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Insm_ff794fa7(Insm_ff794fa7) 发表:这属于你们计量管理工作的失误。按理说,如果遇到试验设备的有效期正好处在连续试验期间这种情况,你们就应该缩短周期提前送检,以确保试验设备在启动实施连续试验前处于良好的校准状态。如果提前送检的结果不合格,那还要对自上个周期之后使用该设备的所有检测/试验结果进行追溯,对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质量风险评估。如有可能出现重大质量风险,或高昂追溯成本,则应该启动召回程序重新进行检测/试验。
各位老师,由于试验项目检测周期很长,在检测中到了设备有效期,我们需要先计量一下设备,请问这个时候将设备暂停,计量后再开启试验条件,继续沿着之前的周期去做试验,请问下,这个过程需要在最后的报告中体现吗?设备使用记录没有体现这个小暂停,但是整个试验的周期是按照试验要求进行的。这样是否可行?还请给点建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