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机制,我厅起草了《浙江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9月1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9月2日前反馈至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生态处。
联系人:生态处董航军 联系电话:0571-28806126
传真:0571-28869161 电子邮箱:hbtstc123@126.com
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附件:《浙江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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