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老兵(wangliqian) 发表:
按国家认监委国认实【2002】42号文规定:“现场实验考核项目要选择能够覆盖检测机构申请项目的范围和有代表性的产品,现场考核实验项目数量不低于检测机构申请项目的15%。”
不仅考核比例没有达到要求,而且没有能够覆盖检测机构申请项目的范围和有代表性的产品。
水质检测仅考盲样2个------------铜 氟化物;
水质检测现场考核样-------感官指标、电导率、氯化物、砷;
据我所知光饮用水卫生标准就有106项,地表水质标准也有109项。很多有机污染无指标都没考就能蒙混过关,只能说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评审组长的操作太不可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