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量值溯源的方法选择
对实验室来说,做好量值溯源工作十分重要,这就需要根据不同的对象选择不同的溯源方式。可供选择的量值溯源方式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1)强制检定类: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且符合相关用途规定的设备,必须送到有相应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强制检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从以上条款可以看出,送法定检定机构进行强制检定的设备不仅与设备种类有关,还与用途有关。同类设备用途不同,属以上条款规定用途范围内的必须强制
有些量值在我国尚未建立计量基准,对于此类检测结果,应通过进行设备比对、参加能力验证并且获得满意结果来提供溯源的证据。
5、张贴状态标识
溯源工作结束后,应结合溯源结果给所有被溯源对象(含仪器设备、参考标准、标准物质)加贴明显的状态标识。
(1)状态标识的分类
◆合格标志(绿色):经计量检定或校准、验证合格,确认其符合检测/校准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要求的;
◆准用标志(黄色):仪器设备(参考标准/标准物质)存在部分缺陷,但在限定范围内可以使用的(即受限使用的),包括:
a)多功能检测设备,某些功能丧失,但检测所用功能正常,且检定校准合格者;
b)测试设备某一量程准确度不合格,但检验(检测)所用量程合格者;
c)降等降级后使用的仪器设备(参考标准/标准物质)。
◆停用标志(红色):仪器设备(参考标准/标准物质)目前状态不能使用,但经检定校准或修复后可以使用的,不是试验室不需要的废品杂物。废品杂物应及时清理,以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凡贴《停用证》的设备(参考标准/标准物质)任何人都不能用于开展检测和/或校准工作。
停用包含:
a)仪器设备(参考标准/标准物质)损坏者;
b)仪器设备(参考标准/标准物质)经检定校准不合格者;
c)仪器设备(参考标准/标准物质)性能无法确定者;
d)仪器设备(参考标准/标准物质)超过周期未检定校准者;
e)不符合检测/校准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要求者;
f)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