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清楚地意识到,在一个弥漫着"乡愿"气息和由习惯力量支配的环境中,坚持真实的存在与言说,我是有危险的。但我更清楚,因为我的小心谨慎与理性平和,这种危险并不是来源于任何法律、法规、规章与规定。恰恰相反,危险来自于触动了长期统御和奴役我们的生活的潜规则。是那些莫名其妙的潜规则使宪法和法律对我的教学科研的权利的保护成为了难以落实的东西。按我对宪政精神的粗浅理解,法不明令禁止者皆为允许。允许我什么?允许我在自己的岗位上,对我的学生、我的事业、我的祖国献上自己真实的爱。我是一个有分寸感的人,我在课堂上使用的材料都是国内公开出版的,涉及互联网的内容都是在国内ICP登记的网站上下载的,观摩影片都是曾在国内各大高校名师课堂上广泛观摩的。我的教案整理成论文后,已在国内公开发表。排除强加给我的那些无法核实、无凭无据的不实之词不谈,我的言行都是负责任的和问心无愧的。我对我在教学科研中回归真实的探索及其后果负全部责任,这同时也包括,如果因为潜规则的理由而对我作出不公正的对待和伤害,我只有奋起遵行内心良知的召唤,用申诉和抗议来保卫真实。只有如此,才能对得起我的初衷。
我在教学和科研岗位上的努力,虽在这一聘期(2003-2005)内经历休产假,并未因之而停止。迄今除承担课程外,两年内已公开发表5篇学术论文,合著1部专著,并获多项奖励。我所取得的成绩是源自于我对学术研究的强烈兴趣与执著追求。我认为,知人善任,选贤与能,是您和各位领导的责任和义务。我希望能够继续被聘为教师,早日回到我热爱的讲台。我自认为,我的能力和状态都更适合于专事教学科研,对琐细的程序性和事务性工作恐难以胜任。如果因莫须有的原因而将我"转岗",我无法接受,并会继续申诉直至结果令人满意为止。我也保留向每一个艺院师生当面陈述以及公诸社会舆论的权利。
请您体谅,这并非完全由于我个人,而是出自我对一个真正公正、和谐、生机勃勃的吉林艺术学院所肩负的责任。一个人的命运,常常是所有人命运的缩影。对于我们共同的生活,我责无旁贷。
尊敬的刘书记,以上是我敞开心扉,向您汇报自己真实的内心感受。出于良知与我做人的准则,在大多数人平庸地选择了苟且时,我选择了让灵魂自由地站起来。无疑这是一种冒险,但灵魂安宁,我无悔。或许我成为了您的一个难题,我很理解您在这一岗位上的压力与无奈。但我更相信,从本质上,您更是一位中文人,一位艺术工作者,一位可敬的长者,真实、正直、值得信赖。
出于信任,我写信给您,向您求助。我相信您对青年教师会给予爱护与保护,我相信您的开明会与我们时代的开明相称。
从1996年到1998年底,我和我先生(公木教授学术助手)一起,在公木教授指导下从事学术研究和资料整理工作,与先师朝夕相处,得以亲聆先师教诲。先师晚年常教育我们"学术自由心态"的重要。记得先师曾以《百年潮》上的几篇回忆毛泽东的文章为例,告诉我们了解历史真相对于评价人物与事件的重要性。先师激动地说:"如果那时人们就能知道真相,就不会盲目崇拜领袖;如果人们能自发地抵制错误的东西,多少悲剧就不会发生!"言犹在耳。
等您的答复。
此致敬礼!
您的后辈 卢雪松
2005-06-07
相关链接:北大才女林昭--历史将宣告我无罪
http://learning.sohu.com/20050728/n226480849.shtml
看《寻找林昭的灵魂》有感
http://learning.sohu.com/20050728/n2264806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