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JOE HUI(xurunjiao5339) 发表:如果这样的,我做灰分要1000+-5度灼烧1h,炉子要核查的话,是不是计时装置也要校准以及核查。无限套娃?
楼主,对于检测结果有影响的设备的理解 主要是依据CNASCL01:2018中6.4.6在下列情况下,测量设备应进行校准:——当测量准确度或测量不确定度影响报告结果的有效性,和(或)
——为建立报告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要求对设备进行校准。注:影响报告结果有效性的设备类型可包括:
——用于直接测量被测量的设备,例如使用天平测量质量;
——用于修正测量值的设备,例如温度测量;
——用于从多个量计算获得测量结果的设备。
为了确保设备校准之间其稳定性 确保其结果准确,针对马弗炉日常测试使用要求,其测试项目若有具体温度,精度等要求,其使用必须要有期间核查,若没有 其,只是日常其它方面使用,如烘烤,那么功能满足要求即可,可以做功能核查。
原文由 Ins_2dca1e3e(Ins_2dca1e3e) 发表:个人建议楼主没必要非得争个对错。本身资质认定或者实验室认可就是制定出规矩让实验室遵守的,而且实验室还得应对各种检查,没必要为了很多模棱两可的说法和专家去争论。其实像楼主提及的ICP每次样品分析绘制标曲,做空白、精密度和准确度验证其实和期间核查差不多了,但是还得检定/校准中间时间做一次期间核查,因为得按照体系运行要求留有相应记录备查。单纯靠一次期间核查保证不了所有数据的准确,更多的要靠考核等非体系相关的制度
我提出这个问题的目的是想说,如果就是条款这么规定,只能做。但是我的炉子经过校准,每天使用,为甚没有发生故障,核查的意义在哪里。如果说给我信心,我两次校准了没有信心吗?做了核查之后6个月就有信心了?我甚至认为ICP这种每次建曲线,做CRM样品的设备,足以证明设备稳定,也不用核查。如果是为了应付审核,这不就是两张皮了吗?
原文由 Ins_2dca1e3e(Ins_2dca1e3e) 发表: 如果这样的,我做灰分要1000+-5度灼烧1h,炉子要核查的话,是不是计时装置也要校准以及核查。无限套娃?老师,再举个其它例子,比如使用天平称量,日常称样量基本在0.1g-5g,分析天平也有做外部校准,每次使用时候我都有使用校准合格的F1级砝码进行核查,确认其示值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其砝码可以是0.1g/0.5g/2g,但天平校准周期我还是要依据天平校准规程要求对天平进行核查,核查项目不同与日常使用前点检记录,有示值误差,偏载试验,重复性等,所以日常点检和期间核查,其核查项目目的是一样,但手段有差异
原文由 ztyzb(zxz19900120) 发表:我没要抬杠的意思。我的意思是想探讨质量部门工作意义在何处,肯定不只是为了应对检查。
个人建议楼主没必要非得争个对错。本身资质认定或者实验室认可就是制定出规矩让实验室遵守的,而且实验室还得应对各种检查,没必要为了很多模棱两可的说法和专家去争论。其实像楼主提及的ICP每次样品分析绘制标曲,做空白、精密度和准确度验证其实和期间核查差不多了,但是还得检定/校准中间时间做一次期间核查,因为得按照体系运行要求留有相应记录备查。单纯靠一次期间核查保证不了所有数据的准确,更多的要靠考核等非体系相关的制度
原文由 Ins_2dca1e3e(Ins_2dca1e3e) 发表:但愿楼主的思路和想法能尽快实现减轻基层负担,做某些工作是为了让数据更准让设备性能更稳定而不是为了应付检查
我没要抬杠的意思。我的意思是想探讨质量部门工作意义在何处,肯定不只是为了应对检查。
不能拿制度和检验员说,我不管,制度就这么规定的,就得做核查。这和层层加码没有区别。当然制度只能遵守,好比验车,没有验车理论上就不能上路。
回到这个问题,制度也没有说所有设备都要核查,那么质量部门就不能内卷搞一刀切。
所以,我探讨的本意是,马弗炉到底要不要核查,不是我不知道条款,也不是要和审核员抬杠,事实上我们是买热电偶按照JJG要求核查的,可这样做我感觉就好比去车管所验车。
原文由 JOE HUI(xurunjiao5339) 发表:不敢称老师。
老师,再举个其它例子,比如使用天平称量,日常称样量基本在0.1g-5g,分析天平也有做外部校准,每次使用时候我都有使用校准合格的F1级砝码进行核查,确认其示值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其砝码可以是0.1g/0.5g/2g,但天平校准周期我还是要依据天平校准规程要求对天平进行核查,核查项目不同与日常使用前点检记录,有示值误差,偏载试验,重复性等,所以日常点检和期间核查,其核查项目目的是一样,但手段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