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nemoium 发表:
用户用这个比色皿测定铝样。用户要求,为了铝样测试准确,这几个比色皿装入蒸馏水后的读数相差应该小于0.5%。
我想问下大家,对于这种721,用户的要求合理吗?
还有就是怎么对比色皿进行校正。
如果1号和2号比色皿配对误差为2%(对蒸馏水),那测试样品时,这个误差会不会变,还是我只要加上这个2%就可以了。
最好能给出点根据,不然我给客户说,人家也不相信我。
对于第一个问题,“透过率重复性 0.5%”是指仪器本身提供的性能,是否包括比色皿,这要看生产商怎样说了。但如果是另外配的比色皿,我想应该不包括比色皿配对问题。即用一个比色皿,经多次测量(在规定的时间内)重复性高于0.5%,仪器就算合格。
第二个问题,如果以1号和3号比色皿配对误差为2%(对蒸馏水)为例,不应该简单在以后的测试值上加2%。从理论上分析,假设两个比色皿透过率特性都是线性的,则以1号调100%,用3号测样品的话,应该如下修正:
修正因子K=(1.00-0.98)/0.98
T(修正)=(1+K)*T(实测)
如果以1号调100%,用2号测样品的话,修正因子K=(1.00-1.02)/1.02
如果以1号调100%,用4号测样品的话,修正因子K=(1.00-0.95)/0.95
说实在话,其实可以根本不需要这样复杂的修正,只要调100%和测试都用同一个比色皿不就完了!其实高级仪器都是这样的,象双光束的仪器,每种比色皿(玻璃和石英)大都只提供两个,按正常操作,虽然两个都要放进去,但从原理上说,每次测试实际上真正的参比还是同一个比色皿(放样品的那个,开始储存基线时也是放参比溶液的),另一个所谓参比池只是用于补偿空白溶液及仪器随温度影响的漂移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