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质奶粉养出大头婴儿、粉丝掺假添加有毒化学肥料、广州假酒中毒致多人死亡、违规添加苏丹红等食品安全事件,近年来时有发生,令广大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心生疑虑。食品安全法草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进入三审,此次食品安全法修改的重点是如何从法律制度上预防和处置三鹿奶粉事件这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问题,主要集中在: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和摊贩的管理、食品添加剂的监管、食品召回制度、食品检验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这些让我们看到食品安全的曙光。 专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
一审:消费索赔提高十倍 二审:征求意见
八处修改因"奶粉事件"而作,严堵食品安全漏洞
核心提示: “三鹿奶粉事件”暴露出检验手段失效的漏洞。“三鹿奶粉”本身正是一个实行免检的名牌产品。“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国务院已经采取了措施,废除了食品免检制度。有些常委委员提出,针对食品免检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应当明确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不得实施免检。
·严控食品添加剂目录,之外任何物质都不得添加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锡荣代表法律委员会所作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表示,此次提交的草案增加规定要求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对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标准进行修订。
列入目录的食品添加剂,条件严格限定为:“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技术上确有必要的”。同时还规定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详细]
·县级以上政府“对食品安全实行全程监督管理”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石家庄市有关领导被免职,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引咎辞职,一些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在这次事件中明显失职,公众对此也有不少批评意见。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针对一些地方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不清、配合不够的问题,建议对地方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予以明确。
刘锡荣介绍说,此次的草案专门增加了规定,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对食品安全实行全程监督管理”,“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实行的是分段监管,监管的各个环节之间管理、分工并不严格。比如在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奶站这个环节到底归谁来监管就并不明确。[详细]
·取消食品免检制 所有食品不得免检
关于食品检验的问题,各种规定不尽其数,然而恰恰是这个环节,“三鹿奶粉事件”暴露出检验手段失效的漏洞。“三鹿奶粉”本身正是一个实行免检的名牌产品。“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国务院已经采取了措施,废除了食品免检制度。有些常委委员提出,针对食品免检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应当明确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不得实施免检。法律委经与教科文卫委、国务院法制办和卫生部研究,建议在草案中明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详细]
· 完善食品召回制度 强调政府在召回中的责任
食品安全法草案三审稿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一章中也对召回制度作了相关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及时会同有关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据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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