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bymum 发表:
在现实中,一家公司有多个营业执照的现象还是较多的,那么,在申请实验室认可时,能否是一家公司取得两家认可证书呢?
举例A公司兼并了B公司,但A仍使用B公司的名称,那么能否取得A、B两张CNAS证书呢?如果先取B的,取证后再申请变更能否行得通?
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实践中,作为老板应该考虑是否必要。兼并前已经有了证书可以直接使用(名称没有改变),法人(或者最高管理者)变更的话需要报告并办理手续;名称变更也是可以的,但是手续麻烦些。
先取得一张,通过扩项来满足检测业务就可以了,不用另外写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