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索赔注意事项
根据国际进出口商品贸易惯例,索赔期一般为3个月,品质保证期一般为1年。通关后的医疗仪器设备,在没运达具体安装地前,即在通关地,要请商检局有关部门进行初检,主要对其数量、规格、残损3种情况进行初验,如发现残损、漏发、规格有误等问题时,可在为期3个月的索赔期内,提出退货、赔款等多项合理要求,如索赔期已近,来不及完成检验出证需及时向国外延长索赔期。初检合格后,可以排除仓储、运输保险责任。
初检合格,在医疗仪器设备运达具体安装地安装后,要进行品质的检验,通电试运行等,签订合同时要明确提出商品品质保证的要求及期限并写入合同,在品质保证期1年内以到岸日期算起,有的是以验收合格日期算起,如出现品质问题,无操作失误等人为因素,可先免费维修,直至退货。但要注意如没有充分理由准备索赔,品质保证期的索赔比索赔期的索赔工作难度加大,处理程序更加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