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中药如何“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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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英国药物安全机构发布信息,一种名叫“复方芦荟胶囊”的中药,经检测发现汞含量超过英国标准11.7万倍。而该药的批发商和药店已被英国药品与卫生制品监督署处以5000英镑的罚款。目前,中药能否真正做到国际化还面临着很大的问题,要不要保留自己的本来特色?要不要依照西方标准?我们请了国内外的专家来谈谈他们的看法。

    走向世界要保持自身特色

    【作者】浙江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方剂教研室副教授 徐晓东

    国际先驱导报文章 中西药的医学原理大不相同,中药标准和西药标准要统一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中医里的确有一些现代科学尚不能阐释的原理,但这并不能否认中医的合理性,因为中医是几千年来通过无数人亲身探索,实践总结出来的。从某些方面来说,中药比仅仅在实验室里研制出来的西药更具有说服性。例如,西药将汞视为毒物,可汞运用于中药的历史已经很长时间了,像我们经常用到的朱砂安神丸中的朱砂就是西医中所说的氧化汞。

    一副中药之所以会有很多种不同的成分掺杂在一起,那是因为各种成分有相互制约,互取所长的功效。中药注重的是配搭,而不是每一个成分单独的药效。因此,不能单独就中药的某一成分进行研究,必须整体看待中药,否则就是断章取义。

    我们同样不能用西药的药品检测方法来评价系统治疗作用的传统中药。这样的做法无异于对中药的全盘否定。外国人在没有全面了解中医的情况下就把中药拒之门外,我只能表示非常可惜。因为在某些对情感的治疗来看,中药比西药更胜一筹。比如,当代人容易碰到一些心理和情绪方面的问题,中医认为人的情绪与肝有关,因此,中医会采取疏肝的方法来调节人的整个心理机制。这里的“肝”和西医中所说的“肝”有所不同,指的是我们常说的某人脾气不好,“肝火”很旺的“肝”。



英国王储查尔斯长期支持针灸疗法。图为他在伦敦一家中医针灸诊所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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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学有着很明显的差异,外国人对中药的看法也存在着某些偏见和误解,这从几年前的一部电影《刮痧》中就能看到。两者有差异并不意味着中医药走向世界就一定要完全符合西方医学界的各项标准。这无异于削足适履,从长远来看是不可取的。在国际化的过程中,我们不能太着急,必须要保存自身的特点,保留中医的特色。当然,在走向世界的过程中也不能完全故步自封,应该做一些适当的改变,融合多方面的东西。例如在出口中药的时候写明中药的成分来提高外国人对中药的认识和理解,派一些中医学专家出国交流等。

    我们需要珍视和肯定中医这一中国文化的优秀遗产。不可否认西医确实发展很快,像糖尿病的治疗就已经发展到分子、中子水平。但我认为一名优秀的西医也应该学习一些中医的医学原理,因为中医强调整体、宏观的治疗,而西医更着重于局部的探究。两者结合肯定能创造出更好的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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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化需要适应西方标准

  【作者】旅居荷兰资深中医药专家 林斌

    国际先驱导报文章 在荷兰,我的门诊部里经营450多种中药饮片、130余种中药片剂。然而,这些中药只能以“保健品”、“天然植物食品”名义卖,通俗地说,就是药按“菜”卖。中药标签上除了中文,还有拉丁文、荷兰文等10种外文标示,但没有一种称自己是“药”,也没有“功能主治”这一项。这是因为中药不适应西方的药物标准。

    目前,欧盟各成员国对中药的进入规定五花八门,东欧、英国和荷兰总体上要松一些,但目前尚没有一个成员国从法律上承认中药是“药”。

    此外,欧盟《传统草药制品法案》将可能使中药永远停留于“食品”这个范畴,不能进入欧盟的药品市场。该法案于2005年10月31日开始生效实施,规定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传统草药必须重新登记方可进入市场,最终期限是2011年。其实这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有机会改变中药是保健品的尴尬局面,堂堂正正地成为“传统草药”,进入欧盟医药市场;另一方面,按照这个法案的规定,能准许登记进入欧盟市场的传统草药必须“证明其至少安全使用了30年,其中至少15年是在欧盟市场上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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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后我国的中药才成规模进入欧洲。假设以2011年最后注册期限计算,注册某一中草药必须证明其在1996年前进入欧盟市场,且一直安全使用,但要收集到有力证据非常难。一旦错过这个期限,中草药在欧洲将永远止步于“保健品”、“食品”的地位,药按“菜”卖将成定局,而美国、日本、拉美的“草药”反而可能登堂入室,进入欧盟医药市场。此外,中药注册之前要进行检验。一味中药的检验费用估计在5000~10000欧元之间,这不是在欧洲小打小闹的中医诊所所能负担得起的。

    中药进入国际市场应该适应西方的一些要求。去年年底,布鲁塞尔市中心一家名叫“大宋”的中医诊所因为悬挂中文“医”、“药”字样的招牌而被比利时警方查封取缔。因此,中国有关职能部门对含有被欧盟列为禁药或加入西药成分、对重金属含量(如汞)和仅限在国内销售使用的中药都要禁止出口。既然目前中药在欧洲是以食品进行销售的,要保住、扩大这块阵地就要注意与欧洲接轨,不要在包装上出现主治功能的说明,更不能有“药”字出现,即便是品名都不能有医学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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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科学院教授李连达表示,现在在世界范围内,中药的使用都存在着两个误区,一种是认为中药绝对安全无毒,另一种是发现有些中药有毒性就全面禁用,这两者都是不正确的。

    在28日由中国中医药学会召开的中药临床应用专家座谈会上,李连达的开场发言引得在场的人点头称是。李连达解释这两种误区时说,仅说中药安全无毒,并不科学正确,药品不是食品,没有药品完全无毒;此外,仅因为发现中药有毒就予以禁用更是不对,青霉素和其他各种抗生素,以及放化疗都有相当的毒性,世界上并没有因为它们的毒性而禁止使用,只是在严格管理下合理使用,这一做法也适合于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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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客观对待中药药效和毒性

■以某单一成分判定中药是否有毒欠科学

    ■中药必须在辨证论治的基础上合理用药

    针对备受关注的“英国中药事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国际上往往以某一单一成分是否有毒来判定中药药材是否有毒,这是欠科学的。同时,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中药来自天然,无毒或毒副作用较小,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实际上部分中药材有一定毒性,国家药典2000年版记载有毒中药71种。

    这位负责人表示,中药在临床上的应用是采用复方,配伍讲究“君臣佐使”,“相使相须相畏相反”,“七情六合”,还有配伍禁忌的“十八反”、“十九畏”等。中医临床上用“毒”之妙在于增效减毒、趋利避害,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

    中药饮片炮制就是增效减毒的一种手段;在中医临床中,通过组方配伍,也可达到增效减毒;有些毒性成分在安全剂量下,可以发挥较好的治疗作用。应以科学的态度客观对待中药的药效和毒性。

    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曹洪欣说,有效性和毒性是绝大多数药物同时具有的双重特性,关键是合理用药。患者不要擅自使用中药处方药,也不能加大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时间,必须在医生辨证论治的基础上,正确使用治疗药物。

    针对国际关注的马兜铃酸问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1年设立了科技重大项目“含马兜铃酸中药安全性评价研究”,组织中国中医科学院等3家单位联合攻关,明确中成药的量—效、量—时—毒关系,探索有毒成分的体内代谢行为,制订中药的“毒性成分”限量标准、安全用药剂量和用药周期等,总结出合理用药的规律性,为中药合理运用的安全性提供科学依据。

    “十一五”期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继续加大中药临床应用的安全性评价研究,研究中药复方配伍减毒、炮制减毒增(存)效的科学性,澄清含“毒性成分”中药材与中药复方的关系,为指导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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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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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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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要走出去,必须先想方法说明成分、药理!
不能含糊,要有说服力!特别是说服老外,想走出去必须说服老外!

这可是相当的难啊!
wwzzhh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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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观我国的中药,其结构不合理,研究的深度不够,杂而不精。
gang1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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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wwzzhh111 发表:
综观我国的中药,其结构不合理,研究的深度不够,杂而不精。
你知中药是什么?明白中药摸?只是冇一个系统,闭门自珍罢了。
xuyongming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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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中医,虽然中医中有些问题不能用现代科学来解释,但不能用现代科学解释不代表其不合理。其疗效是摆在面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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