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沙滩小伙子(Ins_79019306) 发表:你要问评审老师,不符合审核所依据的哪个标准的哪一条哪一款之规定。标准上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实验室必须将所使用的判定规则形成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我们的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后面的说明有作限制,是部分引用标准方法,评审老师知道的;
2、我们请教了老师,老师说作一个判定规则就可以了,他都这么说了,没有拒绝的道理和勇气,那只能找资源/想办法作一个;
3、年前发微信给老师,现在年后了还没回复,春节+疫情,整改时间不多了;
4、我准备在合同评审的程序中作一个通用一点的判定规则,还特别备注:客户有需要时,才使用此判定规则。
实际上我们是内部实验室,不会用上。
就跟抽样和分包一个道理,不作抽样和分包,但是有在程序规定,当需要抽样和分包时,我们会如何如何做。
看来论坛的大神们不会发自己的模板出来了,就这样弄先吧,有问题再让老师打回来重新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