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说过“使用者的使用要求,不可以与法定要求相同”,但企图因此而混淆使用者的使用要求与法定要求,在两者之间画等号永远不能得逞。 我混淆了吗?你从我哪句话看出来我混淆啦?将“非强制检定”与“校准”混为一谈的,恰恰是你这个不学无术的“学术流氓”。画等号的意思是我说的吗?请45楼的“学术流氓”睁大眼睛看看清楚下面的国标表述吧。其中所说的“
计量要求”是不是
“使用者的使用要求”啊?
只有像只会骂人的流氓那样,才会傻了吧唧地放着自主选择校准的权利不用,硬要把自己的使用要求当成法定要求,把国家非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非要按法定要求实行检定管理不可。 但凡有现行有效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国内绝大部分的检测实验室(包括企业内部实验室)、计量机构,都仍然在延续以“检定”方式溯源的送检方式。是全国人民都傻了吧唧,还是你这个空前绝后的“学术流氓”笨得出奇呀?我说过国家非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不可以以“校准”方式溯源吗?恰恰是你这个学术流氓,在这里无休止地忽悠版友不要以“非强制检定”的方式溯源。
从只要术语“检定”不得不把“检定”分成“强制”和“非强制”,到“校准”一词引入我国并广泛采用,再到取消术语“非强制检定”,还“检定”为“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的本来面目,这是计量科技发展和我国计量法制管理制度深入改革的必然趋势。个别骂人砖家的螳臂试图阻拦改革的滚滚洪流,只会被历史的巨轮碾得粉碎! 谁告诉你“非强制检定”不是“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啊?谁限定了“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仅限于“强制检定”啊?谁告诉你“强制检定”是“检定”,“非强制检定”就不是“检定”啦?等你寿终正寝之时,“非强制检定”也不可能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域内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