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已应助】分公司实验室可以和总部共用实验室主任和授权签字人吗?

浏览0 回复17 电梯直达
p3239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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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JOE HUI(xurunjiao5339) 发表:
按多场所可以共用,但建议配备相应的质量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者,跨市的多地点可以使用总的负责人。
不按多场所,分公司单独申请,不扩场所,可以吗?
Ins_6b96c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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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u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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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yiukk(m3255382) 发表:不可以。CNAS-CL01-G001:2018《CNAS-CL01应用要求》6.2.2有要求a) 从事实验室活动的人员不得在其他同类型实验室从事同类的实验室活动。
以多场所扩项方式可以兼任,单独申请不行,这样如何保证公正性呢?
状元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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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分属于两个实验室的话是不可以的,如果是一个实验室不同的场所的话是可以的。
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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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p3239046(p3239046) 发表:
分公司单独申请,不扩场所,可以吗?
一个法人单位不会让你申请俩个CNAS实验室的
windl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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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_c2f03d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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