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ztyzb(zxz19900120) 发表:这个是CMA的, CNAS也是同样吗?需要申请变更标准为IEC 61730:2023,然后再进行IEC 61730:2016版扩项吗?
目前我们申请的标准为IEC 61730:2016版,今年9月份IEC官网发布了最新版的标准为:IEC 61730:2023
我们现在测试还是希望用IEC 61730:2016版,请问下需要对IEC 61730:2023进行方法验证码?
然后再进行申请标准变更?
楼主,应该先方法验证再提交变更申请。如果使用作废标准的话需满足相应条件才可以保留或者申请扩项,如下图
原文由 艾菲尔1(Ins_7352cb17) 发表:
提前指的是评审前,还是在新标准发布以后?
提报材料前
如果继续使用旧标准,实验室需要做哪些工作?比如重新方法验证?
我觉得最重要的是解释清楚保留旧标准的原因,方法验证有的话没必要重新做,参考下面说法
在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中要求,“实验室应确保使用最新有效版本的方法,除非不合适或不可能做到。” 这里面的“除非不合适或不可能做到”就包括了作废标准。
CNAS允许旧标准方法可以申请认可,但申报时需标注并说明原因(客户需求或市场需求)。
应定期核查标准,如果由于特别原因确需使用作废标准,应予以说明,说明文件应有规范的批准程序。使用的作废标准必须有明确标识并应予以说明,以防止误用。
确需使用作废标准方法时应判定其适用性和使用范围,并在报告中予以标注,仅限于某个产品某个参数的检测。
产品标准中规定了带年号的检测方法,那么这个带年号的检测方法就是特指特定的检测方法,即使这个检测方法之后有更新,对产品标准来说也适用旧的检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