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
路云先生在18楼的问题原话:问你实验室不以通过了CNAS能力认可的第三方身份,出具不带CNAS认可标识,也没有认可状态声明的证书/报告,与CNAS怎么个相关法子?你回答了吗?是不是没有通过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报告,CNAS也要插手去查处呀?对标准条文的错误理解错在哪里?
答:19楼提出的“希望各位老师不要偏离问题讨论初衷”忠告,代表了大家共同的希望和心声,我非常认同,请18楼不要颠三倒四地一再转移话题。
CNAS-R01:2020的5.1.14条的核心是“在认可范围内”开展活动就应该“按CNAS的规定从事合格评定活动”,与CNAS关系密切,而不是路云先生所说的“与CNAS无关”。路云先生在18楼问“对标准条文的错误理解错在哪里”,连小学生都看得出来,不值得回答。路云先生说的所谓实验室以第一方,第二方还是第三方的身份问题,出具带不带CNAS认可标识,有没有认可状态声明的问题,什么人才有资格出具证书的问题,所有这些问题都与5.1.14条无关,都属于转移话题。请路云先生不要学民进党把“反莱猪”恶意转移到“反美猪”话题上。
我坚持认为yayicuo老师才是说到点子上了,“只要是获得认可的项目,不管是否加盖CNAS印章和声明认可状态,都要按CNAS要求执行”。至于路云先生是不是他自己说的那种“无理取闹”,骂的那种“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我不想评价。我认为,路云先生除了会骂人外,之所以一再转移话题,如果不是其脑子坏了,就是像民进党那样恶意转移话题,胡搅蛮缠。对其一再转移话题的提问,本人绝不会上他的当,跟着他转移了的话题纠缠不休,故绝不会回答他在18楼提出的问题。
19楼楼主提出的忠告,你以为是对我一个人提的吗?你认同,我哪里不认同啊。谁
颠三倒四转移话题啦?
CNAS-R01:2020的5.1.14条的核心是“在认可范围内”开展活动就应该“按CNAS的规定从事合格评定活动”,与CNAS关系密切,而不是路云先生所说的“与CNAS无关”。 你在11楼就断章取义、正经歪念、曲解原义说
条款不涉及是否使用认可标识,这是不是事实?
“此条的核心是强调无论使不使用认可标识,也无论谁签发标识,只要实验室“在认可范围内”开展活动,就不能违反CNAS标准的规定,就必须遵守CNAS规定。”此话是不是你说的?问你条款正文哪里出现了
“必须”两个字,你不仅没有正面回答,反而无理加无赖地狡辩称
“应该”=“必须”。
“‘在认可范围外’开展的检测或校准活动及其证书,才是真正的‘与CNAS无关’。在认可范围外开展的检测或校准活动,‘出具带有CNAS认可标识’,将受到处罚。”此话是不是你说的?我10楼举官方证据为凭进行反驳,错在哪里?
楼主不认识字吗?看不懂什么叫
“应按CNAS规定行事”吗?还有谁看不懂这几个字的?都明白了那还要讨论什么?还有什么讨论的价值?需要你重三倒四地痨谈复读条款全文吗?楼主为什么要将此次条款搬出来作为讨论话题呀?不就是因为现实中有相当一部分机构,没有按照CNAS的规定行事(包括超能力范围开展活动的机构)。正是因为这些机构出具的证书报告都没有使用CNAS认可标识,也没有带认可状态声明,这些机构在接受CNAS评审时,没有一家因此开出了不符合项,也没有一家因此受到了CNAS的处罚。CNAS为什么不处罚?为什么?为什么?你倒是说呀。一旦击中了你的七寸命门之穴,你不是装聋作哑拒绝正面回答,就是东扯西绕答非所问,要么就是强词夺理蛮不讲理地说别人错自己对。
CNAS-R01:2020的5.1.14条的核心是“在认可范围内”开展活动就应该“按CNAS的规定从事合格评定活动”,与CNAS关系密切,而不是路云先生所说的“与CNAS无关”。路云先生在18楼问“对标准条文的错误理解错在哪里”,连小学生都看得出来,不值得回答。 你无能回答就直接承认自己无能,不要在这里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将
“应该”解读成
“必须”,这是小学几年级的水平啊?对在哪里?明摆着是对标准条文的正经歪念曲解,狗屎一泡,还好意思说别人。
我坚持认为yayicuo老师才是说到点子上了,“只要是获得认可的项目,不管是否加盖CNAS印章和声明认可状态,都要按CNAS要求执行”。 yayicuo老师说的后半句
“这里是对规避使用CNAS标识的行为的一个进一步说明。”什么意思你看懂了没有?何谓
“规避使用CNAS标识的行为”?是规避使用CNAS标识的风险,还是规避其他什么,yayicuo老师作了进一步说明与解释吗?与
是否使用CNAS标识或声明认可状态无关吗?
我认为,路云先生除了会骂人外,之所以一再转移话题,如果不是其脑子坏了,就是像民进党那样恶意转移话题,胡搅蛮缠。对其一再转移话题的提问,本人绝不会上他的当,跟着他转移了的话题纠缠不休,故绝不会回答他在18楼提出的问题。 不是你上不上当的问题,而是你有没有能力敢在大庭广众面前正面回答的问题。实验室在认可能力范围内,由非授权签字人签发不盖CNAS认可标识,也不带认可状态声明的证书报告违不违规?该不该受罚?受什么处罚?这转移话题了吗?
胡搅什么啦?
蛮缠什么啦?回答这样的问题上什么当呀?是说不清道不明还是难以启齿?你给出上述无赖式的回答,不正是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的绝佳表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