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省级监测站不乐意参公,地市和县级监测站盼望参公的真正原因:
一、省级以上监测站创收多,省级以下监测站创收少。目前的业务贯例是,同级审批同级监测同级验收,省级以上监测站验收的都是大项目,收费金额大多在几十万元,一年创收几千万,省级以下监测站仪器装备差,监测项目少,验收监测项目小,收费金额大多在近千元,一年创收十万左右。
二、是工作性质不同。省级站以上主要业务是统计、验收监测、发文安排下级站干活和考核、做科研课题,如同一个赚钱的“验收站”、“检查站”。省级以下监测站,主要做水、气、声的环境质量监测,上下游交接断面考核监测,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监测,执法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比对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污染纠纷仲裁监测,主管局和上级站下达的各项调查监测,还要负责环境质量空气自动站、水质自动站的运维比对,各类监测数据的按时上报,够你忙了,还都是赔钱的活;忙完以上工作之余再来做验收监测、排污申报监测等委托监测,收点辛苦费。大部分基层站财务都是入不敷出,人员经费不能保障。
三、是财政支持力度不同。省级以上财政都比较宽裕,省级以上环保部门在人财物各方面都能得到同级财政的支持解决。而大部分基层站,受当地财政支持力度和当地环保局的地位制约,人员经费、办公经费都不能全额保障,更别提专项业务经费的落实了,许多站靠竣工验收监测、排污申报监测等委托监测收费维持生计,补贴工作经费不足,完成指令性监测任务。形成基层站“以副养主”的局面。
全国监测站的单位性质如何界定,基层站没有发言权,主要看省级以上监测站的定位,龙头怎么摆,龙尾怎么跟。总站和省站态度不坚决,注定基层站的弟兄们还得过苦日子。奉劝总站和省站的同志们,唇亡齿寒,不要为了眼前金钱利益而蒙蔽了双眼,走到市场后大家都没有垄断,刀兵相见,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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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其他人的观念,我只是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