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转帖】青海综合整治湟水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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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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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环保局近日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青海省采取措施加强环境监管的有关情况,并启动湟水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决定从6月中旬至9月底,集中整治湟水流域大气、水体和其他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专项行动按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和总结3个阶段实施,将集中整治大气、水体和其他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一是着力解决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重点是钢铁、水泥、铁合金、电石等行业的整治。
  二是开展湟水水污染整治。认真排查向湟水排放废水的各类污染源。重点加大对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黎明化工有限公司、张氏集团大通仔猪繁育基地、大通苏青氯酸盐有限公司、西部化肥有限责任公司、青海谦信化工有限公司、西宁市第一、二污水处理厂等企业的监管力度,对超标、超总量排放的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停产整治。
  三是集中整治固体废弃物污染问题。重点是铬渣、垃圾填埋场污染整治。
  四是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关闭落后生产能力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
  五是着力解决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问题。认真梳理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逐一解决。
  六是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对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已投产的,将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在建的责令停止建设;对没有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以及建成后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治理。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青海省环保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深入一线开展违法排污企业督察,重点督办好西宁市大通县、湟源县、海东地区互助县、乐都县重点违法企业和上访至国家有关部门和青海省政府的有关案件,公开查处一批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要求各级环保部门确定本地区重点督办的环境污染问题,加大宣传报道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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