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天天骂人是其本性难移,不足为怪,如果真的能改正骂人恶习,他就真的不是社会流氓了。 我的原话是这样的吗?前半句
“你一天不施展恶劣学风嘴就犯贱,骨头就发酥,”怎么就被你这个无耻的学术流氓断章取义给掐啦?臭不要脸的“学术流氓”!
国家早已发现上世纪八十年代发布的计量法有许多与当前形势不适应的地方,因此进行过数次修改,并决定近期修订换版,这就说明仍有较原则性的不适应,因此对于这些不适应条款,不一定违反了就必须依法处罚。例如客观事实证明,企业大多数“非强制检定”的测量设备执行计量法并无规定的校准方式实施溯源,而不执行检定方式溯源,政府计量行政管理部门并不会依据现行计量法给与处罚。 我说了以“校准”方式溯源要进行处罚了吗?计量法涉及了“校准”吗?现在争论的焦点是
经“检定”合格的测量设备能不能用,或经“检定”不合格的测量设备能不能继续使用。你混九龟东扯西绕想绕开法律扯什么?扯什么以“校准”方式溯源啊?以“校准”方式溯源,取回后做“计量确认”进行符合性判定,谁说有问题啦?臭不要脸的学术流氓!
正是你这位只会骂人的流氓自己在本论坛多次强调,检定就必须执行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非强制检定的测量设备,不执行检定或检定不合格,就必须依法罚款。你只要读过现行计量法,就一定知道对计量器具,现行计量法只规定了必须“检定”,除了强制检定就是非强制检定,绝无允许校准的条文。 现在是讨论“计量特性要求”的“计量确认”,你在这里节外生枝转移话题扯什么
“检定周期”呀?现行计量法哪一条哪一款规定了
必须“检定”呀?臭不要脸的学术流氓在这里自拍脑袋、瞎编臆造、正经歪念地胡说八道。
只会骂人的流氓不要混淆术语“仲裁检定”与“非强制检定”。“仲裁检定”是“以裁决为目的的检定活动”,与“强制检定”同属于法制计量专用术语,不是“非强制检定”。 不是“非强制检定”,啥时候说了“仲裁检定”属于“强制检定”呀?“非强制检定”啥时候说了不属于法制计量专用术语呀?
![]()
学术流氓睁大你的眼睛看看清楚,
“非强制检定”(即“自愿检定”)属不属于
法制计量专用术语呀?
市场监管总局调整后的《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第二条规定,“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目录》且监管方式为‘强制检定’和‘型式批准、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使用中应接受强制检定,其他工作计量器具不再实行强制检定,使用者可自行选择非强制检定或者校准的方式,保证量值准确。”,这就明确了“非强制检定”与“校准”等价,都是溯源方式之一,“使用者可自行选择”。 啥时候说了
“检定”合格与
“校准+验证(计量确认)”合格不等价?啥时候说了
“检定”不合格与
“校准+验证(计量确认)”不合格不等价啦?说不等价,不承认“检定结论”的,恰恰是你这不不学无术的“学术流氓”。
谁都清楚,无论什么“检定”,都是法制计量范畴的活动,必须遵守计量法。你要选择“非强制检定”,那就按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要不你就选择市场行为的“校准”方式溯源。选择哪种方式溯源的自由选择权有没有给你?你这个不要脸的学术流氓又想以“非强制检定”方式溯源,又不想尊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我还看不出你撅起屁股想拉什么屎。世上还找得到像你这种空前绝后的
“拧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