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求助】电子玩具属于China RoHS 管控吗?

浏览0 回复11 电梯直达
它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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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不应该属于电子信息产品的范畴,大伙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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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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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查了分类注释目录,发现电子玩具电路在目录里面,但玩具的整体不在目录中,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整体玩具不需要管控,而单独售卖的电路才需要管控?
才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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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graymice 发表:
刚刚查了分类注释目录,发现电子玩具电路在目录里面,但玩具的整体不在目录中,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整体玩具不需要管控,而单独售卖的电路才需要管控?

对照目录看就好了。

呵呵,玩具整体不在就说明整体玩具不需要管控?这么理解偏差了吧?
我觉得应该是:玩具中电路部分按照CHINA ROHS的要求执行;其他部分(如外部油漆塑胶等)按照玩具的要求执行;中国可是也有玩具标准的哦。
它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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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查了分类注释目录,发现电子玩具电路在目录里面,但玩具的整体不在目录中,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整体玩具不需要管控,而单独售卖的电路才需要管控?

对照目录看就好了。

呵呵,玩具整体不在就说明整体玩具不需要管控?这么理解偏差了吧?
我觉得应该是:玩具中电路部分按照CHINA ROHS的要求执行;其他部分(如外部油漆塑胶等)按照玩具的要求执行;中国可是也有玩具标准的哦。


玩具的电路部分按照CHINA ROHS的要求执行没错,个人觉得是仅限于单独售卖的电子玩具电路,也就是说玩具整体不在目录的管控范围之内。就好像是百家电中的某些电子元器件,虽然“白家电”整机不属于电子信息产品,但部分“白家电”的组件却是电子信息产品,这些组件如以为生产配套为目的直接供货给整机生产商的时候不受《管理办法》规定的约束,但这些组件单独作为商品销售的时候则应该符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至于油漆等要符合其他玩具标准,那是其他标准的管控范畴,与中国RoHS无关,欢迎大家提出不同的意见并附上理由。
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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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查了分类注释目录,发现电子玩具电路在目录里面,但玩具的整体不在目录中,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整体玩具不需要管控,而单独售卖的电路才需要管控?

对照目录看就好了。

呵呵,玩具整体不在就说明整体玩具不需要管控?这么理解偏差了吧?
我觉得应该是:玩具中电路部分按照CHINA ROHS的要求执行;其他部分(如外部油漆塑胶等)按照玩具的要求执行;中国可是也有玩具标准的哦。



记住中国RoHS之前是信息产业部搞得,自然只能搞信息产业部能够监管的产业范围,这就从根本上制约了中国的RoHS不可能和欧盟的RoHS类似的产品范围。
它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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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lotus_sum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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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查了分类注释目录,发现电子玩具电路在目录里面,但玩具的整体不在目录中,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整体玩具不需要管控,而单独售卖的电路才需要管控?

对照目录看就好了。

呵呵,玩具整体不在就说明整体玩具不需要管控?这么理解偏差了吧?
我觉得应该是:玩具中电路部分按照CHINA ROHS的要求执行;其他部分(如外部油漆塑胶等)按照玩具的要求执行;中国可是也有玩具标准的哦。



记住中国RoHS之前是信息产业部搞得,自然只能搞信息产业部能够监管的产业范围,这就从根本上制约了中国的RoHS不可能和欧盟的RoHS类似的产品范围。


老大还是给个明确的说法吧。
piery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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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产品分类注释里面根本就没有,也没有提到.

它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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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piery2006 发表:
电子信息产品分类注释里面根本就没有,也没有提到.


但是在集成电路章节里面提到电子玩具电路啊,到底管控不管控啊?
人在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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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graymice 发表:
原文由 piery2006 发表:
电子信息产品分类注释里面根本就没有,也没有提到.


但是在集成电路章节里面提到电子玩具电路啊,到底管控不管控啊?


即便分类注释目录中提到了电子玩具电路,但是电子玩具成品不需要符合China RoHS,具体理由参考下面的官方QA

二十二、问:硒鼓、墨盒等消耗品是否属于《管理办法》的调整对象?复印机用的硒鼓、墨盒等是否属于《管理办法》的调整对象?
      答:根据《分类注释》,硒鼓、墨盒等消耗品属于计算机行业产品中的“电子计算机配套产品及耗材”一类,应该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电子信息产品分类注释》中列明的硒鼓、墨盒等并未指明是复印机用还是打印机或其他类似用途机器用,实质上就是适用于复印机用硒鼓、墨盒的,也就是说,复印机用的硒鼓、墨盒等也属于《管理办法》的调整对象,应该符合《管理办法》要求。但由于复印机目前不在《管理办法》的调整范围,所以专门为复印机生产配套、直接供货给复印机生产者的复印机用硒鼓、墨盒不受《管理办法》规定的约束,但是单独出售的复印机用硒鼓、墨盒需要满足《管理办法》的要求。
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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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的解释应该是电子玩具的部品(电子元器件)应该从满足中国RoHS要求的供应商处购入,但对整体产品,目前暂没有类似欧盟RoHS的要求存在。
它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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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xiexianfeng1982 发表:
原文由 graymice 发表:
原文由 piery2006 发表:
电子信息产品分类注释里面根本就没有,也没有提到.


但是在集成电路章节里面提到电子玩具电路啊,到底管控不管控啊?


即便分类注释目录中提到了电子玩具电路,但是电子玩具成品不需要符合China RoHS,具体理由参考下面的官方QA

二十二、问:硒鼓、墨盒等消耗品是否属于《管理办法》的调整对象?复印机用的硒鼓、墨盒等是否属于《管理办法》的调整对象?
      答:根据《分类注释》,硒鼓、墨盒等消耗品属于计算机行业产品中的“电子计算机配套产品及耗材”一类,应该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电子信息产品分类注释》中列明的硒鼓、墨盒等并未指明是复印机用还是打印机或其他类似用途机器用,实质上就是适用于复印机用硒鼓、墨盒的,也就是说,复印机用的硒鼓、墨盒等也属于《管理办法》的调整对象,应该符合《管理办法》要求。但由于复印机目前不在《管理办法》的调整范围,所以专门为复印机生产配套、直接供货给复印机生产者的复印机用硒鼓、墨盒不受《管理办法》规定的约束,但是单独出售的复印机用硒鼓、墨盒需要满足《管理办法》的要求。


我也是这么认为,不过希望得到官方的确认,但现在给他们发邮件没人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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