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史实——(一)火的利用火的利用是人类最早有意识控制和利用的化学变化,也是人类支配自然的伟大开端。
自然界的火是屡见不鲜的。那陨石落地、雷电轰击都能产生熊熊大火。开始人类也跟野兽一样对火望而生畏,不敢靠近。人类通过长期实践逐步获得经验:在茫茫黑夜里火可以给人光明,在天寒地冻的日子里火可以给人温暖。在猛兽袭击时,火可以帮助人驱赶它们。那些偶然被火烤焦了的动物,味道更是鲜美。于是,原始人逐渐了解火的用途,开始人为地控制它、利用它。
人类对火的利用分两大阶段。第一阶段是利用天然火,第二阶段才是掌握人工取火的技术。
大约距今300万年前,人类就知道利用天然火来烧烤兽肉和植物果实,驱赶难以抵挡的野兽,使火成为提供美味食物和保护人类自身的工具。但是,利用天然火种必须不断添薪加料,还要派专人看护。一旦看护不当或风吹雨淋,火就会熄灭,这将会给部落带来沉重的灾难。因此,为了人类的生存,不得不发明人工取火的方法。
大约距今50万年前,人类已学会使物体摩擦而生火。古今中外的许多古书都记载钻木取火的事实。我国古书中的燧人氏,据说是我国第一个钻木取火的人。至今,人们把他当作火神来纪念。
最初,人们从打击石器或摩擦石块产生火花。人类从此得到启示,知道物体摩擦能生火。于是,使用兽骨制成骨锥,在硬木上来回猛砸,硬木就会愈来愈热,闪烁的火花把准备好的干草点燃。
从天然火的利用,到人类自己能够控制和产生火是一个飞跃。从此,人们使猎物变成美味,使粘土变成陶器,使矿石变成金属。这正如恩格斯所说的“摩擦生火第一次使人支配了一种自然力,从而最终把人同动物分开”。
利用火是人类走向文明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