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以来,对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实际情况看,危险化学品领域事故频发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扭转,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特别是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的安全问题较为突出。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在加强执法的同时,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促使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安全监管总局,在多次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部分地方人民政府以及企业、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内容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完善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措施
二、进一步严格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安全管理
三、补充、完善了保障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规定
四、修改、完善了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五、完善了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该帖子作者被版主
kinddy1289加 5积分,
2经验,加分理由:感谢分享