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端木(icetrob) 发表:
这两天一直在做一个新方法,标准曲线良好,线性范围也大致确定了,外标法定量,已做过仪器检出限。
仪器检出限大致确定在0.8ug/L左右,准备做方法检出限,考虑到基质问题,做了2ug/L的添加回收,同时做了标准曲线,
曲线浓度及峰面积如下(ug/L):
2 723
5 2030
10 4233
20 8123
50 19897
100 38021
y = 380.14x + 323.46
r=0.9997
添加回收样品测得峰面积 754
测了一下S/N,3-4之间。
结果2ug/L的添加算出来的浓度就变成了 1.13ug/L了。
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标准曲线需要强制过零么?
如果强制过零点的话,浓度就变成了1.96ug/L。
还有,这个2ug/L是不是可以认定为方法检出限呢?
首先,需要确定这样的拟合方式是合理的。相关系数r不能完全代表拟合的好坏。最好是对标准曲线方程进行检验,看看截距和斜率有没有意义。
其次,你这个信噪比是仪器自己算出来的么?这里面我觉得有个混淆,2ug/L进样信噪比是3-4,类似于不断稀释直接根据信噪比判断检出限,跟标准曲线都没多大关系了。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2ug/L信噪比是3-4,表明它就是检出限附近了,那么2ug/L就不应该是线性范围的最低点了,最低点一般应该是定量限,10倍信噪比。
如果要通过标准曲线的方式确定检出限,我认为范围不用做这么大,因为检出限附近已经不在线性范围之内,应把范围调小,使它更适用于低浓度范围,或者直接做低浓度的单点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