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出口食品质量保持高水平
中国是食品进出口大国,多年来食品进出口不断增长。2006年,食品进出口贸易总额为404.48亿美元(不包括小麦、玉米、大豆等农产品,下同),同比增长了21.45%。
1.出口食品安全得到保障
2006年,中国出口食品2417.3万吨,货值266.59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了13.29%和16.0%;出口食品货值列前10位的品种分别为:水产品、水产制品、蔬菜、罐头、果汁及饮料、粮食制品、调味料、禽肉制品、酒、畜肉及杂碎。
中国食品出口到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按贸易额排序前10位的国家和地区依次是:日本、美国、韩国、香港、俄罗斯、德国、马来西亚、荷兰、印度尼西亚、英国。
多年来,中国出口食品合格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据统计,2006年和2007年上半年,出口到美国的食品分别为9.4万批和5.5万批,被美国检出的不合格食品分别为752批和477批,合格率分别为99.2%和99.1%;出口到欧盟的食品分别为9.1万批和6.2万批,被欧盟检出的不合格食品分别为91批和135批,合格率分别为99.9%和99.8%。日本是中国最大的食品进口国,2007年7月2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公布的日本2006年进口食品监控统计报告显示,日本对中国食品的抽检率最高,达15.7%,但中国输日食品的抽检合格率也最高,达99.42%;其次是欧盟(99.38%);第三是美国(98.69%)。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食品主要来自内地。香港特区食物环境卫生署2007年上半年两次大规模食品抽样检测表明,香港地区食品整体合格率分别为99.2%和99.6%。
2.进口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稳定
2006年,中国进口食品2027.3万吨,货值133.96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了7.94%和25.11%。进口食品货值列前10位的品种分别是:植物油、水产品、谷物、食糖、乳制品、酒、烟草及制品、禽肉及杂碎、油料作物、粮食制品。
中国的进口食品来自世界上143个国家和地区,向中国出口食品货值列前10位的国家分别为:马来西亚、俄罗斯、美国、印度尼西亚、阿根廷、泰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巴西、法国。
多年来,中国进口食品的质量总体平稳,没有发生过因进口食品质量安全引起的严重质量安全事故。2004年、2005年、2006年和2007年上半年,进口食品口岸检验检疫合格率分别为99.29%、99.46%、99.11%和99.29%。
二、食品监管体制和监管工作
为保障食品安全,中国政府树立了全程监管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形成了“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监管工作格局。根据中国国情,2004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定》,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分工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了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能,明确了责任。该决定将食品安全监管分为四个环节,分别由农业、质检、工商、卫生等四个部门实施。其中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由农业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监督和日常卫生监管由质检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由工商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由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进出口农产品和食品监管由质检部门负责。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相互衔接,形成了严密、完整的监管体系。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立足当前,规划长远,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中国政府坚持从源头狠抓食品质量安全,完善食品监管的各项基本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一)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2001年中国启动实施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以蔬菜中高毒农药残留和畜产品中“瘦肉精”污染控制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最为关心的高毒农药、兽药违规使用和残留超标问题;以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市场准入三个环节管理为关键点,推动从农田到市场的全程监管;以开展例行监测为抓手,推动各地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管理责任;以推进标准化为载体,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日益完善,监管能力逐步增强,农业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