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管理评审的实施
9.1 管理评审应当依据正式的日程安排系统地实施。
9.2 评审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 前次管理评审中发现的问题;
(b) 质量方针、中期和长期目标;
(c) 质量和运作程序的适宜性,包括对体系(包括质量手册)修订的需求;
(d) 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
(e) 前次管理评审后所实施的内部审核的结果及其后续措施;
(f)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分析;
(g) 认可机构监督访问和评审的报告,以及组织所采取的后续措施;
(h) 来自客户或其他审批机构的审核报告及其后续措施;
(i) 组织参加能力验证或实验室间比对的结果的趋势分析,以及在其他检测/校准领域
参加此类活动的需求;
(j) 内部质量控制检查的结果的趋势分析;
(k) 当前人力和设备资源的充分性;
(l) 对新工作、新员工、新设备、新方法将来的计划和评估;
(m) 对新员工的培训要求和对现有员工的知识更新要求;
(n) 对来自客户的投诉以及其他反馈的趋势分析;
(o) 改进和建议。
9.3 管理评审的结果应当输入组织的策划系统,并应当包括:
(a) 质量方针、中期和长期目标的修订;(b) 预防措施计划,包括制定下一年度的目标;
(c) 正式的措施计划,包括完成拟定的对管理体系和/或组织目标的运作的改进的时间
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