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luckfish(luckfish) 发表:一、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为过渡期,过渡期间新旧文件并行使用,实验室自行完成过渡转换。CNAS-CL01-A002: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于2021年7月1日废止。二、自2021年7月1日开始,所有申请受理、文件评审、现场评审等评审活动均执行CNAS-CLO1-A002:2020。三、对于已获认可的化学检测领域授权签字人,如不满足CNAS-CLO1-A002:2020的相关要求,其授权签字人认可资格转换过渡期可单独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四、2021年7月1日以后,对现场评审发现未完成转换的实验室(6.2.3.2条款不满足的除外),CNAS将暂停或撤销其化学检测领域的认可资格。 2023年7月1日以后现场评审发现不满足CNAS-CLO1-A002:2020要求的已获认可的化学检测领域授权签字人, CNAS将暂停或撤销其相应领域的授权签字人认可资格。具体见:https://www.cnas.org.cn/zxtz/904404.shtml非常专业而全面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