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已应助】CMA中认定的是最新标准,但是现行标准的检测方法指向作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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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_liuji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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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公司的CMA认定是最新现行有效标准,在检测中,一些参数检测方法却指向作废标准,作废标准在我们参数附表里不存在,该如何处理?例如:GB/T20473-2006中抗压强度检测方法GB/T5486.2-2001已经作废,替代为GB/T5486-2008,公司CMA中能力范围是GB/T5486-2008。做试验时采用GB/T5486.2-2001还是GB/T5486-2008?

  答:CMA要求非常严谨。试验时采用GB/T20473-2006,其中抗压强度检测方法指向已作废的GB/T5486.2-2001(替代为GB/T5486-2008),需要做以下三件事:

  1.检查是哪年通过的CMA,确定CMA认定的标准编号是否GB/T20473-2006,确定GB/T20473-2006是否现行有效。

  2.如果GB/T20473-2006现行有效,查阅GB/T20473-2006的指向GB/T5486.2-2001有没有版本号2001。

  3.如果GB/T20473-2006指向的GB/T5486.2没给版本号2001,应执行现行有效的GB/T5486-2008。.如果GB/T5486.2规定了版本号2001,应执行原GB/T5486.2-2001。若顾客要求执行GB/T5486-2008,则可双方签订合同后执行GB/T5486-2008,但不能使用CMA标识。如果顾客要求执行GB/T5486-2008且必须加盖CMA标识,则应向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政府部门申请扩项资质认定,将新旧两个标准同时包含在内,或申请取消GB/T5486.2-2001的资质认定,更换为按GB/T5486-2008的资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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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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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果GB/T20473-2006指向的GB/T5486.2没给版本号2001,应执行现行有效的GB/T5486-2008。.如果GB/T5486.2规定了版本号2001,应执行原GB/T5486.2-2001。若顾客要求执行GB/T5486-2008,则可双方签订合同后执行GB/T5486-2008,但不能使用CMA标识。如果顾客要求执行GB/T5486-2008且必须加盖CMA标识,则应向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政府部门申请扩项资质认定,将新旧两个标准同时包含在内,或申请取消GB/T5486.2-2001的资质认定,更换为按GB/T5486-2008的资质认定。
      估计11楼某人根本就没看懂楼主的意思,居然说按照新标准(GB/T5486-2008)进行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不能使用CMA标识。
      人家楼主实验室通过了CMA资质认定的该检测项目所依据的检测方法就是新标准(GB/T5486-2008 ),而GB/T24073-2 006《建筑保温砂浆》是产品标准,并非检测(试验)方法标准,该产品标准与楼主的CMA资质认定项目没有任何关系,有关系的是旧版检测标准GB/T5486.2-2001。
      现行有效的产品标准(GB/T24073-2 006)所指定的检测(试验)标准,是旧版的GB/T5486.2-2001。现在客户要求依据产品标准(GB/T24073-2006)指定的检测(试验)方法(GB/T5486.2-2001)进行检测,这明显已超出了楼主实验室CMA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了。若按此旧标准进行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肯定是不能加盖“CMA”标识,以及带有“通过CMA资质认定”的状态声明的。如果客户同意按照新标准(GB/T5486-2008 )进行检测,则出具的《检测报告》盖CMA标识,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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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Ins_fe712591(Ins_fe712591) 发表:
我刚才咨询了两位评审专家,都说像省市场监督局反映了这个问题,具有普遍性,属于管理上的问题,但暂无定论,其中一个专家让检测结论写的模糊些,说依据**标准检测结果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
    1、新的试验方法标准GB/T 54862008《无机硬质绝热制品试验方法》,是将旧系列标准GB/T5486.15486.42001进行了整合,与旧标准是替代的关系。
    2、现行有效的产品标准GB/T 204732006《建筑保温砂浆》对引用标准的适用性表述如下:

    从上述表述看,新标准(GB/T 54862008)不适用于该产品标准,但他鼓励产品的生产制造方与检测方,共同协商研究新版检测标准的适用性
    3、新版检测标准(GB/T 54862008)与旧版检测标准(GB/T 5486.22001)相比,只有以下内容变更:

    从上述表述看,新版检测标准的检测方法和技术指标并没有发生变化,只是增加了弧形板和管壳抗压强度受压面最小尺寸,修改了抗压强度、抗折强度试件数量。所以,我个人估计新标准可以覆盖(适用于)旧标准。可以跟客户协商,按照新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因只是简单浏览了一下标准,未对新旧标准进行全文阅读对比,故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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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7 10:39:41 Last edit by luyunnc
en_liuji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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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3楼和14楼:
  不得不说,路云先生看文件从来不仔细认真,从来都偷懒只会复制粘贴而不自己动手抄一下关键语句,因此此人许许多多的帖子都概念混淆,错误百出不足为怪。
  楼主的帖子的例子明明白白地说道:“公司的CMA认定的是最新的现行有效标准”GB/T20473-2006,但“GB/T20473-2006中抗压强度检测方法GB/T5486.2-2001已经作废,替代标准为GB/T5486-2008”。GB/T5486-2008晚于GB/T20473-2006两年,CMA资质认定的是GB/T20473-2006,“抗压强度检测方法是GB/T5486.2-2001”,并非GB/T5486-2008,所以楼主才提出此疑问供大家讨论。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是极其严肃、严谨的法律活动,容不得像路云先生那样随意而为和胡作非为,更容不得像他所鼓励的那样“与政府对着干”。这种情况下,路云先生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按照新标准(GB/T5486-2008)进行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使用CMA标识”,是极不负责任的又一具体表现。GB/T20473-2006是CMA认定的标准,第2条清晰写道,GB/T5486.2-2001“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这就是我在11楼讲述的具体三个操作步骤,也是所有标准都必须遵守的规则。
  GB/T20473-2006规定抗压强度检测依据GB/T5486.2-2001,注有时间“2001”,根据规定,新版本GB/T5486-2008不适用于GB/T20473-2006。因此,未得到政府资质认定部门的认定,哪怕按标准的“鼓励”规定,与顾客共同研究“达成协议”,同意使用GB/T5486-2008检测,并出具证书,出具的证书虽然没问题,但证书不能使用CMA标识,如果使用了CMA标识就属于违规,将受到法律惩戒。检验检测机构要想不违规,就必须向政府资质认定主管部门申请资质认定扩项或更换认定的引用标准目录。
  14楼提出的检测标准的技术修改内容,既不属于“管理体系”的“管理”问题,也不是楼主所关注的问题,路云先生似乎企图转移话题或展示其个人“才能”的有关内容,就恕我不予回复和评论了。
Ins_fe712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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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  问:公司的CMA认定是最新现行有效标准,在检测中,一些参数检测方法却指向作废标准,作废标准在我们参数附表里不存在,该如何处理?例如:GB/T20473-2006中抗压强度检测方法GB/T5486.2-2001已经作废,替代为GB/T5486-2008,公司CMA中能力范围是GB/T5486-2008。做试验时采用GB/T5486.2-2001还是GB/T5486-2008?  答:CMA要求非常严谨。试验时采用GB/T20473-2006,其中抗压强度检测方法指向已作废的GB/T5486.2-2001(替代为GB/T5486-2008),需要做以下三件事:  1.检查是哪年通过的CMA,确定CMA认定的标准编号是否GB/T20473-2006,确定GB/T20473-2006是否现行有效。  2.如果GB/T20473-2006现行有效,查阅GB/T20473-2006的指向GB/T5486.2-2001有没有版本号2001。  3.如果GB/T20473-2006指向的GB/T5486.2没给版本号2001,应执行现行有效的GB/T5486-2008。.如果GB/T5486.2规定了版本号2001,应执行原GB/T5486.2-2001。若顾客要求执行GB/T5486-2008,则可双方签订合同后执行GB/T5486-2008,但不能使用CMA标识。如果顾客要求执行GB/T5486-2008且必须加盖CMA标识,则应向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政府部门申请扩项资质认定,将新旧两个标准同时包含在内,或申请取消GB/T5486.2-2001的资质认定,更换为按GB/T5486-2008的资质认定。
是这样的,我们的cma认定中,gb/t20473-2006和gb/t5486-2008都是现行有效和通过认证的,然而gb/t20473-2006中指向的gb/t5486.2-2001早在2008年就作废了,至少在我们前几次cma认定审查的时候作废标准是不可能被批准的。问了评审专家的意见,就是说可以在结论里比如这样写:参照gb/t5486-2008进行检测,抗压强度检测结果符合gb/t20473-2006中的性能指标要求。用参照一词,留有余地。然而在上个月培训中,讲课老师也是一个国家级评审员和省级评审员,讲课时这样说的:检测机构认定的是最新标准,也默认可以使用这个标准的被替代版本。反正这个事情各位专家的意见都不统一。去年扩项评审二审,参数中作废的标准会给你指出来让你修改成最新标准的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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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的帖子的例子明明白白地说道:“公司的CMA认定的是最新的现行有效标准”GB/T20473-2006,但“GB/T20473-2006中抗压强度检测方法GB/T5486.2-2001已经作废,替代标准为GB/T5486-2008”。GB/T5486-2008晚于GB/T20473-2006两年,CMA资质认定的是GB/T20473-2006,“抗压强度检测方法是GB/T5486.2-2001”,并非GB/T5486-2008,所以楼主才提出此疑问供大家讨论。
      不知道15楼某人从楼主的哪句话能看出“公司的CMA认定的是最新的现行有效标准GB/T20473-2006”呀?这明明是一份产品标准,不是检测(试验)方法标准,里面也没有检测方法。该产品标准的第6.6.2条规定得清清楚楚:

      楼主的实验室是检测实验室,通过CMA资质认定的项目(能力范围)都应该是检测项目。楼主在1楼表述得清清楚楚“我们的CMA中能力范围是GB/T5486-2008。但是在检测中,产品标准一些参数检测方法却指向作废的标准,这个作废的标准在我们参数附表里是不存在的”,说明楼主实验室通过了CMA资质认定的检测项目所依据的,是新版检测标准方法GB/T5486-2008(楼主参数附表里的)
      这种情况下,路云先生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按照新标准(GB/T5486-2008)进行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使用CMA标识”,是极不负责任的又一具体表现。GB/T20473-2006是CMA认定的标准,第2条清晰写道,GB/T5486.2-2001“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这就是我在11楼讲述的具体三个操作步骤,也是所有标准都必须遵守的规则。
      从15楼某人的这番表述可以看出,此人根本就是不懂装懂,根本就没有涉足过实验室的工作,更不要说是CMA资质认定和CNAS能力认可了。
      GB/T20473-2006规定抗压强度检测依据GB/T5486.2-2001,注有时间“2001”,根据规定,新版本GB/T5486-2008不适用于GB/T20473-2006。因此,未得到政府资质认定部门的认定,哪怕按标准的“鼓励”规定,与顾客共同研究“达成协议”,同意使用GB/T5486-2008检测,并出具证书,出具的证书虽然没问题,但证书不能使用CMA标识,如果使用了CMA标识就属于违规,将受到法律惩戒。检验检测机构要想不违规,就必须向政府资质认定主管部门申请资质认定扩项或更换认定的引用标准目录。
      人家楼主说得清清楚楚“我们的CMA中能力范围是GB/T5486-2008”,15楼某人脑瓜的确是有毛病,还要说“未得到政府资质认定部门的认定”。的确是与正常人的思维方式有别,还又恶喜好搅局。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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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Ins_fe712591(Ins_fe712591) 发表:
是这样的,我们的cma认定中,gb/t20473-2006和gb/t5486-2008都是现行有效和通过认证的,然而gb/t20473-2006中指向的gb/t5486.2-2001早在2008年就作废了,至少在我们前几次cma认定审查的时候作废标准是不可能被批准的。问了评审专家的意见,就是说可以在结论里比如这样写:参照gb/t5486-2008进行检测,抗压强度检测结果符合gb/t20473-2006中的性能指标要求。用参照一词,留有余地。然而在上个月培训中,讲课老师也是一个国家级评审员和省级评审员,讲课时这样说的:检测机构认定的是最新标准,也默认可以使用这个标准的被替代版本。反正这个事情各位专家的意见都不统一。去年扩项评审二审,参数中作废的标准会给你指出来让你修改成最新标准的
      我在6楼已经给您提供了几点操作建议。CMA资质认定的情况不是很了解,但CNAS能力认可对于旧标准(已废止)的限制应用是有先例的:
Ins_fe712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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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              我在6楼已经给您提供了几点操作建议。CMA资质认定的情况不是很了解,但CNAS能力认可对于旧标准(已废止)的限制应用是有先例的:
我们是城建局下属的一个小检测公司,cnas是不想了,通过专家的回复,我觉得这个问题存在普遍性,至少在河南省是这样。倒不怕这些专家提意见,他们估计都会避开这个问题,而是怕那些搞行政的来检查,死扣的话人家提的问题也在理。这是一个专家,也是咱省建科院的副院长的回复,音译的不准确,大意就是按参数表的标准来,结论写含糊点,留点余地。
en_liuji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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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Ins_fe712591(Ins_fe712591) 发表:
是这样的,我们的cma认定中,gb/t20473-2006和gb/t5486-2008都是现行有效和通过认证的,然而gb/t20473-2006中指向的gb/t5486.2-2001早在2008年就作废了,至少在我们前几次cma认定审查的时候作废标准是不可能被批准的。问了评审专家的意见,就是说可以在结论里比如这样写:参照gb/t5486-2008进行检测,抗压强度检测结果符合gb/t20473-2006中的性能指标要求。用参照一词,留有余地。然而在上个月培训中,讲课老师也是一个国家级评审员和省级评审员,讲课时这样说的:检测机构认定的是最新标准,也默认可以使用这个标准的被替代版本。反正这个事情各位专家的意见都不统一。去年扩项评审二审,参数中作废的标准会给你指出来让你修改成最新标准的
  CMA“资质认定”不是CNAS“能力认可”。每个专家都有自己的理解和说法,但有一个解读基本原则要遵守,CMA是法律活动,法律活动是极其严肃、严谨和严格的,法律认定的事,不管发生什么情况都不容半点变更。
  CMA认定中认定了什么就必须是什么,不容半点变更。如果认定的是GB/T20473-2006,没有给出执行该标准引用的标准目录,那么根据该标准的规定,它引用的所有标准均为该标准的内容之一被CMA认定。GB/T5486.2-2001是GB//T20473-2006的引用标准,不管GB/T5486.2-2001是否作废,在未经重新CMA认定之前,均应严格执行GB//T20473-2006,检测时必须使用GB/T20473-2006规定的引用标准GB/T5486.2-2001,用GB/T5486-2008检测就不能在证书上使用CMA标识。
  现在你们CMA认定中,认定的是GB/T20473-2006和GB/T5486-2008两个现行有效标准,且GB/T20473-2006中引用标准GB/T5486.2-2001被GB/T5486-2008代替,而GB/T20473-2006又未来得及换版或更改,规定引用的标准仍然是GB/T5486.2-2001,这就应该注意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根据新标准的发布,相当于资质认定机构对GB/T20473-2006进行了更改,处理方法如下:
  CMA认定的标准目录中给了GB/T5486-2008而没有给GB/T5486.2-2001,这就相当于CMA认定机构对GB/T20473-2006的引用标准条款进行了更改,也就是说在其引用标准条款中删除了GB/T5486.2-2001,更改为引用GB/T5486-2008。在使用引用标准时就只能用GB/T5486-2008,如果应顾客要求必须用GB/T5486.2-2001,就不能使用CMA标识。
  第二种情况,根据新标准的发布,相当于资质认定机构给了你们“新旧标准过渡期”,处理方法如下:
  CMA资质认定机构在给你们的认定标准目录中同时给了GB/T5486.2-2001和GB/T5486-2008,这就相当于法律认定你们同时使用这两个标准进行检测的资质,相当于CMA认定机构给了你们新旧标准的过渡期。在CMA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内,尽管GB/T5486.2-2001已经作废,GB/T20473-2006的检测方法指向GB/T5486.2-2001的规定仍然有效,新标准GB/T5486-2008也同时有效,你们执行这两个检测方法标准均可使用CMA标识,但在给出的检测证书上应注明检测中使用的是哪个标准。
  顺带提一下,路云先生一贯概念混淆,在本主题帖中又玩弄混淆CMA认定和CNAS认可的把戏,且学习和讨论态度极不端正,胡搅蛮缠,本人不再回复此人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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