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8修改报告
7.8.8.1当更改、修订或重新发布已发出的报告时,应在报告中清晰标识修改的信息,适当时标注修改的原因。
7.8.8.2修改已发出的报告时,应仅以追加文件或数据传送的形式,并包含以下声明:对序列号为……(或其他标识)报告的修改”,或其他等效文字。
这类修改应满足本准则的所有要求。
7.8.8.3当有必要发布全新的报告时,应予以唯一性标识,并注明所替代的原报告。
准则表蓝色字体我有不明白的地方
(1)更改、修订有什么不同?
(2)标蓝色的“报告”2字应该指的不是原先发出的报告,而是后续再一次发出的报告吧?
(3)“应”应改为可吧?要不然就好像只有这个方式了。
(1)更改、修订有什么不同?
楼主参考下上图的修改和修订区别,更改相当于修改
(2)标蓝色的“报告”2字应该指的不是原先发出的报告,而是后续再一次发出的报告吧?
是的
(3)“应”应改为可吧?要不然就好像只有这个方式了。
楼主,根据《GB_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中说法,应表达的意思就是只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