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老兵(wangliqian) 发表:谢谢老师问答,再请教一个问题呢:我们做环境检测的,如果只报NY或者LY的标准,是否可以用于环境检测出结果呢?或者用《土壤分析技术规范》这本书去申报环境检测类的能力,是否合适可以通过呢? 这本书采购的时候去找了一下,现在比较难买,都已经绝版了。
扩项做土壤,45项一般选择GB 36600-2018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规定的方法,农用地一般选择GB15618-2018规定的方法,但如果实验室有ICP和ICO-MS的话,建议再增加《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 (环办土壤函〔2017〕1625号)中的相关方法,这样比较方便和效率较高;除了环境领域,如果还要做农林领域的,则还需把NY、LY和《土壤分析技术规范》这本书用到的方法扩上。
原文由 Axing阿邢(Ins_e0e5f80d) 发表:根据环境部“在监测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污染物项目时,任何部门或单位都应采用依法制定、现行有效的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在没有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的情况下,可使用原国家环保总局《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等出版物中的方法。”等相关规定,在没有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的情况下,是可以使用NY或者LY或者《土壤分析技术规范》中的方法,比如有机质;但如果有环境检测方法标准的话就不合适了,除非客户同意或要求你采用NY或者LY的标准方法。
谢谢老师问答,再请教一个问题呢:我们做环境检测的,如果只报NY或者LY的标准,是否可以用于环境检测出结果呢?或者用《土壤分析技术规范》这本书去申报环境检测类的能力,是否合适可以通过呢? 这本书采购的时候去找了一下,现在比较难买,都已经绝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