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我侃药典】影响药品性状描述的因素

浏览0 回复13 电梯直达
土老冒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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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上述说法是否中药制剂中关于颜色的规定可以删掉了?
zhizunduijue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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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典标准中的中药制剂性状规定有两种情况,一是对于独家产品,产品的性状颜色规定比较严格,毕竟独家生产工艺一定是固定的,产品颜色应该相对一致。比如复方丹参滴丸的性状是“本品为棕色的滴丸”,注意,这里的规定没有范围的,只是“棕色”。二是对于多家生产的产品,性状规定较宽泛,一定会有范围,毕竟要照顾到不同厂家的工艺、设备的不同。比如:复方丹参片,有几百家生产吧,性状的规定“除去包衣后显棕色至棕褐色”;六味地黄丸,好像有上百家企业生产,其性状规定“本品为棕黑色水蜜丸、棕褐色至黑褐色的小蜜丸或大蜜丸”,这里已经包括了所有棕、褐、黑等几种颜色,如果你的产品还不符合要求,那真的是有问题了!
该帖子作者被版主 xy45856182积分, 2经验,加分理由:谢谢参与
zhizunduijue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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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都发言啊
本人只是一家之言,对与错请讨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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