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种“联系起来”的方法是“通过不间断的溯源链”。定义既未使用“测量过程”,也未使用“校准过程”,使用的是术语是“测量结果”、“参照对象”、和“链”,溯源的起点是“测量结果”,终点是“参照对象”,用不间断的“链”一级一级将“测量结果”与“参照对象”联系起来。 你这个“学术流氓”自己不敢晒出标准原文,还反对别人以截图方式晒出标准原文,无非就是一门心思地想篡改原文、曲解原义,偷换概念以达忽悠广大版友的目的。
请你这个“学术流氓”睁大眼睛看看清楚,定义原文是
“溯源链”还是
“校准链”?你是不是不篡改标准原文就死不瞑目啊?卑鄙龌龊施展这种蹩脚拙技已经几十年了,是不是不带进棺材誓不罢休啊?
“溯源链”是
“校准链”吗?定义正文最后一句话
“校准链中的每项校准均会引入测量不确定度”什么意思拎不拎得清啊?校准链中的哪一级校准不是用“参照对象”对“被测对象”进行校准?将“测量结果”与“参照对象”联系起来的唯一媒体,就是将两者严格关联绑定的各级
“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在“校准链”中,任何一级校准的“参照对象”,都是上一级校准的“被测对象”,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不间断的
“校准链”,而不是
“溯源链”(测量标准和校准的次序)。
因此37楼所谓计量溯源性“从第一级的测量过程,到最末一级的校准过程”,“每一级的测量过程(包括检定/校准过程)都有参照对象”的提法,纯属个人的臆想,胡编乱造,毫无根据。
38楼的“学术流氓”睁大眼睛看看清楚,以上红线标示内容是不是根据呀?是
个人的臆想,胡编乱造,毫无根据吗?现在该轮到你这个“学术流氓”拿出证据来证明你的观点正确性了,大家就等着看这位“学术流氓”接下来会如何狡辩吧。
其“计量基准只不过是最末一级校准规程(或第一级检定过程)的参照对象而已”的说辞更加错误,“计量基准”可以作为最末一级的溯源链终点的“参照对象”,但最末一级溯源链终点的“参照对象”,绝非37楼所说的“只不过是”计量基准“而已”,一个“程序”,一个“标准物质”等,都可能成为某个测量结果计量溯源性最末一级溯源链终点的“参照对象”。 “有指向”与
“无指向”之说,倒是名副其实
属于你个人的臆想,胡编乱造,毫无根据的胡说八道。请问,你是从哪阴间里搜来的?有根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