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1日,省厅监督帮扶组通过查阅该公司原始记录和台账,发现该公司为永城市华亿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编号为〔佳境检测第(M)2023- 06-18号〕显示,废气比对检测结束时间2023年6月8日19:36,低浓度颗粒物出具时间为2023年6月9日,分析时间逻辑性存疑,低浓度颗粒物未见称量原始记录,认定监测数据造假。发现报告编号为〔佳境检测第(WT)2022-07-24号〕显示,悬浮物检测结果为 7—9 m g / L,原始记录中显示取样量为100ml, 滤膜实际增重约0.68mg,均不符合《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119017989)分析方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