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验证项目有效数字填报规则
所谓有效数字,就是实际能测到的数字。实验室对于日常检测数据有效数字保留的位数,应根据分析方法和仪器的准确度来决定,一般使测得的数值中只有最后一位是可疑的。我国已经正式颁布了数值修约规则:《GB/T 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若检测标准或相关文件中有修约规定,则按该规定进行修约,若没有规定则应按GB/T 8170-2008中规定的进行修约。
标准中规定的进舍规则如下:
1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小于5,则舍去,保留其余各位数字不变。
例如:将12.1498修约到一位小数,得12.1。
2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大于5,则进一,即保留数字的末位数字加1。
例如:将12.1498修约到两位小数,得12.15。
3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是5,且其后有非0数字时进一,既保留数字的末位数字加1。例如:将12.15002修约到一位小数,得12.2。
4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是5,且其后无数字或皆为0时,若所保留的末位数字为奇数(1,3,5,7,9)则进一,既保留数字的末位数字加1;若所保留的末位数字为偶数(0,2,4,6,8),则舍去。例如:将28.350修约到一位小数,得28.4。将28.250修约到一位数字,得28.2。
另外,实验室要注意拟修约数字应在指定修约数位后一位修约获得结果,不得多次连续修约。
实验室在参加能力验证和测量审核项目时,应按照项目指导书上的要求对测试结果的有效数字进行修约。例如:要求有效数字按0.xxx%报出,则实验室的测试结果平均值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有效数字,两次平行测试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或多保留一位有效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