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已应助】关于不确定度分析

浏览0 回复69 电梯直达
en_liujingyu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顺带再回答路云先生的一个问题:“误差”是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还是测量结果的计量特性啊?
  答:“误差”在JJF1001-2011的第5部分“测量结果”中,全称“测量误差”,因此它是“测量结果的特性”。测量仪器的特性在使用“误差”时,一定要加“定语”,例如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引用误差”、“回程误差”、“零值误差”、“固有误差”……,当只简单的说“仪器的误差”时,一般泛指仪器所有的全部误差。但,如果术语“误差”前面没有任何定语,根据“误差”的定义,它就只能理解为“测量误差”,即理解为“测量结果的”误差。
  另外,“测量不确定度”简称“不确定度”,它只能是“测量结果的”特性。第7大条“测量仪器的特性”下,第7.24条“仪器的测量不确定度”和第7.25条“零值的测量不确定度”,理论上放错了位置,但只要把这两个术语定义读完整,而不是像盲人摸象那样只看只言片语,就一定会读懂这个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属于测量结果而的特性而不是仪器的特性,只不过这个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分量”,是由仪器的(计量特性)给测量结果“引起的”罢了。给测量结果“引起的”不确定度还有很多,无论什么原因“引起的”,都是“测量结果的特性”一部分,不属于引起不确定度的客体。给测量结果引入不确定度分量的“人”、“环境”、仪器等等,都是“原因”,不能说这些不确定度分量分别属于人的特性、环境的特性、仪器的特性。
赞贴
0
收藏
0
拍砖
0
2021/11/13 23:21:13 Last edit by en_liujingyu
路云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不懂装懂的规某人,东扯西绕一大堆,全是自拍脑袋的胡说八道。JJF1001是最基本、最常用的通用名词术语,各专业发布的名词术语是对JJF1001的扩展、补充与完善,只要没有需要修订、新增和删除的内容,就一直延用有效,与JJF1001是同等层级的关系,不存在你正经歪念瞎杜撰出来的什么“上位”、“下位”关系。
      这个技术规范对统一我国通用计量名词术语定义起到了重大作用,但也不可避免地受时代的局限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中“测量结果的特性”与“测量仪器的特性”存在着化分不清,概念模糊的缺陷。
      “仪器”是仪器,“仪器的特性”是仪器的特性。前者在JJF1001-2011的第6部分,后者在第7部分。“测量结果”就是测量结果(在JJF1001-2011第5部分),没有“测量结果的特性”一说,所谓“测量结果的特性”,是你瞎编臆造出来忽悠人的。
      也正是因为“测量结果的重复性”与“测量仪器的重复性”概念及表达的意思与功能相同,前者是针对测量结果,后者是针对仪器示值。所以新版JJF1001才将二者合并,取名为“测量重复性”,并引入了“测量精密度”的概念。在第5.10条“测量精密度”定义的正文中,就巧妙地用了“示值”(第7.1条)和“测得值”(第5.2条),将“测量仪器的重复性”与“测量结果的重复性”两者完美结合在一起了。说明“示值”(仪器特性)的离散程度和“测得值”(测量结果)的离散程度两者都是客观存在的。像你这种大粪浇(教)屎的臭理解能力,哪里能看得懂。不服吗?不服就去向规范起草人,或“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咨询,看到底谁对“测量精密度”术语定义解读正确。我谅你也没那个胆去咨询。

      正像JJF1033的2016版本修订2008年版本,淘汰“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计量标准重复性考核”,改为“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和“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一样,要相信这些专业计量使用的专用计量名词术语定义规范在换版时,其违背JJF1001-2011定义的缺陷一定会得到纠正。
      到现在为止,也只有JJF1033-2016这一孤本,将原本正确的考核对象(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改成了争议颇多名不副实的被测对象的考核对象(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而且还不理不睬,没有任何权威人士出面解答大家的质疑。国防军工计量标准的考核、军事计量标准的考核、包括国际标准、国外标准,都找不到一个,用日常被检定/校准对象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来衡量拟建计量标准开展检定/校准能力的。各大专业的计量名词与术语定义,除了你这个“学术无赖”外,没有谁认为有问题。只要你寿命允许,你就等着“纠正”、“换版”的那一天吧。
      测量仪器的特性在使用“误差”时,一定要加“定语”,例如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引用误差”、“回程误差”、“零值误差”、“固有误差”……,当只简单的说“仪器的误差”时,一般泛指仪器所有的全部误差。但,如果术语“误差”前面没有任何定语,根据“误差”的定义,它就只能理解为“测量误差”,即理解为“测量结果的”误差。
      第7大条“测量仪器的特性”下,第7.24条“仪器的测量不确定度”和第7.25条“零值的测量不确定度”,理论上放错了位置,但只要把这两个术语定义读完整,而不是像盲人摸象那样只看只言片语,就一定会读懂这个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属于测量结果而的特性而不是仪器的特性,只不过这个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分量”,是由仪器的(计量特性)给测量结果“引起的”罢了。
      你也知道前面冠定语可以表征仪器的特性啊,凭什么“重复性”前面冠定语不可以表征仪器的特性啊?“测量精密度”定义正文(见上面截图)都说可以表示重复测量所得“示值”间的一致程度,你说“不可以”,有什么道理?有什么依据?第7.24条“仪器的测量不确定度”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前面冠以“仪器的”三个字定语,却还要死皮赖脸地说这是“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到底谁盲人摸象,谁只言片语呀?简直卑鄙无耻到了极点。所有的“分量”,都是定量表征各因素的特性,这是所有人都明白的事情。早就问你,你儿子得的病是你儿子的病还是你家里的病,你到现在都还在装死不回答。
en_liujingyu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我的本意是教导对“法”一点概念没有的人,对若干个现行有效版本的法律法规出现矛盾时的处理办法,告诉他几项基本原则,既然此人的只嗜好骂街,心思并不在学习上,我就不再多费口舌,由他去罢。

  学习规范和术语,请不要只读局部,把描述的内容要读完整,不要盲人摸象,不要只看表面不管本质。有人简单地认为名字叫“仪器的不确定度”,该“不确定度”就一定属于仪器的特性。看问题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仪器的不确定度”定义白纸黑字写着“引入的分量”这几个字,请想想是谁给谁“引入的”,再想想它是哪个不确定度(总量)的“分量”,这个“总量”有多少个“分量”。“总量”属于谁,“分量”一定属于谁。这个“分量”若属于“仪器”,别的“分量”又属于谁?再想想如果仪器“引入的分量”属于仪器,还需要画蛇添足地添加“分量”这两个字吗?

  JJF1001-2011的5.10定义“测量精密度”,的确使用了“示值”一词。但同样路云先生的理解也犯了只看表面不看本质和概念混淆的错误。请他不仅要看到“示值”,还应看到“示值”之前的限制性描述“对被测对象重复测量所得”。此处的“示值”完整表述是“对被测对象重复测量所得”的“示值”,本意是使用仪器对被测对象实施测量,在仪器上读得的值,本质是对被测对象的“测得值”。对于间接测量,“测量结果”还需通过对测得值进行数据处理或通过测量函数计算得到。而对于直接测量,“测得值”就是“测量结果”。因此定义中使用的“示值”是最简单的“测量结果”表述,而不是讲仪器的特性。属于仪器特性的“示值”是什么呢?是仪器所固有的输出量值(包括声、光、指示、数字、编码、信号、打印等)的特性,这个特性的好坏,需要用计量标准或标准物质对仪器的输出量进行检定或校准得到。
  另外请不要把JJF1001-2011的第5条与第7条相提并论。第5条标题是“测量结果”而没有使用“测量结果的特性”,是因为此部分术语包括了有关“测量结果”的所有36个术语,既包括测量结果产生条件,也包括测量结果表现形式,当然还包括测量结果的特性。第7条标题直截了当是“测量仪器的特性”,讲的就是测量仪器的“特性”,至于测量仪器的品种、测量仪器的构成等其他术语则在第6条中。相信除了概念一贯混淆的路云先生外,无论谁分类,都绝不会把“测量仪器的”特性术语放到第5条“测量结果”的术语中,而不放到第7条中。
赞贴
0
收藏
0
拍砖
0
2021/11/14 23:14:28 Last edit by en_liujingyu
路云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对若干个现行有效版本的法律法规出现矛盾时的处理办法,告诉他几项基本原则,既然此人的只嗜好骂街,心思并不在学习上,我就不再多费口舌,由他去罢。
      除了你这个不学无术的“学术无赖”说有矛盾,还有谁说这些法律法规有矛盾呀?
      看问题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仪器的不确定度”定义白纸黑字写着“引入的分量”这几个字,请想想是谁给谁“引入的”,再想想它是哪个不确定度(总量)的“分量”,这个“总量”有多少个“分量”。“总量”属于谁,“分量”一定属于谁。这个“分量”若属于“仪器”,别的“分量”又属于谁?
      无赖就是无赖。明明“仪器的不确定度”就是特指仪器引入的不确定度,却偏要死皮赖脸地往“总量”上扯。你儿子得了病,你偏要对人说你儿子没病,是你家得了病,难怪会自封为“拧种”了。你毫无学术道德底线,施展恶劣学风成瘾,难道“学术流氓”的称谓也归属于全体中国人吗?
      “总量”该有多少个“分量”就有多少个“分量”,人、机、料、法、环五大因素引入的“分量”,自然归属于各自的引入因素,所以才称其为“人(或机/料/法/环)的不确定度”。“总量”是合成后的结果,归属于“测量结果”,所以才称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你这种臭水平,哪里能拎得清啊,烂泥糊不上墙,朽木不可雕也。
      此处的“示值”完整表述是“对被测对象重复测量所得”的“示值”,本意是使用仪器对被测对象实施测量,在仪器上读得的值,本质是对被测对象的“测得值”。
      搞搞清楚到底是你在仪器上读得的,还是仪器自身指示的?你不读,仪器就不指示啦?你读得的那叫“测得值”,仪器显示的才叫“示值”。前者是代表测量结果的量值,后者是仪器给出的量值(不是你读到的)。“测得值”是由“示值”提供的。尽管两者的大小可能一致,但定义的属性归属截然不同。你的语文水平和理解能力,的确就是“大粪浇(教)屎”,不仅臭,而且臭上加臭。奉劝这位将“测得值”与“示值”概念混为一谈的滥竽吹奏者,不懂就虚心一点,好好去仔细研读一下“测得值”与“示值”的定义全文吧:

      另外请不要把JJF1001-2011的第5条与第7条相提并论。第5条标题是“测量结果”而没有使用“测量结果的特性”,是因为此部分术语包括了有关“测量结果”的所有36个术语,既包括测量结果产生条件,也包括测量结果表现形式,当然还包括测量结果的特性。第7条标题直截了当是“测量仪器的特性”,讲的就是测量仪器的“特性”,至于测量仪器的品种、测量仪器的构成等其他术语则在第6条中。相信除了概念一贯混淆的路云先生外,无论谁分类,都绝不会把“测量仪器的”特性术语放到第5条“测量结果”的术语中,而不放到第7条中。
      编,继续编。好像你是规范起草人肚子里的蛔虫似的。这是哪位规范起草人跟你说的?纯粹就是你自拍脑袋的瞎编臆造,没有任何根据的胡说八道。第7.24条“仪器的测量不确定度”,去掉定语“仪器的”三个字,不就放到第5大条下的第5.18条“测量不确定度”了吗?如果是“测量结果”的属性,那应该加上定语叫“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你懂不懂啊?为什么规范起草人不将“仪器的测量不确定度”术语放到第6大条里去呀?“标尺的长度”、“标尺的分度”、“分度值”等这些术语难道不是仪器的特性吗?怎么不把它们放到第7大条下,而要放到第6大条下呀?别自作聪明把自己当墨索里尼了,实际狗屁不懂,成天都在挖空心思地琢磨如何忽悠误导版友。
en_liujingyu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的的确确,社会流氓就是流氓,社会流氓如果不骂人,他也就不是流氓了。每天白纸黑字的帖子证明,路云先生一天不骂街是活不下去的。
  所谓“仪器的不确定度”到底是仪器的特性还是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特性的一个分量,我已经仁至义尽教了路云先生N遍了,我不再重复,怎么理解是他自己的事。
  JJF1001的术语定义是分类给出的。7.1条术语“示值”,在第7条“测量仪器的特性”中,因此这个“示值”属于“仪器的”特性无可否认。我只是再次强调,出现在5.11条中的“示值”仅仅是对被测对象的“测得值”表述,而不是指7.1条所说的仪器的特性那个“示值”。第5条的标题是“测量结果”,“测量结果”不是“测量仪器”,更不是“测量仪器的特性”,请不要将属于“测量结果”类别的术语与属于“测量仪器”类别的术语相混淆,更不要与属于“测量仪器的特性”类别的术语相混淆。“重复性”全称“测量重复性”,被放在第5条“测量结果”中,作为特性使用的术语“重复性”,它就一定是“测量结果”的特性。
  术语“测量仪器重复性”在JJF1001-1998中曾出现在“测量仪器的特性”类别中,与“测量结果”类别中的术语“测量重复性”并存。当时业内也的确认为“测量结果”和“测量仪器”都存在“重复性”这个特性。但,2011版JJF1001认识到“测量结果”是人的活动成果,受人的主观行为影响,存在“重复性”,而“测量仪器”是“物”,与“人”的主观行为影响无关,便将“重复性”从“测量仪器的特性”中删除。这是人类对客观世界认识的一个进步,也是科技进步的一个具体体现。
  理解术语不能只看文字而不看定义实质。“仪器的测量不确定度”只是为简化表达的做的一个措施,应该看其定义的全文。这是由仪器“引入的”特性,而且只是不确定度的一个“分量”。具体来说,是因为测量使用了仪器,仪器的示值误差等各种特性给测量结果引入了一个不确定度“分量”,这个“分量”仅仅是测量结果不确定度中的一部分,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还有其他若干分量,例如人的估读、环境条件、测量函数中的其他影响量,……,都会给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引入“分量”。但,所有这些“分量”均属于“测量结果的特性”,而不属于仪器、人、环境、影响量等等。
  这个话题就到此为止吧。为了避免骂人的流氓进一步污染论坛语言环境,此后如果没有其他版友发表需要讨论的内容,路云先生在本主题帖中无论发表什么帖子,也无论他怎么骂,本人都将保持沉默。
赞贴
0
收藏
0
拍砖
0
2021/11/16 0:15:15 Last edit by en_liujingyu
路云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你不也一天不施展恶劣学风就骨头发酥吗,哪天不招骂、找骂不也感觉孤独寂寞嘴贱难耐吗。你不把死人搅得从棺材里坐起来,又岂肯罢休瞑目啊。
      所谓“仪器的不确定度”到底是仪器的特性还是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特性的一个分量,我已经仁至义尽教了路云先生N遍了,我不再重复,怎么理解是他自己的事。
      国家规范写得清清楚楚属于测量仪器的特性,除了你这个“学术无赖”无休止无根据地自拍脑袋嚼舌,没有人否认“测量仪器的不确定度”是测量仪器的特性之一。你早就该识相闭嘴滚远一点了。
      我只是再次强调,出现在5.11条中的“示值”仅仅是对被测对象的“测得值”表述,而不是指7.1条所说的仪器的特性那个“示值”。
      “测得值”的表述,早已在第5.2条“测得的量值”定义中,表述得清清楚楚详详细细,需要用“示值”来表述吗?谁告诉你第5.10条“测量精密度”定义正文(见62楼截图)中的“示值”,不是第7.1条定义(见64楼截图)的“示值”呀?你除了施展这种强词夺理蛮不讲理的“学术流氓”行径,还会干什么?你怎么不说第5.10条中的“测得值”仅仅是对仪器“示值”的表述,而不是指5.2条所说的测量结果的特性那个“测得值”呀?
      第5条的标题是“测量结果”,“测量结果”不是“测量仪器”,更不是“测量仪器的特性”,请不要将属于“测量结果”类别的术语与属于“测量仪器”类别的术语相混淆,更不要与属于“测量仪器的特性”类别的术语相混淆。
      我说过“测量结果”是“测量仪器”吗?我说过“测量结果”是“测量仪器的特性”吗?谁混淆啦?无中生有编造这些无厘头的嚼资,想干什么?众所周知,“测量重复性”属于中性的通用术语,分“测量结果的重复性”和“测量仪器的重复性”,前者归属于“测得值”,后者归属于仪器的“示值”。你用这种蹩脚拙技企图狸猫换太子,却弄巧成拙欲盖弥彰。
      当时业内也的确认为“测量结果”和“测量仪器”都存在“重复性”这个特性。
      现在不也照样这么认为吗。众多新发布的检定规程/校准规范仍然在延用“示值重复性”,即便是将来发布的,也照样会呈现,这就是事实。
      但,2011版JJF1001认识到“测量结果”是人的活动成果,受人的主观行为影响,存在“重复性”,而“测量仪器”是“物”,与“人”的主观行为影响无关,便将“重复性”从“测量仪器的特性”中删除。这是人类对客观世界认识的一个进步,也是科技进步的一个具体体现。
      这纯粹就是个人的臆想猜测。人、料、法、环四因素完全相同,在同一时间,用两台不同的仪器(机),分别对同一被测量进行重复测量,得到离散程度完全不同的两组数据(重复性差异显著)。请问这是不是测量仪器的特性差异所致呀?“重复性”与仪器的特性有没有关呀?
      2011版的JJF1001恰恰是引入了“测量精密度”概念,很好地将仪器的特性“示值”,与测量结果的“测得值”结合在一起,于是才使用了中性词“测量重复性”定义,既适用于旧版的“[测量结果的]重复性”(第5.6条),也适用于“[测量仪器的]重复性”(第7.27条)。

      对比两者就不难发现,5.6条说的就是“测得值的重复性”,7.27条说的就是“示值的重复性”。结合两处红框标示的注释,就更加清楚了。再结合新版JJF1001第5.10条“测量精密度”定义正文:

      就不难看出,旧版第5.6条“[测量结果的]重复性”,说的就是“在重复性条件下,对同一被测量进行多次重复测量所得测得值之间的一致程度”,第7.27条“[测量仪器的]重复性”,说的就是“在重复性条件下,对同一被测量进行多次重复测量所得测量仪器示值之间的一致程度”。人人都能看懂的,如此简单明了的语法逻辑对应关系,65楼这位“学术无赖”还要无休止的,存心恶意的嚼舌狡辩。的确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拧种”。
      这是由仪器“引入的”特性,而且只是不确定度的一个“分量”。
      说的就是这个“分量”,没人跟你扯其他“分量”、“总量”。“仪器的不确定度”这个“分量”,就是由仪器引入的,与其他“分量”、“总量”不搭界。
      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还有其他若干分量,例如人的估读、环境条件、测量函数中的其他影响量,……,都会给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引入“分量”。但,所有这些“分量”均属于“测量结果的特性”,而不属于仪器、人、环境、影响量等等。
      其他“分量”自然会有其他“分量”的称谓,这些“分量”分别属于“人的不确定度”、“机的不确定度”、“料的不确定度”、“法的不确定度”、“环的不确定度”。合成之后,才属于“测量结果”,叫做“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你狗屁不懂居然说出这些“分量”不分别属于人、机、料、法、环,恐怕小学生的理解能力,都不会像你这么蹩脚。
    拿不出证据,除了自拍脑袋瞎编臆造地胡说八道,你还会干什么?问了多少次你儿子得的病是你儿子的病还是你家里的病,你这张嘴就像贴了膏药一样死皮赖脸拒绝回答。你早就该识相闭嘴滚远一点了。
赞贴
0
收藏
0
拍砖
0
2021/11/20 20:35:34 Last edit by luyunnc
tsgxliy1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不确定B类不好确定,而且方法变化时,不确定度有变化,却还在可接受范围内。
猜你喜欢最新推荐热门推荐更多推荐
品牌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