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已应助】企业实验室的设备是不是都不用检定啊?

浏览0 回复46 电梯直达
en_liuji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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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遗憾,众所周知,在尚无术语“校准”或“校准”并不被我国计量界认可和使用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及之前,在制定我国计量法时,为了适应并不需要依法强制检定管理的需要,术语“非强制检定”的产生也是迫不得已而为之的措施之一,术语“非强制检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术语“校准”在我国被广泛认可和使用,术语“非强制检定”被取消是计量管理工作改革和发展的必然。
  虽然检定与校准都是实现量值溯源的方法之一,但JJF1001的9.17赋予“检定”为“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符合法定要求”是“检定”定义的关键词,而4.10赋予“校准”的定义仅仅是“一组操作”,对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不加任何限定。除了只会骂人的流氓陆云们以外,只要稍微有点脑子的人,就一定会联想到“非强制检定”不复存在以后,所谓的“自愿检定”术语还有存在的价值吗?
  另外,因为“检定”是“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因此现行计量法明确规定无论强制检定还是非强制检定,只要是需要检定的计量器具就必须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定,没有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严禁使用,否则将依法处置。试想如果不需要检定的计量器具允许实行“校准”,是不是就只有像陆云这样只会骂人的傻子才会去上杆子非要要求“检定”呢?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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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遗憾,众所周知,在尚无术语“校准”或“校准”并不被我国计量界认可和使用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及之前,在制定我国计量法时,为了适应并不需要依法强制检定管理的需要,术语“非强制检定”的产生也是迫不得已而为之的措施之一,术语“非强制检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术语“校准”在我国被广泛认可和使用,术语“非强制检定”被取消是计量管理工作改革和发展的必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42号)是什么时候发布的?“校准”术语啥时候出现的?到现在已经多少年啦?拿不出证据,就识相闭嘴滚远一点。
  虽然检定与校准都是实现量值溯源的方法之一,但JJF1001的9.17赋予“检定”为“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符合法定要求”是“检定”定义的关键词,而4.10赋予“校准”的定义仅仅是“一组操作”,对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不加任何限定。除了只会骂人的流氓陆云们以外,只要稍微有点脑子的人,就一定会联想到“非强制检定”不复存在以后,所谓的“自愿检定”术语还有存在的价值吗?
  人家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的计量要求(合格判据)就是法定计量要求,不可以吗?以“检定”方式溯源,直接给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哪里有错?你们单位管计量的人有脑子,怎么现在还在将游标卡尺、百分表以“检定”方式溯源啊?是你们单位管计量的人傻,还是你这个“学术流氓”蠢得出奇呀?
      另外,因为“检定”是“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因此现行计量法明确规定无论强制检定还是非强制检定,只要是需要检定的计量器具就必须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定,没有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严禁使用,否则将依法处置。试想如果不需要检定的计量器具允许实行“校准”,是不是就只有像陆云这样只会骂人的傻子才会去上杆子非要要求“检定”呢?
      “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的区别是什么?你“学术流氓”拎不拎得清啊?“校准”本就不属于法制计量的活动,现行计量法也根本就没有将其纳入,你搬出来闲扯什么?问你人家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要求,就是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法定计量要求,可不可以以“检定”方式溯源?与你以“校准”方式溯源,自己做“计量确认”进行合格判定的效果,有什么区别?你为什么不正面回答呀“学术流氓”?人家不需要自己做“计量确认”就能由承检机构进行合格判定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也只有你这个傻了吧唧的人,吃饱了没事干,才会将承检机构的工作,揽下由自己来做,而且效果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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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31 19:25:07 Last edit by luyun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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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强制也好,不强制也罢,“检定”的定义就是“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关键词是“符合法定要求”,不是“符合使用者的使用要求”。随便一贯混淆概念的骂人流氓如何狡辩,法律层面的“法定要求”和使用者的“使用要求”都画不了等号。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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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
不管强制也好,不强制也罢,“检定”的定义就是“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关键词是“符合法定要求”,不是“符合使用者的使用要求”。随便一贯混淆概念的骂人流氓如何狡辩,法律层面的“法定要求”和使用者的“使用要求”都画不了等号。
      使用者的“使用要求”,不可以与“法定要求”相同吗?当其相同时,不画等号画什么号?问你们家使用的普通游标卡尺和百分表的“使用要求”是什么?为什么还要傻了吧唧地去送检定,而不是去送校准呢?这已经是第几回、第几年问你啦“学术流氓”?为什么不敢正面回答呀?不敢回答就证明你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学术流氓”,奉劝你识相闭嘴滚远一点,别给脸不要脸地无休止忽悠误导广大版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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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人说过“使用者的使用要求,不可以与法定要求相同”,但企图因此而混淆使用者的使用要求与法定要求,在两者之间画等号永远不能得逞。只有像只会骂人的流氓那样,才会傻了吧唧地放着自主选择校准的权利不用,硬要把自己的使用要求当成法定要求,把国家非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非要按法定要求实行检定管理不可。
  从只要术语“检定”不得不把“检定”分成“强制”和“非强制”,到“校准”一词引入我国并广泛采用,再到取消术语“非强制检定”,还“检定”为“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的本来面目,这是计量科技发展和我国计量法制管理制度深入改革的必然趋势。个别骂人砖家的螳臂试图阻拦改革的滚滚洪流,只会被历史的巨轮碾得粉碎!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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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人说过“使用者的使用要求,不可以与法定要求相同”,但企图因此而混淆使用者的使用要求与法定要求,在两者之间画等号永远不能得逞。
      我混淆了吗?你从我哪句话看出来我混淆啦?将“非强制检定”与“校准”混为一谈的,恰恰是你这个不学无术的“学术流氓”。画等号的意思是我说的吗?请45楼的“学术流氓”睁大眼睛看看清楚下面的国标表述吧。其中所说的“计量要求”是不是“使用者的使用要求”啊?

      只有像只会骂人的流氓那样,才会傻了吧唧地放着自主选择校准的权利不用,硬要把自己的使用要求当成法定要求,把国家非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非要按法定要求实行检定管理不可。
      但凡有现行有效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国内绝大部分的检测实验室(包括企业内部实验室)、计量机构,都仍然在延续以“检定”方式溯源的送检方式。是全国人民都傻了吧唧,还是你这个空前绝后的“学术流氓”笨得出奇呀?我说过国家非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不可以以“校准”方式溯源吗?恰恰是你这个学术流氓,在这里无休止地忽悠版友不要以“非强制检定”的方式溯源。
      从只要术语“检定”不得不把“检定”分成“强制”和“非强制”,到“校准”一词引入我国并广泛采用,再到取消术语“非强制检定”,还“检定”为“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的本来面目,这是计量科技发展和我国计量法制管理制度深入改革的必然趋势。个别骂人砖家的螳臂试图阻拦改革的滚滚洪流,只会被历史的巨轮碾得粉碎!
      谁告诉你“非强制检定”不是“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啊?谁限定了“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仅限于“强制检定”啊?谁告诉你“强制检定”是“检定”,“非强制检定”就不是“检定”啦?等你寿终正寝之时,“非强制检定”也不可能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域内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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