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读通用要求RB/T 214-2017过程中,存在疑问:
1、分包
(1)本机构不具备检测资质情况下,分包样品是否可由本机构实施抽/采样?
(2)实际工作中,如何更好管控分包质量?举例哪些措施?
答:分包方面如果不具备检测资质的资质话,如果标准里面有关于抽/采样的要求的话,是不可以的。对于分包方的管控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看资质,是否符合认可机构的授权;抽样人员能力是否满足要求。另外一个方面还要监督,可以采取现场监督、资料抽查等方式。
2、采购
(1)供应商与生产商不是同一家时,是否需要对双方均进行评价?
答:这种情况重点是生产商资质,对于供应商的话主要针对危险品之类的看是否有营业资质,重点还是验收。
3、不符合工作
(1)不符合工作的严重性如何评价,何时采取纠正,何时要采取纠正措施?
答:对于不符合不论哪种不符合首先就是纠正,纠正措施主要看问题的严重性,对于偶尔发生的小问题可以只纠正不用采取纠正措施。但是对于反复出错的、较严重的必须制定纠正措施;同样也是先纠正在制定纠正措施。打个比方,实验室的玻璃门损坏,首先要维修,然后才张贴警示牌、维修联系人等纠正措施。总不能大门敞开,不维修先张贴警示牌啥的吧。
4、风险与机遇
(1)能否举例说明,包括风险内容、原因、应对?
答:风险与机遇最好是按照活动过程分阶段进行这样不容易漏项。风险识别的内容包括公正性、合同评审、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报告出示等,评价可以采用分值的形式进行评估。应对措施主要看实验室了。
5、报告
(1)报告盖CMA标识,能否出具不具备资质的项目,但有作说明‘不具备资质’?
(2)采样规范是否可以出在检测报告中?
答:对于CMA标识的使用对于报告中未获得认可的,需要在明显的地方做标注。对于采样规范可以出在报告中,但是如果获得认可的话也是需要标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