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物价真高(v2771427) 发表:
如题。请问,如果出具检定证书给不了不确定度,出具校准证书可以给不确定度且带CNAS标识,请问评审时,量值溯源出具检定证书是否开不符合?
1、《检定证书》并不是给不了不确定度,只要客户有这一需求,承检机构就应该满足,而且他也有能力满足。若强行拒绝,则毫无道理。因为所有的检定原始数据信息都在他手里,没有理由强行拒不提供。
2、看你实验室是通过了CMA资质认定的实验室,还是通过了CNAS能力认可的实验室,或者是两者都通过了的具备双重身份的实验室。
对于CMA来说,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校准证书》(
注:《校准证书》未盖CNAS认可标识),或获CNAS校准能力认可的第三方校准实验室出具的带CNAS认可标识的《校准证书》他都认。
但对于CNAS而言,他只承认属于法制计量
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见“板凳”楼层“wuyuzegang”专家晒出的本人在另一主题的回复截图红线标示部分,只不过该文件是旧版文件,最新版文件是CNAS-CL01-G002:2021 《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要求》),并且要求带不确定度。其他非强制检定类计量器具,CNAS都要求以“校准”方式溯源至通过了CNAS校准能力认可的第三方校准实验室(见CNAS-CL01-G002:2021《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要求》第4.5条)。
所以说按照从严覆盖的原则,建议非强检类计量器具都应该以“校准”方式溯源至通过了CNAS校准能力认可的第三方校准实验室(包括具有双重身份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并要求出具带CNAS认可标识的《校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