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yayicuo(v3253952) 发表:记得当年买到的邻苯二甲酸增塑剂混标,就是按照你说的方法对其保存条件、外观进行核查,符合要求;然而在实验过程中发现,证书载明的11种成分,仅有10个组分出峰,为了排查问题,遂又进行了原液的GCMS全扫描和NIST谱库检索,发现的确是少了一个组分,于是知会供应商,封存剩余的4支标液用于后续索赔和证据。进而通过与制造商的确认,最终供应商按照退一赔一的原则对于我们购买的5支标液进行了退货和赔付。
对于这些物质的期间核查,如果是一次性使用的小包装,可以对其保存条件、外观进行核查,符合要求即为通过了期间核查。对于大包装,则需进行实际的检测才可以确定期间核查的结果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