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人流氓在40楼的谩骂,让我们一如既往嗤之以鼻,不予理睬,现只对其一贯的概念混淆拨乱反正。这个只会骂人的流氓在本主题帖中概念混淆的重中之重是将“非强制检定”与“计量确认”不分,以使用了“检定”为由,在非强制检定与计量确认之间画等号,将根据被测参数的测量要求导出的“计量要求”刚好符合检定规程的要求,视同为检定规程对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就是测量过程对测量设备的预期使用要求。干了一辈子计量工作的“专家”提出“被测参数的测量要求导出的计量要求是多少?”这种小儿科的问题,也不感到耻辱和脸红。“被测参数的测量要求”不同,导出的测量设备计量要求自然不同,被测参数有千万个,要求自然也有千万个,被测参数不给定,只有二百五才闭着眼睛导出测量设备计量要求。
啥叫“等同采用”人人皆知,用不着我解释。至于骂人流氓陆云拎不拎得清,不是本主题帖讨论的问题。GB/T19022是我国标准,术语“检定”是我国常用术语,等同采用国际标准时,用“前言”解释为何我国仍拒绝使用术语“检定”的原因,是完全必要的。如果骂人流氓不是“瞎了眼看不见”,标准做解释时,就不提及国外是否使用术语“检定”。“前言”说的“计量确认与检定相同”的前提条件是“当计量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时”,并非“导出的计量要求刚好与法律法规的要求一致时”,这两个提法存在天壤之别。非强制检定根本就不存在“计量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时”的情况,请骂人流氓不要在这里又妄图乱画等号。
“仲裁检定”必须首先确定被测参数是什么,测量要求是什么,根据被测参数的测量要求导出对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再确定所用测量设备的检定规程要求是否满足由该被测参数测量要求导出的计量要求,从而判定选用的测量设备是否正确(这个过程类似于计量确认),最后决定是否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交仲裁检定的申请。也就是说,是预期使用要求决定了检定规程的要求能否满足,不是反过来,检定规程的要求决定了测量设备的预期使用要求。是否进行仲裁检定是以先期的计量确认结果为前提条件的,否则,仲裁检定的申请方在法庭上必败无疑。
骂人流氓的的确确“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这是无数个帖子证明了的客观事实。流氓自己毫无学习诚意,就不要乱骂教他的老师是“孬种”,就不要怪老师以“没有时间和义务”为由,“手把手的教她”。“没有时间和义务”的理由,是为了给骂人流氓陆云留足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