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已应助】不盖CMA印章会不会被行政处罚

浏览0 回复43 电梯直达
sdlzkw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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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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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Ins_ddc8b011(Ins_ddc8b011) 发表:
老师你好,我还有一个疑问,在报告的说明页,写了一句:“封面无CMA印章标识的检验报告,仅作为内部参考或教学使用,不具有对社会证明作用”

那么,在说明页中的这句话,能不能认为是在报告的显著位置标注?还是说,一定要在报告正文中标注这一句?

期待回复,感谢~
      1、承检机构出具的这份报告(未盖CMA资质认定标识,也没有资质认定状态声明),可以说不代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仅是承检机构与客户(法院)的一二方互认行为,仅受合同法约束。
      2、法院是否将此报告用于公证目的,应该由法院作出解释。法院如果欲将此检测结果用于公证目的,则应该在委托合同中与承检机构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
      所以说,我认为承检机构此举纯粹是缺乏自信,不敢承担责任的行为。客户也是没有经验,被他忽悠了。而且他这么做,还没有办法对他进行处罚,因为此《检测报告》不代表CMA,与CMA无关(就相当于未获得CMA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所以CMA没有任何处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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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1 20:48:11 Last edit by luyun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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