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你贴在仪器上的校准标签可能一直是错的,撕了重贴吧。

浏览0 回复21 电梯直达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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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BGYQ(v3151876) 发表:
是的,还有新的认可准则条款7.8.4 关于“校准证书的特定要求”:
7.8.4.3 校准证书或校准标签不应包含校准周期的建议,除非已与客户达成协议。
其实大部分校准机构都会给出建议周期,但不一定与客户有协议。
      校准机构给出的是“复校时间间隔”的建议,而不应该是“校准周期”。一般情况下,校准机构都是看所依据的《校准规范》是否有“复校时间间隔”的建议,如果有,可能会在《校准证书》中给出(但也只是建议,不具有强制性)。如果所依据的《校准规范》中没有有关“复校时间间隔”的条款规定,校准机构通常是不会给的。但有时是依据《检定规程》所实施的校准,此时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不应该将《检定规程》所给出的“检定周期”强制性规定,应用到校准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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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31 23:00:08 Last edit by luyunnc
en_liuji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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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NAS-R01是“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 ,不是校准规范,也不是对“校准”活动做出通用规定标准,因此要不要签发“校准标签”,以及“校准标签”应该如何签发,包含有哪些信息,CNAS-R01都毫无约束力,该标准只是规定如果签发“校准标签”并使用CNAS标识时,就必须给出有关CNAS标识使用的必要信息。
  因此,10楼和11楼的说法,还是有道理的。“校准”的定义就确定了不做合格与否的判定,也不给“校准周期”(称为校准时间间隔)。如果顾客一定要求给,为了贯彻“顾客是关注焦点”的原则,也只能明确写明“建议”,意思是给的合格与否判定和校准时间间隔仅仅是建议,不具有约束力。校准结果(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由校准机构签发,是计量确认活动的输入资源之一,是给顾客单位的计量确认员作为计量确认依据的,不是给现场使用人员的。测量设备的使用者不能使用校准证书(包括不能使用校准标签),只能使用计量确认合格标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等同于计量确认合格标识)。合格与否的判定和校准时间间隔由顾客单位的计量确认员根据本单位的有关程序文件确定,计量确认标识由计量确认员签发。
  所谓“标签”,面积非常有限,不可能填写过多信息。特别是如压力表、百分表等小型测量设备,若签发“校准标签”,CNAS-R01的5.4.3条要求的CNAS标识4项信息必须包含在“校准标签”中,在“标签”如此小的面积内,无法把CNAS标识和校准结果要求的所有信息都填上。如果都填上,标签“加贴在被校准的仪器上”,将严重影响该仪器的使用功能。因此CNAS标识与校准标签可能需要分开,如果分开做,按5.4.2条规定,“CNAS认可标识应置于标签上部的适当位置”,所谓“适当位置”就是位置不限,“适当”即可,即能容易看到即可。签发“校准标签”并非必须,相信没几家愿意做这么麻烦的事。作为标准写这一条,只不过为了照顾到极少数不怕麻烦非要搞“校准标签”的单位情况,确保标准规定无遗漏。
未来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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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实验室的设备校准都是找的无资质或者无能力去做这个工作的,浑水摸鱼照着说明书给个校准参数。如果强制执行,那很多设备都要下岗了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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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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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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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未来工程师(v3214185) 发表:
不少实验室的设备校准都是找的无资质或者无能力去做这个工作的,浑水摸鱼照着说明书给个校准参数。如果强制执行,那很多设备都要下岗了
      实验室明知故犯这么做,存心就是抱着鱼目混珠之动机,欲达忽悠牟利之目的侥幸心理。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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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CNAS标识与校准标签可能需要分开,如果分开做,按5.4.2条规定,“CNAS认可标识应置于标签上部的适当位置”,所谓“适当位置”就是位置不限,“适当”即可,即能容易看到即可。
      标准条文的意思说得清清楚楚CNAS认可标识应置于标签本体的上部适当位置,12楼某人却在这里正经歪念的曲解。你的CNAS认可标识都与标签本体分开了,如何能起到关联绑定的效果?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等同于计量确认合格标识
      这是彻头彻尾的概念混淆。证书归证书,标识归标识,两者的功能与作用完全不同。难道有《检定证书》,就不需要张贴“合格证”标识了吗?再说通过“检定”方式溯源的(无论是“强制检定”还是“非强制检定”),都无需进行“计量确认”,合格的就张贴“合格证”标识,不合格的就张贴“禁用证”标识(这是计量法的规定,不得违之)。只有通过“校准”方式溯源的,才需要进行“计量确认”进行合格判定,满足使用要求的张贴“计量确认合格”标识,不满足使用要求的张贴“禁用证”标识。
      如果顾客一定要求给,为了贯彻“顾客是关注焦点”的原则,也只能明确写明“建议”,意思是给的合格与否判定和校准时间间隔仅仅是建议,不具有约束力。
      你出具的《校准证书》都没有合格与否的“结论”,凭什么建议人家“复校时间间隔”呀?你都不知道被校测量设备是否合格,就闭着眼睛满足所谓的“客户要求”,给出“复校时间间隔”的建议吗?
JOE 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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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未来工程师(v3214185) 发表:不少实验室的设备校准都是找的无资质或者无能力去做这个工作的,浑水摸鱼照着说明书给个校准参数。如果强制执行,那很多设备都要下岗了
现实没这么夸张吧
未来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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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              实验室明知故犯这么做,存心就是抱着鱼目混珠之动机,欲达忽悠牟利之目的侥幸心理。
部分也不是故意的,设备更新太快,校准能力跟不上导致的,尤其是大型设备,我见过一台设备有6份校准证书的,分别对应不同部位不同参数,确实不好找有资质的来做这个,无可奈何
未来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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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JOE HUI(xurunjiao5339) 发表:现实没这么夸张吧
举个例子,今年口罩生意好吧,口罩检测设备都不错,翻开证书看,有多少有资质的? 因为连这个设备都是今年刚开发的,哪来的校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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