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核查几年来该计量器具校准结果的情况,特别是一次校准合格情况(即没有任何调整情况下的合格情况),然后才能按照JJF1139-2005《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进行调整复校时间间隔,否则就无法同意调整时间间隔。如果客户坚持要调整,那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在计量校准报告中不要注明其复校时间间隔,由客户在管理体系中自由确定其时间间隔。
以上是从网上查得,
http://www.szqts.gov.cn/web/news/Pi3VPCzBhbOrT4r_1649.html
苏州计量监督局的下面几点和你情况对应,
意见:
1.如果你们是对外服务单位最好缩短检定周期,
2.如果只是对内,有些可以内校,标签的话可以到计量监督局门口去买,当然你的计量设备清单要列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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