升整个行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商务部制订了《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并正式颁布实施。该《规范》适用于经营有食品项目的超市、便利店和大型综合超市等。   

    《规范》呈现诸多亮点 问题产品48小时下架   

  据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科有关负责人介绍,近两年来,由于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商务部出台实施了《规范》,这是我国首次以法规的形式对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进行规范。根据《规范》要求:超市应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构,负责处理突发的食品安全问题:……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下的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食品安全;经营面积在5000平方米的超市,至少设立一名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因此,我市的各大超市,今后至少应设立一名专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

  该负责人表示,《规范》最大的特点是对超市中食品的安全管理规定得非常详细。根据《规范》要求,由生产者和超市预包装或分装的食品,严禁延长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已上市销售的预包装食品不得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对于散装食品,应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区分销售,先进先出,并明确生产日期。如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则必须在标签上标注最早的生产日期和最短的保质期限。直接入口食品和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由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供消费者直接品尝的散装食品应与销售食品明显区分,并标明可品尝的字样。对于可以储存数天的食品,要为消费者预留至少一天的存放时间,不能销售当天就已到期的食品。超市自制的生鲜产品,如可以直接烹调的配菜、熟食卤味等保质期不得超过当日。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在经营场所内就地以捣碎、染色等破坏性方式处理销毁,不得退货或者换货。

  据该负责人介绍,《规范》对超市出现问题产品时如何处理也作出明确规定:对于问题产品,超市采购、配送中心和门店应在下架指令下达后48小时内完成该商品的下架。同时,应及时提供给消费者、公众、媒体和政府执法机构准确、负责和公正的信息,尽快配合控制流通渠道避免问题食品扩散。   

    业内人士表示将严格按《规范》执行

   

  1月9日、10日,记者走访了我市几家大型商场中的食品超市和一些连锁超市,以了解《规范》的执行情况。这些商场和超市在食品安全管理,基本都能按照《规范》的要求执行,甚至在一些细节方面执行得都较好。记者未发现这些商场、超市中有明显违反《规范》的行为。

   随后,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商场、超市中的工作人员。许多被采访者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规范》,而自己所在的超市都是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规定。不过,如果《规范》要求更高,也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据了解,《规范》有些规定过于详细,有些在执行中也确实存在一定困难。如《规范》甚至还规定了超市从业人员如何洗手消毒:用流动水(最好是温水)把双手冲湿,双手涂上适量洗涤剂,双手互相搓擦20秒以上;清洁指甲缝和手指之间,包括手腕……记者就此问题问及某超市一位工作人员时,她说,“《规范》规定了洗手时双手要‘互相搓擦20秒’,这个怎么确定,总不可能每次洗手还要看表吧。” 

    市民:希望所有超市都能按《规范》执行   

  在采访中,几位市民也反映了个别超市存在的违反《规范》的情况。市民刘女士表示,自己曾在某超市购物时发现,工作人员将马上到期的盒装巧克力拆掉包装后销售,降价销售当天到期的牛奶。还有家超市竟然销售生产日期为下一个月的食品,真是十分稀奇。最可笑的是,有家超市在某食品上面贴了新标签,但工作人员却忘记撕下旧标签了。刘女士希望超市都能按《规范》的规定执行。“如果连到超市买东西都不放心了,那消费者很难对食品的安全再有信心。”

  另外,尽管《规范》中要求“超市自制的配菜、熟食卤味等保质期不得超过当日”,但如果这些熟食配菜当天没卖完的,又放到第二天的菜里面,普通消费者又如何区分呢?而《规范》规定的“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时在标签上标注最早的生产日期和最短的保质期限”,但如果超市标注的是最晚的生产日期和最长的保质期限,那么消费者也很难区分。   

    商务部门:杜绝超市中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科有关负责人认为,《规范》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对企业来说,具有一定指导性。随着经济的发展,超市的规模越来越大,竞争也日趋激烈,目前,我市已出现多家超市,有的是大型卖场,有的则是连锁企业,还有综合性大商场中也设置了食品超市。但是,食品安全问题仍然存在,个别超市销售过期、问题食品的现象也没有完全杜绝。《规范》的出台可以促使企业更重视食品安全。商务部门将组织有关企业分管食品安全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引起企业对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视,并以《规范》为依据制订企业内部的管理规定。近期,商务部门将加大对超市等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切实杜绝在超市中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该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注意索要发票或购物小票,并保留一段时间。另外,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有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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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商报报道:

国家商务部将在年内出台国内首部零售业态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下简称《规定》),近日,记者对武汉市几家大型超市进行了调查,发现超市整体情况良好,但在某些方面距即将实施的新规还有差距。



进口食品中文标识应大于外文标识
武汉:进口食品在外包装上鲜有中文




  对于进口食品,《规定》要求,进口食品必须标明原产国、地区名以及总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进口商品应有中文标识,中文标识应大于外文标识。

  记者调查:在群光广场记者看到,除原产地是中国台湾的食品外,几乎所有的进口食品在外包装上都是外文。
  在一款原产于美国的食品“Planters”包装上,只有一张贴上去的中文标签,标明了原产地和经销商,不仅贴在了盒子的下面,而且中文字号远小于英文标识。服务员告诉记者,所有的中文标识都是贴上去的,这样才证明了产品是原装进口。


熟食店洗手要消毒20秒、不戴耳环、戒指等外露饰物
武汉:仍有店员戴手表



  《规定》对超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个人卫生做了详细的规定,并配备了专门的洗手方法示意图供超市参考。根据规定,超市从业人员清洗后的双手在消毒剂水溶液中浸泡20-30秒,或涂擦消毒剂后充分揉搓20-30秒。
  对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着更为严格的规定,在处理生食物后、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都要洗手。
  此外,《规定》还要求超市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化妆、不抹香水、不戴耳环、戒指等外露饰物。
  从业人员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应随时进行自我医学观察,不得带病工作。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记者调查:武商量贩珞喻店的负责人周玉华告诉记者,该超市基本上已经做到了《规定》中对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的要求,“我们的员工都有自己的健康档案。”记者看到,大部分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都达到《规定》的要求,没有佩戴饰物,只有一人戴着手表。周女士承认,戴手表按照该超市规定属于违规行为。



威胁健康产品须立刻销毁
武汉:目前超市很难做到



  根据新规,在冷库存放的食品应分类、分架,按生产单位、品种分别放置于食品货架上或食品级的专用栈板上,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于不同的冷库内,避免交叉污染。
  超市在运输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记者调查:对于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的规定,某大型超市负责人表示,根据目前的管理水平该超市很难做到,“我们一般的要求是不得超过半天。”



凉菜须4小时内售完
武汉:下架期限一般是一天



  对于出现问题比较多的超市自制的生鲜产品,《规定》要求,可以直接烹调的配菜、熟食卤味等保质期不得超过当日,制作好的凉菜应保证在4小时内销售完,并用明确指示牌告知消费者选购后尽快食用。
  针对很多食品“提前上架”的现象,商务部做出明确规定,由生产者和超市预包装或分装的食品,严禁更改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

  记者调查:对于凉菜必须四小时售完的规定,武商量贩某店负责人周玉华表示,“估计武汉所有的超市都达不到”。记者了解到,在珞喻路某超市的下架期限是一天,而临近一家超市的期限是两天。



问题产品48小时下架
武汉:一般是在保质期前打折销售



  一旦启动产品的撤架机制,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执行。采购、配送中心和门店应在撤架指令下达后于最短的时间(48小时内)完成问题商品下架、封存、清点、运输在途食品的跟踪以及回复反馈总部汇总。
  《规定》建议,在退货过程中,对那些确定能够威胁健康的商品,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而不是退货给供应商。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在经营场所内就地以捣碎、染色等破坏性方式处理销毁,不得退货或者换货。

  记者调查:据介绍,某大型超市对即将过了保质期的食品的处理方法是在保质期前打折销售。对于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其常规做法是“毁形退厂”,即将产品切碎了退给生产厂家,以防止厂家将劣质食品再次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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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晚报报道:

国内首部《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正式实施。记者走访福州多家大型超市发现,规定执行不太到位,违规现象还是不少。许多消费者对监管的实效还是持怀疑态度,对新出台的这部《规范》执行情况并不看好。

散装食品禁止触摸
   
照样有人手抓饺子

  记者在东街口某大型超市发现,在速食饺子、汤圆等散装食品区,有“禁止触摸”的提醒,但是很多消费者视而不见。一名30岁左右男子竟然直接用手抓住饺子往塑料袋里塞,却没有工作人员来阻止。
   
  在散装水饺、火锅料销售区,记者看见有专人销售,但没有看到“禁止触摸”提示,也没有防尘材料遮盖,不少消费者照样用手摸,有的消费者在挑选商品时甚至将已拿到手里的食品再放回。
   
  《规范》有明文规定,直接入口食品和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由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

凉菜必须当天售完

但是没有生产日期
   
  记者在铜盘路一家超市看到,凉拌菜区都还没有悬挂告知消费者选购后尽快食用的指示牌;而卤猪蹄、鸡腿等熟食以及部分凉菜一起罩在玻璃货架下销售,还有的直接用玻璃罐子装着销售,并没有注明生产日期。
 
  在另一大型超市,记者看到一堆鸡腿直接堆在铁盘里,指示牌上竟然标注12月13日,具体生产日期不得而知。
   
  《规范》规定,制作好的凉菜应保证在当天内销售完,并用明确指示牌告知消费者选购后尽快食用。食品的保质期应严格遵守相关卫生和质量标准的规定,上架销售的食品必须严格控制在保质期内,做到先进先出,并为消费者预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

不少销售食品人员照样化妆
   
  记者走访福州东街口及斗池路的多家大型超市看到,部分食品销售人员竟然都没有戴口罩、帽子,有个别食品销售人员的面部有化妆,许多在熟食销售区工作的女销售员耳朵戴有耳环。
   
  《规范》规定,超市的食品从业人员,工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化妆、不抹香水、不戴耳环和戒指等外露饰物。
   
消费者对监管实效持怀疑态度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一些消费者对于刚出台的这部《规范》执行情况并不看好,一位林先生表示:“大超市可能好一些,原本就蛮规范的,但是很多小超市,估计原来怎么样,现在还是怎么样。”
   
  对于熟食的生产当天售完的规定,消费者张小姐说:“虽然现在熟食上面都有生产日期,但是谁知道是不是当天生产的,超市如果换标签也没人知道。”
   
  此外,还有些消费者提出:“那些熟食没卖完的怎么处理?会不会放到第二天的菜里面?而诸如此类的行为,通常都是超市私底下‘秘密完成’的,普通消费者又怎么能够发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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