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第十六届原创】食品安全抽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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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u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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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抽样工作是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基础,也是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的开端,其规范性、代表性和公正性,关系着后续检验工作的开展以及核查处置的顺利进行,直接影响抽检监测工作的质量。

    抽样人员需要对被抽样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辨识,对是否进行抽样进行判断,准确判断食品品种,规范抽样行为,正确填写抽样文书,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相关规定,对抽样时遇到的各种情况能够依法依规予以应对和处置。

  一、由谁抽(抽样主体):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15号令)第十一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自行抽样或者委托承检机构抽样。食品安全抽样工作应当遵守随机选取抽样对象、随机确定抽样人员的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配合做好食品安全抽样工作。

    (《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的通知》国市监食检〔2020〕184号)第一条 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自行抽样或委托承检机构抽样。委托抽样的,应当不少于2名监管人员参与现场抽样。

    需要监管部门配合的情况:

    开展部分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需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配合的;

    抽样时,被抽样单位对抽样工作表现出不理解和不支持,以及对抽样人员身份和资质表示怀疑时;

    抽样人员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涉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不能证明合法来源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手食品安全抽样的,应当报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食用农产品抽样时;

    案件稽查、事故调查中的食品安全抽样活动,应当由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或者陪同;

    二、在哪抽(抽样场所)

    生产环节:成品库(已检区)

    流通环节:菜市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网购。

    餐饮环节: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微型餐馆、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快餐店、外卖餐饮、小吃店、小食杂店、学校/托幼食堂、饮品店。

    三、如何抽(抽样程序)

    *准备工作: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工作证、执法证等),抽样检验告知书,任务委托书,收据,抽样工具(冷藏箱、蛋托、封条、胶带、试剂(无菌采样)等);

    *随机抽取有代表性的样品;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应当支付样品费用;

    *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抽样单位和相关人员不得提前通知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

    *抽样人员现场抽样时,应当记录可追溯信息: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食品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等)、动物检疫合格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身份证等,查看、登记、拍照,查看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生产经营范围是否在许可范围内、登记地址和实际地址是否相符等;

    抽样数量:原则上要满足所设定检验项目开展检测(初检机构检验和复检机构复检)时的数量要求;承担四级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开展抽样。

    抽样数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1):三级采样方案,相同批次5个独立包装。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22):样品数量不少于1L且不少于3个独立包装。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B 23200.121)。

    抽样数量不受限制情况:

    第十六条风险监测、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中的抽样,不受抽样数量、抽样地点、被抽样单位是否具备合法资质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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