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作废文件重新启用

浏览0 回复40 电梯直达
张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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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
  赞同石头雨版主的观点。既然作废就不能引用以前的文件,特别是因为标准变更引起的文件作废且换版,就不能使用根据过期标准编制发布的以前文件。
  “某产品标准由A变更为B,标准A对应的SOP作废处理,后特定客户因为某些因素需要执行A标准”,在实际工作中也是时有发生的。但这毕竟是个别客户的特殊情况,根据“顾客是关注焦点”的原则,不得不执行作废的“A标准”。正常情况必须执行有效版本的文件,不得不执行作废文件属于“特事特办”的“特例”,仅适用于“例外”,要一件事了一件事,不可恢复A文件的有效性。“特例”需与客户特别沟通,用书面协议形式详细说明特殊情况,并经双方签字认可。“特例”协议要讲清楚使用作废的A文件的理由,以及检测报告的使用范围和场合,强调超范围使用检测结果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客户负责。这件特例以外的其他情况仍必须一律执行B文件,禁止使用已经作废的A文件。
看帖的过程就是学习的过程。
z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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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某产品标准由A变更为B,标准A对应的SOP作废处理,后特定客户因为某些因素需要执行A标准.
这个情况是否应作个说明使用一次呢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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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zal(zal) 发表:
比如,某产品标准由A变更为B,标准A对应的SOP作废处理,后特定客户因为某些因素需要执行A标准.
这个情况是否应作个说明使用一次呢
产品标准C并不是将检测方法由A变更为B,而是分门别类在A的基础上增加了B。根据被测对象不同的类别,分别按照A和B执行,并且是强制执行。
en_liuji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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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念上一定要清清楚楚,不能什么概念都搞得混乱不堪、混淆不清。
  如果是“产品标准C并不是将检测方法由A变更为B,而是分门别类在A的基础上增加了B。根据被测对象不同的类别,分别按照A和B执行,并且是强制执行”,那么这句话也就属于概念混乱不堪、混淆不清,自己打了自己的耳光,自相矛盾。
  理由是:既然“将检测方法由A变更为B”,B一定是淘汰了A,B代替A成为现行有效,A必须作废,其有效性失效。如果是“分门别类在A的基础上增加了B”,需要“根据被测对象不同的类别,分别按照A和B执行,并且是强制执行”,那么,一定是在A的基础上增加了B,两个文件(或标准)并存有效,绝不可能是“将检测方法由A变更为B”。而楼主的问题前提条件是“某份SOP文件作废后”,突出了A已经“作废”,前提条件并非“分别按照A和B执行,并且是强制执行”,并非两个文件有效性并存。
BG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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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
  概念上一定要清清楚楚,不能什么概念都搞得混乱不堪、混淆不清。
  如果是“产品标准C并不是将检测方法由A变更为B,而是分门别类在A的基础上增加了B。根据被测对象不同的类别,分别按照A和B执行,并且是强制执行”,那么这句话也就属于概念混乱不堪、混淆不清,自己打了自己的耳光,自相矛盾。
  理由是:既然“将检测方法由A变更为B”,B一定是淘汰了A,B代替A成为现行有效,A必须作废,其有效性失效。如果是“分门别类在A的基础上增加了B”,需要“根据被测对象不同的类别,分别按照A和B执行,并且是强制执行”,那么,一定是在A的基础上增加了B,两个文件(或标准)并存有效,绝不可能是“将检测方法由A变更为B”。而楼主的问题前提条件是“某份SOP文件作废后”,突出了A已经“作废”,前提条件并非“分别按照A和B执行,并且是强制执行”,并非两个文件有效性并存。


谢谢您的回复。

应该是我前面的表达不够清晰,造成大家在发表意见时理解上的偏差。

前面也有澄清了下:

其实简单说产品标准C在变更时,其对应的检测方法,按产品类别区分增加了B方法(A方法不是作废,有些企业的产品还是适用A方法!)。

因企业产品性质(其检测方法对应变更后的B方法),我们在产品标准C变更时,认为不可能再使用A方法了,因此就把A检测方法的内部SOP作废处理了。

只是后来客户要求执行旧版C标准(对应A检测方法,从原理看,A方法严于B方法)。因此A方法的SOP还是需要重新制定。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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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楼这位纯粹就是搅局成瘾。我28路晒出的产品标准C(GB 278872011《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的《修改单》说得清清楚楚,将第4.2.6条的全文:
  “儿童约束系统制造商应以书面形式声明,制造儿童约束系统所用材料的燃烧特性符合GB 8410(注:检测方法A)的规定。”
  修改为:“儿童约束系统制造商应以书面形式声明,对于非内置式儿童约束系统,制造儿童约束系统所用材料按照GB 6675.3-2014(注:检测方法B)中5.4规定的方法测试时,火焰蔓延速度不应超过30 mm/s,或火焰在到达第二标记线前自熄;对于内置式儿童约束系统,制造儿童约束系统所用材料的燃烧特性符合GB 8410(注:检测方法A)的规定。
  其中,红色字体部分内容为修订后的新增内容,括号中的绿色字体部分是本人便于与楼主的描述对应所加的注释。从修改的内容看,检测方法A(GB 8410《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和B(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 易燃性能》),根本就不是同一被测对象的检测方法,不存在升版替代的关系。人家楼主所说的废止的文件,是与检测方法A对应的自编SOP(楼主已在16楼表达得清清楚楚),仅仅是“(因产品标准C更新,其指定的检测方法由A变更B)”这一表述与《修改单》的表述不一致。34楼这位不懂装懂又恶喜好搅局,连《修改单》如此清晰的表达都看不明白。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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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BGYQ(v3151876) 发表:
谢谢您的回复。
应该是我前面的表达不够清晰,造成大家在发表意见时理解上的偏差。
前面也有澄清了下:
其实简单说产品标准C在变更时,其对应的检测方法,按产品类别区分增加了B方法(A方法不是作废,有些企业的产品还是适用A方法!)。
因企业产品性质(其检测方法对应变更后的B方法),我们在产品标准C变更时,认为不可能再使用A方法了,因此就把A检测方法的内部SOP作废处理了。
只是后来客户要求执行旧版C标准(对应A检测方法,从原理看,A方法严于B方法)。因此A方法的SOP还是需要重新制定。
  产品标准C仅仅是补充了《修改单》(见28楼截图)的修订内容,标准的版本号并没有因修改而发生变更,也没有重新再版发行。故不存在“新版”或“旧版”C标准的说法,只能称其为“GB 278872011《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2019年修订版)”,实际应用该标准场合,也只能将《修改单》一并附于原标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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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 22:38:36 Last edit by luyunnc
en_liuji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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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BGYQ(v3151876) 发表:

谢谢您的回复。

应该是我前面的表达不够清晰,造成大家在发表意见时理解上的偏差。

前面也有澄清了下:

其实简单说产品标准C在变更时,其对应的检测方法,按产品类别区分增加了B方法(A方法不是作废,有些企业的产品还是适用A方法!)。

因企业产品性质(其检测方法对应变更后的B方法),我们在产品标准C变更时,认为不可能再使用A方法了,因此就把A检测方法的内部SOP作废处理了。

只是后来客户要求执行旧版C标准(对应A检测方法,从原理看,A方法严于B方法)。因此A方法的SOP还是需要重新制定。


  文件管理是非常严谨和规范的活动,应科学合理且合法合规,泼出去的水无法收回,规定了的事不能随意想怎样就怎样,必须一码事了一码事,不能混为一谈。你说的情况存在着三件事,需要一件事一件事地解决。

  如果是“产品标准C在变更时,其对应的检测方法,按产品类别区分增加了B方法(A方法不是作废,有些企业的产品还是适用A方法!)。因企业产品性质……,在产品标准C变更时,认为不可能再使用A方法了,因此就把A检测方法的内部SOP作废处理了。”。

  第一件事是要肯定既然文件已经内部“作废处理了”,那就绝不能再使用。

  但“后来客户要求执行旧版C标准(……从原理看,A方法严于B方法)”,“A方法不是作废”,只是从测量成本角度考虑而作废,AB两种方法存在着根据需要选择其一的情况。因此第二件事是确认原对A方法的文件管理进行“作废处理”欠妥,不符合实际需要,针对管理上的失误应加以改正。

  第三件事是文件管理中的处置,此时要么重新发布A方法的SOP,恢复现行有效,要么重新制定一个新SOP,文件中申明本SOP同时代替前面已发布的两个SOP。

  对于那位一贯概念混淆、错误百出,且心怀叵测,习惯于骂街,又不可救药者的帖子,为维护论坛语言环境的一片蓝天,请恕我就不回复他了。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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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那位一贯概念混淆、错误百出,且心怀叵测,习惯于骂街,又不可救药者的帖子,为维护论坛语言环境的一片蓝天,请恕我就不回复他了。
      你看出我哪句话概念混淆、错误百出啊?你34楼的回复那叫概念清楚、无比正确?我36楼指出你概念混淆、错误百出,哪句话说得不对冤枉了你?我哪句话是心怀叵测,哪句话是“骂街”呀?到底谁不可救药,大家心里都清清楚楚。
      38楼某人除了搅局,没别的能耐。没你在这里搅局,论坛的语言环境好得很。不忽悠误导版友就算积了八辈子德了。还“恕我就不回复了”,你有没有这个能耐回复都要打个大问号。回复版友的帖子就回复版友,别猫儿撩爪式的来这么两句让人恶心的话,直接说无能回答不就完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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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5 0:44:41 Last edit by luyunnc
Ins_7995b5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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