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试剂使用与管理规定SY/T6563-2003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3-03-18批准 2003-08-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大港油田集团技术监督检测中心、大港油田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风雪、崔焕庭、杨九生、刘凤华、陈晓灵、郭润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危险化学试剂的分类、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与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工业化学实验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12463 危险货物运输包括通用技术条件
GB 13690—19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5603—1995 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化学试剂chemical reagent
化学试剂是指在实验室中用来分离、分析各种物质以及制备预定化学物质的较纯的化学品或其混配物。
3.2 危险化学试剂dangerous chemical reagent
危险化学试剂是指可作用于环境、材料或动(植)物机体并产生机体损伤或功能改变、材料破坏或变性、污染环境的化学试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